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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044

作品: 网恋对象是个神 |作者:月离争 |分类:幻想奇缘 |更新:01-01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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席妙妙怔住。

“我在家, 一向是不吃肉的,好像很小的时候已经是这样子了, ”她揉了揉额头:“听你这么一说, 我也觉得挺奇怪的, 之前完全没注意过这个问题。”

太突兀了, 这根本不是会被遗忘的小事。

她慢悠悠回忆着, 记忆倒是很清晰:“我在家里碰肉类会吐得很厉害, 妈一开始不信邪强迫我吃过几回,我胆汁都要吐出来了, 最后在浴室晕了过去, 大姑说我指不定是与佛有缘,不碰荤菜算是给家里积德了, 她才放弃矫正我。”

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记忆里彷佛有一道断层,每当低头去看,甚至弯腰想摸索的时候, 恐高本能就会你警醒席妙妙,让她远离这一片断层──反正, 想不起来也不会影响日常生活, 也就回老家的时候少吃几口肉。

“然后?”

“然后……想不起来了。”

席妙妙抿着下唇, 这种人生被偷了一块的感觉真不好受。

懊恼地揉着男友的大手, 这是一双看上去十指不沾阳春水的手──他身上没有人类该有的缺点与痕迹, 没有青春期痘印, 没有伤口, 连蚊子咬过的包都没有。她在大学住宿舍时吃过蚊子的亏, 那种蚊子特别毒,至今小腿背后肉最软的地方尚有两块淡淡的疤。

她视线往下移,落到封殊腰间的位置,他是没有腿毛的,不知道那里……咳!

“失忆?我很少忘记事情,也不了解凡人这方面应该是什么样子的,不过如果你想找回记忆,我可以帮帮你,”逆着月光,关怀的眸光笼罩下来,照亮了深渊的边缘,里面潜藏的怪物,随之安定了下来:“你很苦恼。”

席妙妙失语,那点龌龊的想法,登时烟消云散了。

“你怎么帮我?”

“我以前陪伏云君下凡的时候,他用过这种方法帮一位姑娘找回丢失的簪子,”

“会疼吗?”

席妙妙惴惴的,又觉得自己问了个傻问题。

“不疼。”

封殊低头,额头贴着她的眉心,轻轻握住她的小手:“待会发生的事,可能有点惊人,你别怕,一切有我在。”

她嗯了一声,唇角却微微勾起。

有了他的承诺,她早就不怕了,还有点兴奋,就像终於找到了童年时日记本的密码,可以翻开那粘住的一页,把曾经的自己葫芦里卖的药看个明白──她到底在怕什么,每次想要强行回忆的时候,为何会引起剧烈的头疼。

下一刻,席妙妙眼前一闪,跌落进他的怀里,身处的环境却不再是老家。

不对,也是她的‘老家’,只不过,是更久远一点,彼时住在更偏远的一幢老旧房子,没有门禁安全可言,养狗是常态。与其说是宠物,不如说是一个看门的工具。

这时,门被推开。

一只棕色的土狗早就欢快地叼起拖鞋奔了过去,尾巴使劲晃着,席妙妙忍俊不禁,好像看到了封殊。

“拖拖,我肥来啦。”

小女孩接过塑料拖鞋,摸了摸大狗的头。

席妙妙一愣。

这小姑娘,分明就是小时候的她。

封殊:“你小时候真可爱。”

“这……我们穿越了?”

“这是你的记忆,他们看不见我们的,我们也不能影响他们。就像,唔,在电脑上看比赛复盘,赛果已经出来了,但可以重温赛程。”

这不就是《哈利波特别大》里的冥想盆吗?

活用各大影视作品里的例子,席妙妙飞快理解了这个设定,看来还是东方神术厉害,外国还得拿个盆子出来,东方只需要被帅哥额咚一下就行了。

她走到自己旁边,近距离观察下,还能看见小妙妙后脑勺有一部份头发特别稀薄,就是被母亲故意剪坏了的地方。

席妙妙想起来了:“原来我家小时候养的狗叫拖拖。”

拖拖原本是没有名字的,爹妈觉得狗就是一条狗,起名字作甚?因为它喜欢叼她的拖鞋来迎接放学回家的她,特别执着,只要她在家里又没穿着拖鞋,它就会叼过来向她示好,一来二去,她就叫它拖拖了。

“……我怎么会连这个也忘记的?”

不可思议。

在自己的记忆里,没有剪辑没有bgm更没有弹幕高能预警,席妙妙和封殊一样,不知道答案何时来到。不过看看自己的童年生活,倒也不无聊,她兴致盎然地跟着小妙妙,看她笨拙地写作业:“我以前字有这么丑吗?”

写着写着,小妙妙的手就不安份了,开始在课本上涂鸦小人物。

孩子手掌握不准,她画的线条却出奇地流畅漂亮,甩出同龄人一大截。席妙妙这时亲眼看见,才察觉出,自己早就有画画的天份,只是一直没当回事,她脱口而出:“封殊,如果我们以后有了孩子,一定要好好看清楚他有什么才能。”

“好。”

拖拖围着小妙妙打转,它是大狗,四爪着地时,鼻尖都能碰到坐着的小妙妙的腰:“拖拖不要打扰我写作业啦!我写完再陪你玩。”被蹭得痒了,她回过头来,轻轻拍了拍它的头。它受了训斥,呜咽着退了一步,耷拉着耳朵,尾巴也垂了下来,湿漉漉地仰视小主人。

席妙妙就坐在旁边,看着曾经的自己与狗玩耍,心脏跳速渐快。

“怎么了?”封殊轻声问道。

“我,不知道。”

她下意识地想捉紧他的手,却被自己满手心的冷汗吓了一跳,缩回手往睡衣上擦干。他抱住她:“怕的话,不如别看了?就算记不起来……”

“不,”

席妙妙扬着眸,平时软糯没脾气的小圆脸上,突然显出了锋锐的棱角。

每个人面对逆境的态度都有着细微的差别,她寻常小事可以一再退让服软,吃小亏当方便,但原则却相当鲜明,一但被铺天盖地的欺凌为难,本质里最倔强乃至执拗的核心就露出了它的本来面目:“我要知道发生了什么。”

华夏人讲究寻根,即便流落海外,也总想看看亲生父母的样子,想看看是怎样的土地养育了自己。

随着科技发展,从dna作祖源检测,追溯出民族血统甚至是祖先迁徙路线……连祖先的人种都想知道了,何况是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事情。无论这一页日记里写着的是什么事情,她都要按着自己的头看下去。

跟着小妙妙上学的时候,她不无怀念地跟封殊说起以前的事:“我长大之后就没回来过这里了,要不是你把我拉进记忆里来,我都要把这忘干净了,之后我家里搬进城里,改善了条件……虽然距离没多远,但上学方便了很多。”

这应该是件高兴的事儿。

可是她回忆起来,却抓不到任何快乐的情绪。

“再后来,你就去s市了?”

“对,温女神去得比我早,我可以说是去投奔她的。不过那时她条件也没好多少,我们只能挤在同一张床上,让我白睡了半年,等我稿费开始稳定下来了,才把之前的房租补上。”

那段日子是真的苦,连老干妈都是一种奢侈。

可即便那么苦,她也没想过回老家──吃点苦就哭着回家啃老,那就是被掌控人生也怨不了别人,只要不是治网瘾中心那样来强行掳人,脚长在自己身上,总有办法。

手铐脚镣的锁,都可以亲手解开。

从关外搬到关内,租上单间,不用合租,有独立的厨卫,才算在这个大城市里勉强立住了脚。

小妙妙上课的时候也在涂鸦,课本上空白的角落无一幸免,历史课的书本更是重灾区,历代皇帝重臣都逃不开她的毒手,压根没在好好上课,能考上大学,真是老天保佑。席妙妙看得痛心疾首:“要是重生了,我肯定不乱涂鸦。”

“嗯?”

“有这时间,拿来系统性的练练人体结构跟素描该多好啊!”

“等醒来了,我陪你练。”

“……”席妙妙失笑:“重点不是这个啦,笨蛋。”

在童年回忆的舒缓气氛里,她放下了警戒,拉着男友的手,甚至有些兴高采烈地跟他说着:“真的好像穿越,多好啊,我也想过给你说说自己小时候的事,虽然不是什么美好幸福的童年,但就是想跟你说说……想让你知道,我上学走过的路吃过的小零食。”

“嗯,”封殊依旧说不出花巧的话:“我也想知道。”

“我小时候想过,等初中就能早恋了,结果初中没人看上我,高中吧,学业太紧张,也没谈到,一耽误就耽误到二十五岁了。不过幸好你寿命长,算是你的早恋……哎,如果我谈过恋爱,你会吃我前男友的醋吗?”

她突发奇想,又问了一个奇怪的问题,像幼稚的初中女学生,考验她的小男朋友。

“可能会有点羡慕,他可以这么早就遇见你。”

如果可以早点遇见你就好了。

识海里,回荡着这么一句柔软的话,封殊没再进一步挖深这个话题,不想逼迫她做下长生的约定。如果她不愿意,那漫长无边的寂寞,就由他一个人来承受好了。

席妙妙听在耳里,像一句寻常而恰当的情话,注意力随即被另一件事夺走。

“啊,她放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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