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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血字的研究(2)

作品: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 |作者:英柯南·道尔 |分类:其他类型 |更新:10-28 1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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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他这样认真询问,我忍不住笑了,说道:“如果说缺点的话,我养了一只小虎头狗,还有我不能受刺激,所以非常怕吵闹。另外,每天我不定什么时间起床,我这个人非常懒散。以前我身强力壮的时候,可能还有其他坏毛病,但现在的缺点主要就是这些了。”

他又急切地问道:“你认为拉提琴也在吵闹范围之内吗?”

我想了想,回答:“那得看拉琴人的技艺水平了,如果琴拉得动听,就是一种享受;如果拉得不好,那么……”

福尔摩斯顿时高兴起来,笑道:“啊,那就好办了。如果你对贝克街的房子也满意的话,那么咱们合租这件事就算谈妥了!”

“什么时候去看房子?”我问道。

“明天中午先来这儿找我,咱们一起去,把所有事情都定下来。”他答道。

我跟他握手,说道:“那好,明天中午准时见。”

我们离开化验室的时候,福尔摩斯继续忙他的化学试验。我和斯坦弗则一起朝我住的公寓走去。

“顺便问一句,”我突然停住,转身对斯坦弗说道:“真是奇怪了,他怎么知道我从阿富汗回来?”

斯坦弗笑得意味深长,说道:“这就是福尔摩斯最特别之处,很多人都想知道他究竟是怎么看出来的。”

“咳咳,难道这还不够神秘吗?”我双手搓了搓,说道,“太有意思了,我非常感谢你让我认识他,让我有机会跟他相处。你知道,研究人类最合适的方法,就是从具体的人入手。”

“嗯,你必须好好研究研究他。”斯坦弗和我分开的时候说道,“但是有一天你会发现,他实在是个很难研究的人。我敢保证,他了解你一定比你了解他更多,而且也更高明,再见吧!”

我说了一声“再见”,然后慢慢向我住的公寓走去,我越来越觉得那位新认识的朋友真的非常有趣。

二、基本演绎法

按照福尔摩斯的安排,第二天我们先在化验室见面,然后一起去他谈到的贝克街221号B看了公寓。这套公寓里有两间非常不错又舒适的卧室,还有一间宽敞透气的起居室。室内的陈设也很让人感到愉快,两扇宽阔的大窗户使房间内的阳光很充足,白天室内非常明亮。

不管从哪个角度来看,公寓都非常令人满意。如果我们两人合租,那就更划算了,所以我们当场就毫不犹豫地租了下来。当天晚上,我就收拾行李从以前的公寓搬了进来。第二天早上,福尔摩斯也把几个箱子和旅行包搬进新房子。我们打开行李,好好地收拾了一番,又重新布置室内陈设,忙活了一两天,才把一切都安排妥当。我们两人的生活逐渐稳定下来,对周围的新环境也慢慢地熟悉了。

说心里话,福尔摩斯并不是一个难相处的人。他为人沉静,而且生活习惯特别规律。每晚几乎十点之前就睡觉了,早上,在我起床之前,他已经吃完早饭出门了。有时候,他一整天都泡在化验室里,或在解剖室里忙碌着。偶尔他也会步行走很远的路,去一些奇怪的地方,比如伦敦城的贫民窟之类的。

他高兴的时候,工作起来片刻也不休息。但有时恰恰相反,他会一整天躺在起居室的沙发上,从早到晚闷闷不乐,一言不发,而且一动不动。每当这个时候,我都会从他的目光里看到一种迷茫的神色,若不是他平日生活严谨而有节制,我都要怀疑他有毒瘾了。

几个星期过去,我对福尔摩斯这个人越来越感兴趣,他的生活目的也让我觉得好奇。其实从他的相貌和外形来说,第一眼看上去就很引人注意。身高六英尺多,身材挺拔修长、瘦削,目光犀利尖锐,除了有时候会露出茫然若失的表情。他长着高挺的鹰钩鼻子,显得非常果断机敏,下巴饱满而又突出,可以看出他是很有毅力的人。虽然他的双手被墨水和化学药品沾染出斑斑点点,但他的动作却异常灵活。我常在一旁观察他做实验,当他摆弄那些精密易碎的化学仪器时,双手动作十分轻巧敏捷。

我承认自己对福尔摩斯这个人感到非常好奇,而且想方设法想要打破他的沉默,希望能聊一聊关于他自己的事情。可能别人会认为我是个不可救药的多事鬼吧。或许是因为我的生活太过于平淡无聊,在这种空虚的日子里,没有什么特别的东西能吸引我的注意力。而且我的身体太糟糕了,除非是风和日丽,我才可以出门去散散步,其他的时候都窝在家里。同时,我又没什么好友来访,足以打破我单调的日常生活。在这种情形下,自然对围绕在我身边的伙伴产生极大的兴趣,每天围着他转悠,想从他身上挖掘出一些令人惊奇的秘密,我每天的大部分时间就是这样度过的。

福尔摩斯的确不是研究医学的。因为当我问他是不是医学研究者时,他亲口否认了,这证明斯坦弗说的话没错。然而他的研究既不是为了获得某种学位,也不是为了进入学术界。但他在某些研究工作上有着极大的热忱,而且在许多稀奇古怪的领域中,有着异乎寻常的见识和能力,知识异常的渊博。

正因为如此,他常常提出一些惊人的见解。肯定地说,如果不是为了某种目的,一个人绝不会这样辛勤地工作,以求获得这样确切的知识的。那些没有特定的目的,只是随便看看书的人,知识面广而不精。除非有特别重要的理由,否则没人愿意花费大量时间去研究专业性的细节问题。

他的知识也有贫乏的一面,跟他的知识渊博的一面同样的令人惊愕。在文学、哲学和政治等方面的知识,他几乎不懂。当我谈到托马斯·卡莱尔(译者注:托马斯·卡莱尔是英国散文家、历史学家和哲学家,著有《英雄与英雄崇拜》等书)的时候,他就傻乎乎地问我,卡莱尔到底是什么人,做过什么事情。

最让我惊讶的是,他对哥白尼的学说以及太阳系的构成也是一无所知。这是我无意中发现的,实在难以理解,现在已经是十九世纪了,有知识的人谁不知道地球绕着太阳转动?他偏偏不知道,简直令我难以理解。

每当我面露吃惊的样子,他就会微笑说道:“你感到惊讶了吗?就算我懂得这些知识,也会尽力把它忘掉。”

“把它忘掉,为什么?”我更惊讶了。

他向我解释:“人的大脑就像一间间的空阁楼,阁楼里的每一件家具都应该是有选择地装进去,把各种各样破烂零碎的东西一下子全塞进去,对人们最有用的东西反倒装不下,要么就被挤出来了,也有可能跟其他杂乱无用的东西混在一起,在用的时候很难挑出来。所以说,一个真正会工作的人,都会有选择地把一些有用的东西装进他的小阁楼,选择的时候非常小心谨慎,除了那些对工作有益的,其他什么也不放。这些选好的东西摆放得井井有条,样样俱全。另外,如果你认为大脑这个小阁楼能随意伸缩,墙壁富有弹性,那你就错了。请记住我说的话,当你不断充实新知识时,就会逐渐忘记以前那些旧的知识。当然最关键的是,你应该把一些无用的知识从脑袋里挤出去。”

我忍不住辩解:“但是,那是太阳系的问题啊!”

他有点不耐烦,打断我说道:“太阳系关我什么事?你说咱们是绕着太阳走的,但即使是咱们绕着月亮走,又和我有什么关系?这些问题对我和我的工作能有什么影响?”

我差一点就要问他,你的工作究竟是干什么的!但从他的表情来看,问这件事恐怕会让他不愉快。

所以,我把我们之间的短暂交谈从头到尾分析了一遍,尽力想从里面找出一些蛛丝马迹来。福尔摩斯说他从不研究与他工作无关的知识,从这个角度来说,他现在掌握的知识肯定是对工作有用的。

我在心里默默琢磨着,把他那些渊博的学科知识逐一罗列出来,再用铅笔写在纸上。当我写好之后一看,忍不住笑出来,情况原来是这样的:

歇洛克·福尔摩斯的知识范围:

1.文学知识:无。

2.哲学知识:无。

3.天文学知识:无。

4.政治学知识:肤浅。

5.植物学知识:不全面,但是非常了解茛蓿制剂和鸦片,而且对毒剂有一定的了解。至于对实用性的园艺花草却一点不懂。

6.地质学知识:有限,只注重实用性。比如他很容易分辨出不同的土质,出门散步回来,把飞溅在裤腿上的泥点子给我看,并从泥点子的颜色和硬度推测是在伦敦的什么地方溅到的。

7.化学知识:精湛。

8.解剖学知识:精准,但无系统。

9.惊悚文学:了解非常广博,几乎对近一个世纪发生的所有恐怖事件都了如指掌。

10.提琴演奏优美动听。

11.擅长棍棒技击,也对刀剑、拳法很精通。

12.英国法律知识:偏于日常实用性。

我把这些条款列出来后,颇感失望,于是把纸条扔进火炉里,自言自语地说:“我把他这些本事都连在一起,想看看哪种行业需要这些知识,但还是弄不清楚这位老兄到底是干什么的,既然这么麻烦,那就不猜了。”

前面我曾提到过他会拉提琴,而且拉得很出色。可是这项本领也跟他的其他知识一样,处处都透着稀奇古怪。我很清楚他能拉一些不错的曲子,并且还是一些非常难的曲子。在我的热切请求下,他曾经为我拉过几支门德尔松的歌曲,还有一些他非常着迷的曲子。可是就他一个人的时候,他通常不拉那些像样的曲子和大家熟悉的曲调。在黄昏时分,他总是靠着扶手椅子,轻轻闭上眼睛,把提琴平放在膝上,然后随手拨弄几下。琴声时而激烈时而抑郁,有时也古怪而欢畅。

很显然,这些琴声反映了当时支配着他的某种思潮,不过,这些曲调是否助长了他的这种思潮,或者仅仅是他一时兴起拉出来的,我也没办法判断。

但是,他的那些刺耳的演奏倒是让我很不耐烦。幸好他拉完这些曲子之后,又常常连续拉上几首我喜欢听的曲子作为对我耐心的一点补偿,否则我肯定暴跳起来。

在我们相处的最初两周内,没有什么人来家里拜访。这让我以为福尔摩斯也跟我一样是孤零零的一个人,压根没有什么朋友。可是不久之后,我就发现他认识的人很多,而且这些人来自社会上的不同阶层。比如有一个人面色发黄,獐头鼠目,生着一双黑色的眼睛。经福尔摩斯介绍,我知道他叫雷斯垂德先生。这个人很奇怪,每周都要来找福尔摩斯三四次。

有一天早晨,来了一个打扮时髦的年轻女子,在起居室待了半个多钟头才走。当天下午,还有一个头发花白、衣衫破烂的客人,看起来非常像一个犹太小商贩,他的神情异常紧张,身后还紧跟着一位穿着邋遢的老太。还有一次,家里来了一位白发苍苍的老绅士,专程来拜访福尔摩斯。又有一次,有一个列车服务员来找他,那人穿着棉绒的制服。每当这些稀奇古怪的客人前来拜访,福尔摩斯就请求我允许他在起居室接待客人,我只好答应他,然后回到自己的卧室去。

由于他常常给我带来不便,所以很客气地向我道歉。他满脸歉意地说道:“我也没办法,只能用这间起居室做办公室,因为他们都是我的顾客。”这一次,我终于找到了直接问他职业的好机会。出于谨慎,我没有勉强他对我坦白。我当时是这样想的:既然他不愿意谈论他的职业,肯定有什么重要的原因。但是,我没想到的是,他很快就主动谈到他的工作,而且把我原来的想法全都打破了。

我记得非常清楚,那一天是三月四日,我起得比平常早一点,走出卧室就发现福尔摩斯正在吃早餐。房东太太知道我有晚起的习惯,所以餐桌旁没有安排我的座位,我的一份咖啡也没准备好。

我一时有些烦闷,没理由地开始发火。当时我马上按铃通知房东太太,让她立刻给我准备早餐。于是我从桌上拿起一本杂志乱翻,借此消磨等待的时间。而福尔摩斯只顾着吃他的面包,一声不吭。我看见杂志上登载一篇文章,有人在标题下画了铅笔线,我很自然地就先读这一篇。

文章的标题让我感觉特别夸张,居然叫什么“生活宝鉴”。文章试图表明一件事:如果一个人善于观察,并对他所观察的事物进行精确系统的区分,他将会有异常多的收获。

我觉得这篇文章角度很独特,虽然有其精明独到之处,但也不乏荒唐可笑之处;虽然在理论上严密而有层次,但是它的论断,在我看来,却未免过于牵强,而且夸大其词。

作者甚至提出,可以从一个人瞬间流露的表情,甚至是一次肌肉抖动,或者一次眼珠转动,都能推断出他内心深处的想法。按照作者的理论,如果一个人平日里注重观察,经常训练自己的观察和分析能力,那么他就不可能被人“欺骗”。而且他所做出的种种结论,就像欧几里得的定理一样精准。这些结论对于外行来说非常惊人,在他们弄明白他如何得到这样结论的各步骤以前,他们真会把他当做一个未卜先知的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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