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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日记

作品: [综英美]金鱼的日记 |作者:舟自横 |分类:现代言情 |更新:03-16 0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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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5年5月24日

左边额头还是有点痛,不知道等下能不能睡得着觉。

虽然之前已经擦了药,也用热水敷过了,但是额头上的肿包好像还没消下去。

尽管每天要去上学,但是对我来说,生活似乎没有太大的不同,只是多了差不多四个小时的所谓的‘交朋友’时间。

我的父母依旧是在我醒来之前就会出门,现在还要加上安娜,她也去上班了。我起床后,吃完艾丽莎准备的早餐,之后就会被她送到学校去。

然后和其他人一起玩上两个小时,准时吃完午餐,睡个午觉,起来再呆一个半小时,就可以回家了。

其实我不该写的这么详细啰嗦,这个流程上学第一天我就已经在日记里记下来了。

当然当然,我这么啰嗦也是有理由的,因为今天我的社交网络名单出现了变化。

上学的时候,自然会新认识了很多人,不过他们的自我介绍大多数都不全,也没有朝着我笑,因此我的名单根本没有把他们记录下来。

所以第二天我就把他们忘了。

名单只记录下来了老师和一位很害羞的男孩子。

这个男孩子是我第一个同龄朋友,不过前两天我已经写他写的够多了,今天就不多写了。

因为记不住人的事情,我在幼儿园里的交朋友的过程并不顺利,安娜曾经想要向老师解释,不过我没同意。

交朋友本来就是需要微笑和自我介绍,这是正常流程,不然怎么能算朋友呢。

既然不算是朋友,那忘记也不是什么大事。反正就算记住了那些人,也没有什么价值,不过是浪费我的记忆容量。

在日记里写下他们的名字把他们记住?我不会去做那种蠢事的。

虽然很困难,但是我的社交网络名单在今天,终于凑足了十个人。

然后它发生了变化。

名单上的人,除了姓名、头像、与我的关系外,还多了一些其他信息。有年龄,工作,背后一些人际关系等等,都是我听过或者看过的信息,不需要记录,它们就会自动更新。

除此以外,还有很特别的一项,就是印象标签,这个标签大多数都是我对这个人印象,也有其他人对这个人的评价。

比如安娜姨妈,她的标签就是温柔、善良、细心、喜欢篮球、情感软弱、母爱泛滥。

温柔、善良、细心、喜欢篮球是我的印象标签,而情感软弱则是我母亲对她的评价,母爱泛滥是艾丽莎与安娜开的玩笑,只是安娜自己也承认了。

她说儿科医生大多有些母爱泛滥。

唔,我觉得医生也是个不错的职业,可以列为将来的职业考量。

虽然我觉得这个印象标签功能没什么作用,但是我对我的社交网络并没有操作权限,它长什么样子也没问过我的意见。

不过,它如果哪天真的开口问我的意见,我可能第一个反应就是去做手术看看能不能把这东西从我脑袋里取出来。

谁脑袋里多个会思考的东西,都会不安心的。

幼儿班里的同学今天又笑话我回答不了老师的问题了。

再次强调,我不是傻子。

我只是忘记把老师放学后留的问题写到日记里。

人总有犯错误的时候。

本来我是不打算把这些不开心的事情记在日记里的,但是我觉得有必要避免下一次犯错,所以终归还是保留下来。

哎,人生谁能总是开开心心呢,犯错也是一种资本和成长嘛。

好吧,我今天被喊家长了。

这里我不得不提到我第一个朋友。

他是个笑起来很害羞的男孩儿,有一头栗色小卷毛,长相让人看的很舒服,就是有些瘦弱,还戴了个黑框视力矫正眼镜,遮住了他半张脸。

我比他高了2厘米。

这很重要。

听我的朋友说,他的妈妈是教授,就是老师,和伊芙蕾雅小姐一样。

伊芙蕾雅小姐是我幼儿班的老师。

不过他妈妈为了照顾他,已经不去上班了。

比我母亲好多了。

露西娅是个事业心很重的人,还特别喜欢交际活动,我睡觉之前几乎都见不到她,只有在双休日的时候才能碰上一面,有机会说上几句话。

可能是因为我这个朋友的妈妈是教授,他的记忆力又比我好上那么一点,所以他认字认得很多,还看过不少书。

他的记忆力真的只比我好那么一点点。他看一遍能够记住,我抄一遍能记住,这中间差不了多少。

也就是我比他多花点时间而已。

如果说我是个记忆方式有些奇怪的普通人,那么我的这个朋友就是说话有些奇怪的普通人。

我说他说话奇怪就是因为他大概知道的比较多,所以每次遇到问题,喜欢把有一点点的相关内容全都背出来。

除了我很快接受了他的话唠外,幼儿班里的同学都很讨厌他这种说话方式的。

我告诉他这件事,他有些伤心沮丧,却改不掉。

哎,他一紧张就这样,天生的。

只是,这也是今天发生事情的主要原因。

今天上课的时候,伊芙蕾雅小姐让斯潘塞复述一次三只小猪的故事,结果他用一种堪比录音机快进的语速,把三只小猪那本童话书背诵了一遍,还附带上了前言的作者背景介绍以及两篇童话作品分析。

真不知道他哪里看来的。

全班包括伊芙蕾雅小姐都呆住了。

虽然伊芙蕾雅小姐事后补救,狠狠夸奖了他,但是其他人可不买账。

自由活动的时候,有几个我今天刚记住了脸、明天注定要忘记的同学去嘲笑他了。

我当然要去维护朋友。别看那几个嘲笑别人的家伙好像很厉害,实际上论吵架,他们可说不过我。

这不是重点,重点是他们说不过我,就推了我朋友一把,还嘲笑我是个傻子。

我说过,我不是傻子。

本大爷未来可是要做拯救人类那种英雄的男人,哪里能忍今天这种气。

然后我被喊家长了。

因为打架。

今天是我那个存在感不怎么凸显的父亲把我接回家的。

我的父亲名为尤利塞斯·奥尔德里奇,脾气不太好,是个律师。

不过听露西娅话里的意思,他因为脾气不好,控制不了情绪,所以案子的胜率并不高,在律师事务所里话语权越来越低,最后只能‘偷偷躲在工具仓库里摆弄他的小玩具’。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小爱好,虽然我的父亲爱好有些奇特,但是除了偶尔担忧他的审美观外,我还是一直都很尊重他的喜好的。

他喜欢雕塑,不过他雕刻出来的东西都很丑,常常缺胳膊少腿。

不是断臂维纳斯那种,而是一些碎裂痕迹很严重的缺损,甚至为了追求所谓的艺术美感,他会在雕塑上绘制一些配色很丑各种深浅不一的红色图案。

他的审美与正常人差距有点大。

写到我这位父亲,左边额头就更痛了。

不过我忍得住。

额头上的伤可是我今天的勋章,一个打四个,不挂点彩是不可能的。

说今天不写我那个朋友的,却不知不觉又写了很多。

可能这就是朋友吧。

我决定明天去幼儿班的时候,要去教教他,什么叫做吃什么都不能吃亏,我和别人打架的时候,他居然拉着我不让打。

小笨蛋。

唔,不过他那么瘦,将来真动手,吃亏的可能是他自己。

但是,身为我这个未来英雄的好朋友,怎么可以被人欺负了不还手呢,以后一定要拉着他多锻炼。

还有还有,刚才忘记写了。我不得不打开灯,从床上悄悄爬起来。

我的这个朋友,叫做斯潘塞·瑞德,有个曾经教古代文学的教授妈妈,和我父亲不一样的成功律师爸爸。

他喜欢读书,喜欢说话不喘气,还喜欢很无辜的看着你。

不喜欢运动,不喜欢打架,不喜欢和我一起抄字典。

烦死了,如果明天这些我忘记了,说不定他又要在我耳边重复个三四遍,念的我头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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