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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人啊,有孩子落水了。”
叶家村的村妇们吵吵嚷嚷,她们本在村子南郊的小河边洗衣。没过多久,竟看见一个女童顺水飘流下来,雪白的肌肤,稚嫩的容颜,双眼紧闭。
“谁家孩子?造孽啊。快快快,那位大嫂会水的?”一个看起来粗壮的妇人大声说话,脸上尽是着急的样子,她向来爱管闲事。
扑通,扑通……
很快,就有了三、四个会水的年轻媳妇子淌水过去,合力将小小的陷入昏迷女童抬到了岸边。有经验的老妇走过来,使劲儿掐女童的人中穴,又指挥人按压她的腹部。大约半时辰过去,女童呛了水出来,眼睛睁开一条缝,只一会了儿功夫又晕过去。
“活了,有气儿。这是谁家孩子?快把她送回去。”掐醒女童的老妇人问道。
“好像是住我家隔壁的,姓叶,家里只有个弱不禁风天天喝药的娘。造孽的哦!听说,家里的活儿都是孩子在干。”田大娘叹气。
人被抬上来,田大娘挤到前面就看清楚了。这不,她抱上年幼的叶丫头,往回走。跟她一块来洗衣的妇人是徐氏,抚了抚发髻上的绢花,帮忙拿装满衣服的木盆,都是乡下人,力气不缺。田大娘和徐嫂子沿着走惯的小路,超捷径回家。两人还将叶家丫头给送了回去。
意外的是,破旧透风的茅草屋里一个大人都没有。
“田大娘,这丫头的娘怎么不在家?孩子小着呢。”徐嫂子叹道。
“她娘好像是个药罐子,穷人家那请得起大夫,没准自己上山找草药了。好事做到底,我们给孩子换了衣服,喂点吃的再走。”
“行。”
这不,徐嫂子进了搭在茅屋旁边的一个简陋厨房,劈柴、烧火,舀了点糙米放进锅里,熬粥。田大娘抱着小丫头进屋,从柜子里拿了衣服与她替换,又将她放到炕上,盖上洗得发白的棉被。
田大娘长得富态,稍稍一动就汗流浃背。不过,她摸了摸小丫头的额头,心中一稳。还行,没发热!看了看同样简陋的寝居,她唉声叹气了一会儿,认命的去烧热水。孩子病了,连口水都没有。就这样,田大娘和徐嫂子照顾了叶家丫头两天一夜,小丫头总算清醒,睁开了黑白分明的大眼,看上去十分懵懂的样子。
“叶丫头,你醒了就好,要不要喝水?”田大娘喜道。
“我去拿个馒头来,肯定也饿了。”
徐嫂子露出笑容,急匆匆的出去,又风风火火的跑回来,手里端一个黄土烧制的碗,就两个黄白馒头。这家中连白面粉都没有,还是她从自己家拿了些来,又掺杂玉米面做的馒头。
“吃吧,趁热。”田大娘笑呵呵的说。
“谢谢。”
叶丫头狼吞虎咽一般吃掉两个馒头,又喝了半碗开水,露出一个满足的笑容来。她是叶卿,就是那个被末日风暴吞噬成渣的倒霉鬼。没想到,她没消亡,而是进了这个小小的女童体内。
借尸还魂?
穿越重生?
叶卿都没想明白的。不过,她莫名其妙的来到这个有着温暖阳光、蓝天白云的新世界,还接收了身体原主的记忆。女童也叫叶卿,爹死娘不爱,在叶家村生活了两年多,五岁大。
“叶丫头,你还认不认得人?”徐嫂子问道。
“呃?你是徐……徐嫂子。还有,田大娘。”叶卿答道。
“认得,认得啊!那就好,你是不知道,都发两天高热了,把我和田大娘给吓得,生怕你挺不过去!好了,大难不死必有后福。你是有福的丫头,好好歇着。”徐嫂子总算放下心来。
田大娘又摸了摸叶丫头的额头,不烫了。
“叶丫头,你娘不知去那里了?没有回来。这样,你躺下养着,吃饭的时候大娘给你送点儿。乖,不用怕的。大娘也得回家看看。”
“好,谢谢大娘和嫂子。”
“哎呦,嘴真甜。”
田大娘和徐嫂子带着笑容走了。叶卿动动手脚,下了床,她看着只在书本里看见过的茅屋,呆了。不知多久,她想起该照照镜子。窗边长桌上有个锈迹斑斑的小镜子,照的人模糊不清,不过能看见的是一个幼小的身影,红头绳绑着小辫子,额头有点青紫,人还没椅子高。
“唉,疼!”叶卿咬了咬手背,疼得很,却一脸欣喜。这不是梦,她活着,或者是像小说中描写的那样,穿越了。这是一个新的开始。
“不知道兰姐他们怎么样了?”
叶卿走出木屋。
这是一个小院子,一块菜地中种了稀稀疏疏的蔬菜,另一边有个鸡笼,里面关着只花母鸡,还捡到两个鸡蛋。篱笆墙、茅草屋顶,用具也很粗犷。
“活着就好。”
叶卿伸了伸手臂,闭眼站在阳光下,很觉得温暖。不久,她回到木屋,发现寝居外堂厅的八仙桌上摆着一张信纸,用块小石头压着。
“卿:我走了,勿念!叶天辰不日就到。”
叶卿拿着信纸,发现有点像国学中的文言文字体,连蒙带猜的辨认出来。信纸末尾还有落款,写的是娘。她放下信纸,左手拇指习惯性的放入口中,轻轻一咬。
“是秦燕留给她女儿的信。可惜!”
久久的,叶卿自言自语。秦燕女儿便是她占据的五岁女童,在村里河中淹死的。她正好穿来,进了这个身体。而秦燕走了,故一无所知。
叶卿看了看被放回原位的信,也用那小石头压着。秦燕走了正好,她还怕被看穿呢。看这信纸的内容,秦燕应是不回来了。
叶天辰是谁?
叶卿搜索女童记忆,却没有发现,只好放下了。她在小院中四处乱走,清点出了一袋糙米,一坛菜籽油、两尺青花布、十几个铜板。
小院正屋三间,秦燕和女儿各住一间,最后一间小小的堆着杂物。秦燕房间的桌上留下一只蓝白色的‘香囊’。叶卿试了试,没能打开。
不过,她藏到了自己睡的房间的枕头下。
一连小半月,叶卿厚着脸皮到田大娘家蹭饭吃。当然,她把院中有的糙米、菜籽油用木板捆绳子拖了过去,算是凑伙食费的。田大娘可怜她,不肯要她的东西,只到了饭点就派小儿子去叫她。
叶卿过意不去,她是用不来这么古老的做饭工具。尽管田大娘心好,她却不能过分,便在花母鸡又下了鸡蛋后,偷偷拿到田家。
田家人又开心,又觉得她可怜。
不久,村里人都晓得秦燕走了,还撇下女儿。老村长看着穿补丁的稚嫩女娃,便跟几家有余粮的人家说好,做饭的时候算上叶卿的份。乡里乡亲的,能帮就帮!
或许真是乡下人朴实,又或许是因全村的娃娃大多姓叶,叶卿吃‘百家饭’的事儿被大人们三言两语的定了下来。叶
卿心下抱歉,便给这家塞个鸡蛋,又或给那家倒碗菜籽油,再或者是帮谁家喂鸡、洗碗、扫扫院子。
村中老少都觉得叶卿‘懂事’,也可怜她没爹娘照顾,一个五岁的女童能吃多少?到底良善的人多。慢慢的,日子一天天过去,叶卿过得平淡而满足。
日复一日,在村妇闲话中,叶卿终于搞清了这个新世界与地球截然不同,又在某方面是相似的。这里的人们有点像地球旧书上说的古代人,日出而作,日落而息。
不同的是,这里有修仙者。
修仙觅长生……
对于在地球黑暗时代拥有过异能的叶卿来说很容易就接受了,甚至还有点期盼。她当初宅在家中时,没少看网站的小说。
这年秋天的一日,叶卿随田大娘去河边洗衣。其实,她就负责给田大娘递递刷子,递递皂角什么的。田大娘喜欢孩子,又见她长得粉粉嫩嫩,那舍得真让她干活。不过是带她出来转转,免得在屋里闷着。
“叶丫头,你在岸边玩儿,离水远一点。上次是阎王爷见你可爱,不忍心收。你得知足了,别乱来。”田大娘叮嘱道。
“是,我会注意的。”叶卿甜美一笑。
田大娘给她塞块米糕,继续朝前走去,今儿要洗一大盆衣服。河边已有许多妇人在了,她们嬉嬉笑笑的,手上的活儿干不停。
对于叶卿这个小姑娘,村里都知道。
不过,闲话还是挺多的,也有不开眼的人总拿她被亲娘遗弃的事儿说笑。叶卿全当没听见,她扳了一小块米糕放进嘴里,眼睛咪成一条细缝,吃得很香。
田大娘怒视那些嘴巴不饶人的长舌妇们,一回头见叶卿乖巧的很,眼圈仍旧一红。
“哇,神仙。你们看,神仙来了。”一个年轻的媳妇子惊道。
“哎呦……”
村妇们争先恐后的看着。
叶卿跟着抬头,睁大眼睛一瞧:一名剑眉星目的男子,身着青袍,脚下踏一柄剑,御风而来。他落在河边草地上,双目一扫,朝着人群中的小女童走来。
叶卿心跳飞快,抓着的米糕也掉了。
“你是卿卿吧。”
男子蹲了下来,掏出帕子给女童擦手,见她目不转睛的看着自己,觉得好笑。他左手食指挤出一滴精血,打入了女童眉间。果然,精血入体。这便是修仙者常用的滴血寻亲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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