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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了一夜的火车,累得眼睛都睁不开了,出了站,发现红绡并未来接我,想想自己还要在她那借住几天,找到实习单位再找一间房子租住,也许自己也算得不速之客吧。
拖着行李到公交车站,一路按红绡给我的地址到了XX小区C单元402室,就是这里了,我累得长呼一口气,现在我有点后悔为了省千把块钱还选择坐火车硬座,如今我也并非坐不起飞机呀!
按了一下门铃,没反应,我再按三下,终于,哗的一声,门开了。
“谁啊,一大早的。”
一个男人开了门,光着上身,露出白花花的胸堂,只穿了一条花裤杈。老实说不管是里还是外,前世今生,我确实当得起“老处女”三个字,是以当一年轻陌生男人这副光景的在我面前晃荡,我不禁一阵耳热。
我迟疑问道:“请问红绡住在这里吗?”男人不耐烦地把眉一皱,转过头喊道:“红绡,有人找!”
里面“哦”地应了一声,踢踢踏踏之声响起,走出一女子,一头波浪卷发披在肩头,额头一清析的美人尖,睡眼惺忪,眉似柳叶,身上仅穿着一吊带睡裙,露出大半雪白丰满的胸脯,正是红绡。我小学和初中的同学。
“红绡,不好意思,打扰你们休息,我好像来得有点早啊!”我尴尬一笑,没想到几年再见是这样的情景。
红绡一楞,五秒钟后才道:“小西,没想你还真来啊!”
听了她的语气,我有些尴尬,可能我为了逃离B市没有考虑周全,来得太过突然,没有考虑别人真正的想法吧!可是来都来了,自己在S市举目无亲,在找到实习工作之前只能先住下。
我道:“是啊,S市是大城市,一直想来看看,我也刚好要毕业实习,真是不好意思,要打扰你几天了。”
“先进来吧!”
我跟着红绡进去,这是两室一厅的一套房子,二十平米左右客厅简单地放着一台电视,一组沙发;茶几上,几个空脾酒瓶横七竖八地躺着,便别无他物。
红绡微微脸红:“我没想到你今天就过来,有点乱!你先随便坐!”
“没什么,我也是不讲究的人,你也是知道的,那时候我还和你一起去你外婆家也一起住过,不是吗?”我有重温童年之意,童年总是美好的,即使我算得上过了两次童年,仍向往着,童年里没有令我刻骨伤心的人和事。
红绡望向我一笑,道“那都有六七年了吧!那时国庆放假,没住两天你就想家了”
“不对,八年了,初一时去的!”说着便坐下。
“你还记得那么牢啊,我当你们大学生都不会记得我们这些同学呢!”红绡说这话时微带着萧索,甚至自卑。
我忙道:“怎么会?我们那时最要好的,我上高三时,你结婚我不也去了?”我一时口快没在意她去年就离婚到S市来工作,后悔时,话已经出口。红绡比我大两岁,留过一级,她十九岁就怀孕了,不得已奉子成婚,其实年龄还不符合婚姻法的要求,但那宴席却摆过了。
红绡淡淡一笑,轻声说:“是啊,还就你来了!”
这时刚才开门的那男人从房里出来,却已穿好衣服。出于礼貌我站起身来,想打声招呼。
“红绡,我先走了!”那男人看也未看我一眼,便出了房门。
我尴尬地笑笑,道:“你男朋友吧,呵呵!”
红绡淡淡嗯了一声说:“你吃过早饭了吗?要不我煮点面?”
“不用麻烦了,我在火车上吃过了,就是有点累,想睡一下。”
“我只有一张床,那个……”红绡有点迟疑地说。
我思及刚才她的男朋友,想来她们是同居吧,我也不是没见过这种情况,但自己总不能占他们的床。
再则,他们也是在那张床上做爱做的事,我可不睡那里。忙道:“我睡沙发就行了!”
我睡了一整天,下午五点多才醒来,我本就是特别注重睡眠的人,睡不好是绝对没法活的。
我醒来见到红绡正忙着穿戴,一边戴耳环一边对我说:“小西,我要去上班了,晚饭你在家煮点面,或是到小区附近吃点快餐什么的,你看,你刚来,我却没时间陪你。”
我笑道:“不要紧的,我那么大的人了,工作要紧,不用担心我!”红绡朝我看了一眼,微微沉思,拿出皮夹,翻出两张红果果的一百块钞票递给我道:“你想吃什么自己去买,还有你可能需要买点日用品,小区附近有超市的!”
我忙推却道:“红绡,我自己带了钱的,打扰你已经很不好意思了,怎么能再让你破费?”
红绡秀眉一皱道:“怎么了,你嫌少了!”她的话音竟有一丝儿尖锐。
其实,我虽出身贫穷农家,可现在这点钱对我来说还真不算什么。我是个重生者,虽然算得上是最没用最平凡的重生者,但我也算是作弊的。我大学的时候写小说、写文章挣了点小钱,构思虽也有借签后世之谦,但我今生念得是中文系,文笔和故事驾驭功力还是要靠自己的。
红绡我前世时并不认识,是我重生后上四年级时转入学校的,历史的细微改变,令重生的我敏感,心中对她不禁产生一丝好奇,竟比旁人多了一份交往。我那时心态还没怎么调整过来,不太喜欢同小孩子一起玩,只是喜欢平常看看书,背背诗辞,为了实现当个高中语文老师的梦想。小学的同学反而比较疏离。
我急道:“怎么会呢!就是……”
我话未说完,红绡却已缓过一丝儿违和感,拉过我的手,把钱硬塞到我手里,淡然道:“你也刚到S市,不知道这里的情况,这是国内数一数二的大城市,消费也高,我手头也没现钱,这你今天先拿着用。你还没有找到实习工作,要不就先放下心来住下,回头我给你买张小床,把那一小间堆杂物的房间空出来你住着,你也别嫌弃小。”
我心里一暖,我不好一再拒绝,暗想:反正欠她人情,以后一处还她便是,就收下那二百块钱。我又暗忖:S市这种寸土寸金的陌生地方,一时之间还真的不好找住的地方,她的提议确也有参考价值。
红绡与我说了一会我话,又看看表,显然是赶着上班。她与我道了别,拎着皮包就出了门。
次日,我一大早起来忙活。
我早在来S市之前就打听好了,今天在人才中心有大型的招聘会,有好几家大型跨国企业的中国分公司都将有招人的计划。我翻出行礼箱里一套两个月前就准备好的正装穿上,然后跑到洗手间里打算给自己化个淡妆。
看着镜中的清秀女子,肤色很透白,这可能是重生带来的一点福利,我记得前世脸上经常长痘,而我又是闲不住手的人,以至于在脸上留下不少痘印。
一双清秀淡眉之下是一双黑白分明的眼睛,单眼皮,却是光华流转,淡然温柔。睫毛而我的刻意用维生素E保养几年下来已经可以算是一双小扇,却然称得上漂亮了。
记得展括说过他最喜欢我的眼睛,他曾对我说:希望我的目光只为他停顿,他可以做任何事。我当时虽觉得他只是说些甜言蜜语,但仍很开心受用。
脸不大不小,额有些高宽,小时听说这种人是很聪明的,然而,我并不是特别聪明,前世小学,初中考试也就班里三四名的样子,从未顶尖,傲视群英。
我的唇却长得很适中,不论是前世还是现在,是有些显眼的玫红色,所以平常不城需抹唇膏。白肤朱唇,天然之色,并不用雕饰。
一米六五的身材,身型偏瘦,比前世还瘦五KG,而近些天,因为展括的事,我又不自觉瘦了几斤。我胸部只有A,不用怀疑,在少年时也曾注意穿宽松衣服,不要影响发育,有机会就多吃点有营养的东西,但似乎是天注定我没有当性感美女的命,所以近年来也就不再为女人关心的大事之一白白劳心了。
上身换上一件白色短袖小衬衫,下身着一条淡蓝色及膝的A字裙。看看镜中的形象,即不妖艳,当然我也没这个资本,也不会被男性归为恐龙,整体看上去让人感到太大的冲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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