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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血字的研究(8)

作品: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 |作者:英柯南·道尔 |分类:其他类型 |更新:10-28 1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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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朋婕太太点了点头,算是对我的回答,看样子她好像有些伤心,倒像是说不出话来了。她的女儿更是忍不住哭了起来。所以,我便推断,她们一定是这件案子的知情人。

“于是我便向他们询问锥伯他们大概是什么时候离开的。

“‘八点钟,’她不住地咽着唾沫,连呼吸也变得有些异样了,她极力地想把这种情绪隐藏起来,‘我听他的秘书斯坦节逊先生说,那天开往利物浦的火车有两班,一班是晚上九点十五分,另外一班则在十一点,为了赶早,他们便乘了九点十五分的那班。’

“‘你后来又见过他吗?’当我把这句话说出口的时候,我能明显地感觉到她变了脸色,难看极了,满脸都是暗淡的神色。停了好长时间,她才反应过来,用嘶哑的声音答道:‘没有。’从她的语气中我感觉到她在隐瞒着什么。不过接下来,她的女儿开口说话了,她看起来比较从容,表述得也很明白。

“她这样说道:‘妈妈,撒谎是不对的,我们还是把事情一五一十地告诉这位先生吧。先生,其实,当锥伯先生他们从这离开后,我们还碰见过他们。’

“‘真是罪过啊,我的主啊,请你原谅那无知的孩子吧!’夏朋婕太太把双手一摊,惊呼了一下,便无助地瘫坐在了椅背上,‘你哥哥可被你害惨了。’

“‘阿瑟一定也愿意咱们说实话。’姑娘斩钉截铁地说道。

“听她们这样说,我便开口道:‘我劝你们尽早把知道的情况全部告诉我,这样吞吞吐吐什么用也没有。而且,我们现在对案情掌握了多少,想必你们也不清楚。’

“‘爱莉丝,都怪你多嘴,’只见夏朋婕太太用怨恨的语气说道,接着又像下决心了似的对我讲道,‘好吧,先生,既然事已至此,那我就把一切都告诉你吧。但是,你可不要误会,千万不能因为我一提到儿子就紧张,就认为他是坏人,其实这件案子和他一点关系也没有。我之所以不想说出来,是怕那些不知内情的人误会他。请你一定要相信,他什么坏事也没有做,他是个善良的好孩子,他从事的职业和之前的行为便是最好的证明。’

“我说:‘请你相信我,如果你的儿子没有做什么违法犯罪的事情,那么他绝对不会受到惩罚的,现在你就把你知道的情况告诉我吧。’

“她说:‘爱莉丝,你先回避一下吧,我要和这位先生单独谈谈。’于是爱莉丝就走了出去。然后她就和我说道:‘先生,我本来没打算将这些事情告诉你的,但是,看现在的状况,我是不得不说了。既然已经隐瞒不下去了,那我就把事情全部都告诉你吧。’

“我说道:‘你能这样想真是令人感到欣慰。’

“‘锥伯先生和他的秘书在这里住了大概有三个星期。我了解到他们一直在欧洲大陆旅行。从他们贴着”哥本哈根“字样的箱子,我猜想到他们的上一站一定是哥本哈根。他的秘书斯坦节逊先生是个喜欢安静的人,看起来很有修养。不过他的主人锥伯确实令人大跌眼镜。他的言谈举止实在是让人不敢恭维,一点礼貌都不懂,完全是个下流胚子。我记得很清楚,他在这里住的第一天晚上就喝得酩酊大醉,不省人事,到了第二天中午,他仍然在床上呼呼大睡。他很猥琐,经常调戏女仆们,行为真是令人发指。更让我不能忍受的是他对我的女儿也是那副丑恶的嘴脸。他有好几次都用戏谑的语言挑逗我的女儿。还好我的女儿入世不深,所以才没造成什么大影响。不过,有一次,他竟然强行把我的女儿搂入怀里,想要占我女儿的便宜,简直是个十足的恶棍,他的秘书也看不下去,直骂他不是东西。’

“‘既然他的行为这么恶劣,那你为什么还这样忍气吞声呢?我的意思是,你完全可以把他赶走啊,毕竟这是你的房子。’

“我看到夏朋婕太太的脸上露出了羞愧的神色,她接着说道:‘我一开始就应该拒绝他们的。说起来真有点难为情,他们给的房租实在是太诱人了,你要知道,每天两英镑是什么概念。并且,现在租房的客人比较少,再加上我那在海军当兵的儿子需要很多花费,所以我也是没有办法才把房子租给他们的。对于他的所作所为我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可是最近他的行为越来越放荡,我实在是忍不下去了,只好把他赶走了,这也是他们离开的原因。’

“‘后来又发生了什么呢?’

“‘他走后,我心里的一块石头才落了下来。当时我的儿子正好回家休假,不过我没有把这件事情告诉他,因为我很了解我的儿子。他的脾气暴躁,并且十分宠爱他的妹妹,他绝对不会允许别人欺负他的妹妹的,哪怕是一丁点也不行。所以我才把这件事情隐瞒下去。可是,令人感到头痛的是,那该死的锥伯离开不到一小时,又折了回来。他一进门我就感觉到酒气熏天,不用说,他又喝醉了。当时我和我的女儿两个人在房间里。他喝得醉醺醺的,一进门就口齿不清地说着什么乱七八糟的,我勉强听出来了,他好像是误了火车。说完后,他便冲着爱莉丝走了过去,丝毫不顾我就在旁边,而且还不知廉耻地对我女儿说道:“你已经长大了,没有什么法律条文能够阻挡你。来吧,跟我一起离开这个鬼地方吧,不要再顾忌什么了,跟着我,保你享不尽的荣华富贵。”我的女儿被吓坏了,不知所措。但是,他却强拉着她的手腕,将她往门口拖。我吓坏了,忍不住叫了起来。正在这时,我的儿子听到我的叫声走了出来。后来的事情,我就不清楚了。我只听到打骂声,现场混乱一片。因为我很害怕,所以连头都不敢抬。等到我清醒过来的时候,只看见阿瑟手持一根木棍站在门口哈哈大笑。阿瑟说:“他绝对不敢回来骚扰我们了。我现在出去跟着他,看他到底做什么可恶的勾当。”然后,他拿着帽子便走了出去。第二天早上,我们就听到了锥伯被人杀害的消息。’

“这就是夏朋婕太太告诉我的全部。虽然她叙述的时候声音起伏不平,而且声调还很低,甚至有点含糊不清,不过,聪明的我还是把她说的都记录了下来,我可是记录得清清楚楚。”

福尔摩斯伸了一下懒腰,打着哈欠说:“嗯,听起来还挺有意思的,然后呢?”

葛莱森接着说道:“夏朋婕太太讲完之后,我大概已经知道了破案的关键点。所以我就故意用严厉的眼神盯着她,并向她询问她儿子是什么时候回家的。

“她答道:‘我不清楚。’

“‘不清楚?’

“‘是的,我并没有撒谎,他身上带着大门的钥匙,所以我并不清楚他是什么时候进来的。’

“‘你的意思是你睡的时候他还没有回来吗?’

“‘是的。’

“‘你几点睡?’

“‘十一点钟左右。’

“‘这样来算的话,你的儿子出去的时间应该在两小时以上。’

“‘是的。’

“‘那他会不会在外边待上四五个小时呢?’

“‘也有可能。’

“‘那么这么长的时间他在外边能做什么事呢?’

“‘我……我不知道。’她的脸上露出了惊恐的神色。

“事情到这儿,我想也不需要再多问什么了。当我得知他的‘藏身之处’后,便果断地让警察捉拿他归案了。当我见到他,告诉他被逮捕的时候,他竟然还恬不知耻地争辩:‘我想你们抓我的原因肯定和那个混账锥伯的死有关系吧。’他可倒好,我还没有审问他,他就‘不打自招’了,真是‘此地无银三百两’。这一切更让人怀疑了。”

“确实可疑。”福尔摩斯说道。

“还有一点更让人确信他就是凶手。当我们找到他的时候,他手里仍然拿着那根木棍,那是根非常硬的橡木棍子。”

“那么你是怎么想的呢?”

“我想他一定是追赶锥伯到布瑞克斯顿路,阿瑟因为心中愤懑不平,便和他争执了起来,后来便打在了一起。混乱之中,锥伯肯定是被狠狠地打了一棒,而这一棒子正好打在他的致命部位,导致他魂归天外了,这也正好解释了为什么死者身上没有什么明显的伤痕。因为那天晚上下了大雨,所以街上几乎没有什么人。所以,阿瑟就把锥伯的尸体丢到了那间空屋子里。而现场的蜡烛、血迹、墙上的字迹和戒指等,不过是他制造出来迷惑警察的假象。”

福尔摩斯听后夸奖道:“太棒了,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照这样发展下去,你的前途不可限量。”

葛莱森一脸骄傲的神色说道:“我觉得自己在这件事情上做得还是挺不错的。但是他却一直在喊冤,他一直这样狡辩:‘开始的时候,我一直在跟踪着他,不过后来被他察觉了,所以他便拦了一辆马车,逃之夭夭了。后来我在回家的路上遇到了我以前的同事,和他在一起聊了好久。’不过当我向他询问他同事居住的地方时,他却支支吾吾。我认为事情已经再清楚不过了。可怜的雷斯垂德还在错误的道路上走着,他是不会有什么进展的,说曹操曹操到,你们看,他已经来了。”

来人正是雷斯垂德。我们正说着,他已经上了楼,接着便走进屋中。往常的他是那种特别有自信的人,甚至可以说有点自负。无论外貌还是穿着打扮无不彰显着这种气质。可是,今天他却大不一样。面带焦急之色,脚步匆匆,脸色憔悴得就像霜打了的茄子,衣服也乱糟糟的。很明显,他是遇到了难题要向福尔摩斯请教。不过,当他看到葛莱森后便浑身不自在起来,站也不是,坐也不是。他就那样扭捏地站在房子中央,两只手局促不安地弄着自己的帽子。不过,最后他还是开口说话了。他说道:“真是太让人感到意外了,从来没有见过这么曲折的案子。”

葛莱森带着嘲讽的口气说道:“哈哈,你也这样认为吗?你不是去找那个秘书先生斯坦节逊了吗?怎么样?有什么消息吗?”

只见雷斯垂德一脸忧郁地说道:“他已经被人杀害了,大约在今天早上六点钟,案发现场在郝黎代旅馆。”

七、一线光明

雷斯垂德带来的消息让我们大吃一惊,谁也想不到竟然会发生这种事,真是一点思想准备都没有,我们面面相觑,哑口无言。不过,不得不说这是一条很有价值的消息。葛莱森听完后也坐不住了,由于起身太猛,不小心把酒杯打翻,威士忌洒了一地。我转过去看福尔摩斯,我看到他双唇闭得紧紧的,一言不发,眉毛深锁,一副若有所思的样子。

接着他便自言自语:“现在连斯坦节逊也死了,这样一来,案子就变得更加曲折离奇了。”

“本来就已经很令人感到困惑了,”雷斯垂德脸上带着无奈的表情,然后坐下来继续说道,“我现在真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完全是一头雾水。”

葛莱森吓得连话都说不利索了,焦急地说道:“你没有骗我们吧?”

只听雷斯垂德说道:“我刚从案发现场回来,并且这个事情还是我首先发现的。”

福尔摩斯说:“你没来之前我们正在和葛莱森谈论这件案子,葛莱森把自己所发现的新线索和我们说过了。可否也请你把你所看见的和所做的事情告诉我们?”

“好吧,”雷斯垂德说道,“首先我要承认自己的错误,从一开始我就搞错了方向,我先前一直认为锥伯的死和斯坦节逊有着很大的关系。不过现在发生的事情证明,我的猜想是错的。但是当初我坚信自己的想法是对的,所以,我一直在打探斯坦节逊的下落。有人声称,曾在三日的晚上八点钟左右在火车站看见过锥伯和他的秘书,结果,第二天,锥伯便死在了布瑞克斯顿路。所以,一直以来我都在想法查出三日晚上八点钟左右到次日凌晨斯坦节逊的行踪,他究竟在哪里?他又干了什么?一方面我给利物浦当局打了招呼,让他们留意驶向美国的船只,并把斯坦节逊外貌特征告诉了他们。另一方面,我加大了搜查的力度,几乎把尤斯顿车站附近的旅店和公寓都找了个遍。因为我想既然他和锥伯分开了,那么他一定会在火车站附近暂时先住下,等到第二天才会搭乘火车。”

福尔摩斯说道:“我想他们很有可能把碰头的地点提前说好了。”

“不错,确实是这样。昨天晚上我找了一夜都没有找到他。不过今天早上八点在小乔治街的郝黎代旅馆查到了他的下落。”

“旅店的工作人员告诉我:‘想必您就是斯坦节逊先生要等的人吧?您终于来了,他都在这等您两天了。’

“‘他现在在房间里吗?’

“‘是的,这会儿他应该还在睡觉,他让我们九点钟再去叫醒他。’

“‘我现在就要见他,’我说道。

“我当时想,他一定不会想到我会去找他的,要的就是这样。只要他事先没有做准备,总会露出点马脚的。然后一个擦鞋的茶房自愿领我上去。这个房间在三楼,有一条不长的走廊可以直达。茶房把房门指给我看了以后,正要下楼。这时,眼前的一幕让我大惊失色,胃里直泛酸想要呕吐,一条曲曲弯弯的血迹从房门下边流了出来,虽然我已经做了二十多年的侦探了,但是眼前的景象还是让我十分震惊,不由自主地发出了一声惊叫。茶房听到我的叫声,便折了回来。当他看到眼前的一切时,几乎就要瘫在地上了。门从里面反锁了。于是,我们便合力把房门撞开。只见窗户大开,一具穿着睡衣的男尸蜷曲在窗户旁边,身体已经开始发硬了。为了看清楚死者是谁,我们便把尸体翻了过来。茶房说死者正是这间房子的客人,也就是斯坦节逊先生。他的致命伤是身体左侧的刀伤,伤口很深,应该是刺到了心脏。另外还有一件怪事,你们猜猜死者的脸上有什么?”

听他这样说我不禁头皮发麻,背后一阵发凉,只觉得毛骨悚然。可是福尔摩斯却从容地说道:“是用血写的‘rache’。”

“不错,就是这个词。”雷斯垂德说道。从他说话的声音,我可以明显地感觉到他内心的恐惧,然后房间里就是一阵沉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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