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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7 章

作品: 反派妈妈的六零福气日常 |作者:远芳古道 |分类:现代言情 |更新:05-30 1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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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自私的马小娟

苏芝记得很清楚, 自己穿越之前, 曾经在看一本叫《我的父亲母亲》的年代文。

当时她正在去往南方的货轮上, 带着家里企业的产品, 去南方交货。

苏芝前世名叫叶婷, 小名婷婷。

她穿越前的家庭很美满, 她的父亲白手起家, 是改革开放时第一批下海经商的企业家。虽然不是什么大富豪,但也是小富之家。

叶爸爸在改革开放之前,家庭的成分并不好, 家中是平安县里的名门望族,当大革命来临之后,全家都因为被划为了资本主义的成分, 而四分五裂, 最后叶家家破人亡。所有人都死了,只逃出一个叶爸爸。叶爸爸寄人篱下, 过着百家饭的日子。

当年叶爸爸跟她讲当年故事的时候, 虽然并没有讲当时的艰辛, 但是她多少能够猜得出来。也不敢再去揭开爸爸的痛处伤疤, 所以她并没有细问。

家破人亡, 这是多么沉重的代价, 又是多么沉重的话题。

直到大革命结束,改革开放的春风吹遍大地之后,叶爸爸抓住了这个机遇, 下海经商。他不止一次跟她说过当年创业的艰辛, 也不只一次跟她说过他和妻子之间的那种携手共进。那种感情,是从最艰难的环境中一起创下来的,是属于革命伴侣。

两人是在隆平市认识,继而相爱,爱得深沉,也爱得热烈,这种相互扶持的爱情,让人羡慕,也让人感叹。

因为去南方很长时间,无聊之下的叶婷婷,拿起了手机搜索小说,就这样看到了这本小说。这是一篇金榜文,众多推文强烈推荐的小说,足以看得出来,这个作者很厉害。

写这本书的作者叫鸽子,据作者自己称,这书写的是她父母的故事,里面很多的案例故事都是真实的。又在文案中写,这文是半自传,大家请勿对号入座,如有雷同,实属巧合之类的文字。很难得在商业网站中看到这么纪实的文字,深深地吸引了叶婷婷,看得一发不可收拾。去南方的三天,除了吃饭睡觉的时间,她几乎都是看着这个小说度过的。

小说很长,洋洋洒洒有两百万字,家长里短,更有打脸模式。虽然作者说这就是一个半自传体小说,但是还是能看得出来,作者加了许多的艺术成分,这就是一个时下流行的爽文,看得很带劲。

故事就发生在七十年代末八十年代初,故事的女主叫盛佳宝,是一个农村出来的企业家。盛佳宝的母亲叫慕容诗,是个下乡的知识青年,父亲叫盛世鸣,却是个地道的农民,家里是当时的生产队长。女主就是出生在这样的家庭,日子过得很苦,但家里很宠她,因为她是家里十个兄弟后出生的唯一的一个女宝。

女主妈妈在十年大革命后终于回乡了,高考回了城。这些是女主父母的时间线,也是被作者一笔带过的,而文章就是在女主妈高考回城后拉开了序幕。女主妈有没有一去不复返,文中在开头并没有详写,只廖廖几笔而已。

女主在这样的小山村里,一开始过得很辛苦,虽然家里没有极品出没,一家对她疼到了骨子里,但是她还是想读书,走出这个大山。女主很努力地完成了自己学业的目标,成功地走出了大山。

在高考恢复的1978年的那一年,女主以十八岁的年龄,参加高考,很幸运,她考上了燕大。这对于他们村来说,她就是山沟里飞出的一只金凤凰。

上了大学之后,女主也非常的努力,而且金手指不断,认识了很多的豪门公子,男主男配个个对她爱慕有加,忠心耿耿。

女主一毕业就开始了创业,在八十年代改革刚刚开放,下海经商是需要勇气的。但是女主一路开挂,走上了人生的巅峰,成功嫁入豪门,成了贵太太。

这样的爽文,自然是少不了极品亲戚还有反派角色。

文中最大的反派,就是女主妈妈的初恋情.人苏东升。这个苏东升是个极腹黑奸诈的人,明明喜欢着女主妈,却又不娶她,把她睡了之后,就把她抛弃了,只因为女主妈有一个赌徒父亲。

第二反派就是苏东升的弟弟苏明亮,这就是一个土匪式的人物。暴躁,好斗,一言不合就大打出手,很狠很凶残,把人打伤打残,在村里那是出了名的霸道,大家都讨厌他。后来在八十年代后,第一次打.黑的时候,被女主和男主所设计,枪毙了。

第三大反派,也就是两人的妹妹苏芝。在文中,苏芝刁蛮任性,嚣张跋扈,那就是一个出了名的恶毒女配。喜欢上了女主的初恋情.人,然后利用手段,把人抢了过来。最后也在女主的设计下,过得很惨,没什么作为。

更不要说三兄妹的父母家人,个个极品。出继前的家庭极品大出没,出继后的家庭更是有个泼辣护短又喜欢到处占人便宜的太奶奶还有奶奶。

总之,怎么极品怎么来,把人性最坏的一面全部都写了出来。把读者的心全部勾了起来,一边骂着讨厌极品,一边疯狂地看文。

看到这里的时候,叶婷婷真的很想把作者从电脑那端挖出来,然后暴打一顿。

这他.妈都写得什么狗玩意?弯曲事实,女主一家都是白莲花,其他人那都是黑面包,问题是,这里面写的反派,怎么那么像她家的情况?

极品,贪婪,嚣张,又跋扈。

一样的名字,人设的描写也类似,家庭的背景也一致,但笔下的人物,却成了被骂惨的对象。

而且,作者还利用了很大的篇幅,把这几个极品人物都刻画得入木三分,怎么坏怎么来。作者的文笔极好,写坏人的时候,就像写活了似的,让看了恨到了骨子里。

文的底下,所有的读者都在写虐渣,打脸!

当时叶婷婷看到这的时候,真的气坏了。她没有马上就去文下刷负,而是摸到了作者的微博下面,然后给作者发了私信。

读者小可爱:作者大大,你这样写真的好吗?把人写那么坏,你的良心不会痛吗?

作者鸽子:????

读者小可爱:你这样故意抹黑人物真的好?

作者鸽子:小仙女,这文是自传体小说,都是真实发生的,没有故意抹黑。

读者小可爱:作者大大,我就是你文中那个极品女配反派的女儿,你写的很不负责,我希望你把那些内容删掉。

作者鸽子:……

作者鸽子:这是小说,亲!小说来源于生活,高于生活,我给文中人物安排什么角色,这是我的权利。

这会就成了小说了,不是自传体吗?既然自传体,就不能客观地描写?

读者小可爱:我有权利对你起诉,你就等着法院的传单吧。

作者鸽子:我接招。

叶婷婷越想越生气,退出微博后,她又回到了小说界面,看下文下更多的读者在那叫嚷着要虐渣。她心情很不好,对于作者这样弯曲事实很不满。

拿起手机,她洋洋洒洒地写了上千字的长评,打上了负分。

她在长评中写道,作者这样是不对的,既然是半自传,那么就请尊重事实,不要为了引起读者的注意,特意弯曲事实,将人写得那么差。还写道,如果她不改文,她就要对她提起上诉,以侵犯人隐私权还有诽谤罪起诉作者。

她没有故意抹黑,也没有故意夸大,写得很诚恳,把事实写了出来,最后希望作者改文。

当时作者就回复了,只有一句话:我写的都是真实的案例,没有夸大抹黑,欢迎来告。

为此,叶婷婷当时气得又打了好几条负分。之后,她就洗洗睡了,想着明天再去找律师,结果再醒来,她就穿越了。

…………

一睁眼,叶婷婷就穿了,还是穿进这本书里,成了书中跟女主作对没有好下场的恶毒女配苏芝,而这个女配正好就是以她妈妈的从设为原型写的。

之所以怀疑,现在的世界已经不是她原来的世界,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这个慕容诗的长相,跟那个作者有几成像。更巧合的是,那个作者的眼角也有一颗痣,所不同的却是,那个作者的痣是颗黑痣,而且长在了左边。

当时作者的头像就挂在微博,因为长得漂亮,吸引了很多的粉丝。

这也是她看到慕容诗的时候,觉得面熟却又想不起来的原因,因为当时她只是那么匆匆一瞥。

而那本《我的父亲母亲》却是故意打着纪实的幌子,弯曲事实,将她家人写得恶心而又极品。正因为如此,她才会去打了负分,却没想到竟然穿越了。

文中的苏芝被描写成了抢人初恋的小三,利用不正当的手段,拆散了女主和她初恋对象,最后成功嫁过去。

而文中女主的初恋原型,就是苏芝前世也就是叶婷婷的爸爸,人设相同,背景也几乎相同。

女主那廖廖几笔的母亲就叫慕容诗,女主的外公外婆正是叫慕容壮和马小娟,虽然在文中出现的笔墨不多,但是苏芝还是记住了。

此刻,苏芝只觉得好大一桶狗血,洒在自己的身上。

如果这样,那么很多的BUG就都能串连起来了。

比如,她的生日为什么会被推后一个月有余,这应该就是作者在写文的时候,并不知道苏芝的生日,只大概记得是春天,所以写了三月。还有,为什么苏爸爸过继后老宅那边会变得那么面目可憎,这应该也是作者为了更好的吸引读者,写出出来的极品模式。

这本来就是作者书写的一个小说,很多的变态槽点,就都能找到出处了。

她应该庆幸的是,她刚刚出生,而女主也还没有出生,在书中的时间线还没有串连起来的时候,自己还有改变世界的机会。

苏芝的异样,却引起了东升的注意。他抱紧了她,以为她冷了。

所幸她现在只是一个婴儿,又是将脸埋在苏东升的怀里,所以她的表情并没有被他看到,否则他真当她是怪人了。

此时,房间里的争吵声,不断地传入苏芝的耳朵里,让她的眉头凝成了一团。

文里确实有一句一笔带过的情节,那就是当年慕容诗差点嫁给了她大哥东升。至于后面怎么没嫁成,文中虽然没有解释,但却是写了东升玩弄了慕容诗,所以才会被读者骂。

这样,书中的场景就都能跟现在对得上了。而现实中,东升跟那个慕容诗是毫无交集可言的,甚至他们家和这个慕容家都没有交集。现实中林惠玉可没有这么一个继姐,或许有,但从小并没有带去林家。

现在的世界,跟原来她所认知的世界,只有七成相似,人物关系是真的,但很多事情却完全脱离现实的轨道,反倒和那本年代文出其的一致。

这也是她怀疑自己到了书中世界的原因。

苏芝在这一刻,完全怔住了。

她怎么也没有想到,竟然会是这样的一个结果,她竟然生活在一本书里?她微微地皱起了眉头,将最近发生的一幕幕全都在脑海里过滤了一遍,越想越觉得心惊。

也找出了不少与现实中不相符合的大事,却又在书里提到过的一些事情。

苏芝在这一刻沉默了,她得好好想想,怎么去避免以后可能发生的那些遭遇。

如果真的是到了书里,那么以后她肯定会被炮灰掉,她的大哥东升和二哥明亮,也肯定会死得很惨。

这样的事情,是绝对不能再发生的。

苏芝看着苏东升的脸,只觉得现在的他一切都是美好的,并没有变成后来的大反派。人生还是完美的,还有挽救的可能。不管将来的世界变成什么样,现在时间线还没有开始,就有改变的可能。

哪怕是在书里又能如何?哪怕这一切都是那个作者的书写,要将她的家人全部写成面目可憎的恶毒反派,那又如何?她既然能够重生,那么一定有让她重生的目的。肯定是想要让她去改变一些事情,那么她就从现在开始改变,至少她要让自己的大哥和慕容诗不再有瓜葛,否则将会有无穷的麻烦。

她捏了捏小拳头,我一定要改变现有的世界,以自己的力量,重生的这个金手指,还有知道剧情这一点,来改变整个故事的情节,至少要让自己的家人脱离那种凄惨的下场。

东升正好低头,看到了妹妹这可爱的表情,顿时乐了,把刚才的不快也抛之到了脑后。他的妹妹好可爱。

…………

“马小娟,你给我滚!”房间里传出的那一声吼,打断了苏芝的思绪。

东升一怔,快步踏进了房间,一眼就看到了房间里另一个女人被林惠玉推着,往门口方向赶。这人就是马小娟,林惠玉的继姐。

苏芝也好奇地看了过去,看到那一幕,就想笑。

此时的马小娟有些狼狈,头发也有点儿乱,在推搡中衣服也皱了。她年龄大概在五十上下,脸上却保养得挺好,一看就是嫁得不错,身材有些发福,不像林惠玉那样瘦弱。脸上五官很美,跟林母有七分像,脸圆圆的,脸上虽然有着尴尬的表情,但却露着笑容。只从外表看,这就是一个善良的老太太,也可以想见年轻的时候是怎样的美艳动人。

慕容诗的长相随她,所以长得很漂亮,偏向柔弱型的那种,虽然也一样妖娆。特别是当她哭起来的时候,那真的是我见犹怜啊。

想到了书中的那些描写之后,苏芝又没了好心情。这就是文中那个女主的外婆啊,文中也曾经有过篇幅写过这个女人,只不过作者把这个人物写得极好,慈眉善目的。

这老太太,如果不开口说话,谁也看不出来她包藏祸心。

但是苏芝却是知道,这老太太绝对不简单,能把老实的苏妈妈气成这样,可不是个软包子。

苏芝顿时警觉起来,眼睛眨也不眨地看着这个马小娟,就怕她会使什么坏主意。

东升也在紧紧地盯着马小娟,就怕她会欺负了自己的姆妈,他得防着点。

马小娟的脸上有着受伤的表情,特别是在东升进来的时候,那脸上几乎滴下脸来,但还是强颜欢笑:“东升来了?”那种笑容,就好像是受了极大的伤害,却又不得不笑脸迎人的样子,不知道的人,还以为林惠玉把她怎么着了。

东升只是淡淡地看了她一眼,转向林惠玉:“姆妈,你没事吧?”

林惠玉摇头,她不想让儿子知道那些糟心的事情。

她这个继姐,从小就惯会装,把所有人都哄得开开心心的,做了坏事最后也都是她来背锅。别人还只会夸马小娟,而她就成了陷害姐姐的恶毒妹妹。

所幸,她后娘从来不会责罚她,也是知道自己女儿的习性,每次林父骂她的时候,林母也会在旁边劝阻。

所以,林林惠玉虽然总是会被马小娟陷害而气得大哭,但是因为有后娘护着,也平安长大了。后来嫁了苏耀宗,一开始的日子虽然过得苦了些,但如今苦尽甘来,几个孩子也孝顺。

而她的继姐马小娟却与她不一样,长得漂亮,又有初中学历,不像她只有小学文化。凭借自己的美丽与聪慧,马小娟嫁了一个富家子弟。丈夫慕容壮曾经是地主家的少爷,和她是初中同学,她利用手段,嫁进了慕容家。

那个时候,马小娟每次回娘家,那都是高高在上,总是施舍般地对林惠玉说:“要不要我跟我家慕容说说,给你丈夫安插个好的工作?”

都被林惠玉冷冷地阻止,继姐妹之间关系一度到了极度冰冷的地步。

后来解放了,马小娟家却被定了一个富农的成分,这一度让林惠玉很奇怪。据她所知,慕容家明明是地主家庭,怎么后来却成了富农了?

想不明白,也因为离得远,也不知道具体的情况。

自那后,马小娟每次回娘家,再也没有富太太的架子,反而变得低调了起来。人也更加的八面玲珑起来,将林家上下哄得那叫一个开心。

但也有人看她不顺眼,其中之一就是林惠玉。林惠玉当年和她有过过节,哪怕她变得多么的八面玲珑,林惠玉都对她有成见。

另一个人就是她小弟林俊生。林俊生从小跟林惠玉关系好,姐弟两人相差十几岁,从小就是林惠玉带大的,所以他对这个同父异母的姐姐有深厚的感情。

“我没事,就是心里有些堵得慌。”主要是被马小娟气的。

但是林惠玉又不想将这些烦心事告诉东升。东升和王英的感情极好,这些事情她和孩子爹处理好就行了,就不用再把事情摆于明面上,让孩子也烦恼。

但是马小娟却不这样想。她觉得,这件事情还是得让苏东升知道,她女儿那么漂亮,文化又高,跟他那么相配,只要她把这件事情告诉了东升,他肯定会喜欢的。到那个时候,林惠玉不同意又怎样,还能拗得过孩子?

想到这,马小娟脸上堆满了笑意:“东升啊,平日里姨也不常来,你不怪姨吧?”

东升嘴角一扯:“姨说笑了,您老忙,我理解。”一顿,又小声自言自语,“我家条件又不好,有时候连个坐的地方也没有,可没城里日子过得好。”最后那几句,声音虽小,却很巧地正好能让她听到。

马小娟只觉得心里被射了一箭,这孩子看着老实,不爱说话,一说话怎么这么怼得慌,让人想反驳又找不到理由。

她强颜欢笑:“我就喜欢来你家,觉得挺好。”

东升点点头,表示知道了。

又再次冷场,气氛也有点尴尬。

苏芝听着,觉得她大哥简直是递刀子能手,看把那个马小娟憋得,她心里只乐呵。

嗯,就是要这么怼你,谁让你刚才欺负我妈妈了,要不是我是个小婴儿,一准和大哥相互配合,阴死你。

马小娟心里真是窝火得很,但是脸上却还得挂着笑容,那虚伪的样子,让苏芝觉得很刺眼。不知道的人,还以为她是怎样一个大好人呢。

她说:“东升啊,诗诗是你的同班同学,又是亲戚,你平时可要护着点她啊。”

东升只是笑笑,并不搭话,以免落了她设下的陷阱。

见东升不搭话,她有点急:“东升,如果诗遇到了麻烦,你会不会帮她?”

东升说:“有您和大姨夫在旁护着,哪需要我一个没有血缘关系的表弟护?”

慕容诗比东升还大了三岁,所以按规矩来说,他得叫她一声表姐。

“那怎么能一样?我和你姨夫总归是老了,她得靠你护着。”

“那也轮不到我来护,我只是她的一个远房表弟而已。她以后会有她丈夫护着我,我护算什么事?”

马小娟眼睛一亮,紧接着说:“那诗诗嫁给你怎样?你当她的丈夫,就能护她一生了。”

东升心头一跳。

苏芝睁大了眼睛,这都能套下话?

林惠玉怒道:“马小娟,我不是跟你说了,这事不可能!”

马小娟只是乜了她一眼,并不作声,又把期盼的眼神看向了东升。

东升只是愣了半秒,马上就反应了过来,他说:“姨,你可真会说笑。我有未婚妻,马上就要结婚了。”

我当然知道你有未婚妻,要不还用得着这么麻烦?她嘴上却说:“东升啊,我和你姆妈虽然不是同母姐妹,但也是从小一起长大的,我还会害你吗?你和诗诗也算青梅竹马了,亲上加亲,多好的事情。”

林惠玉说:“马小娟,你这话恶不恶心?你现在就给我走,我家不欢迎你。”

马小娟说:“别这么绝情嘛,大家有事好商量。妹夫还没有回来,到时候我把这事跟他商量商量,我姆妈和林叔也马上就要到了,他们肯定也会赞成我这个亲上加亲的提议。”

东升的脸冷了下来:“姨,我妈的想法就是我的想法。你走吧,我当你没说过这话。”

马小娟脸上有些动怒,但转而又换上了笑容:“东升啊,诗诗和你是高中同学,这关系多近,听说你那个未婚妻可是不识字的。那是你父母给你找的女人,你一个知识分子,怎么能找个大字不识一个的女人,多丢脸。你和慕容诗结婚后,可以一起学习,以后考个大学……”

东长转身往门口走,打开门,指着外面:“出去!”

马小娟一张脸憋得通红,手指着他,半天说不出话来。

这个苏东升,怎么犟得跟头牛似的。她听自己闺女说,东升在学校成绩很好,虽然家在农村,但好在在大队部当了会计,只要去考了大学,以后进城里当个干部。这样的女婿,确实挺不错,主要是家里这边急,找不到更合适的。

“东升,你和诗诗是同学,你可不能见死不救啊。她要被她爸卖给一个傻子,你就救救她吧。”

东升却像看傻瓜一样地看着她,只觉得她这话说得真够讽刺的。

“你的意思,我为了所谓的救助,把自己的一生搭进去?这是要命还是救命?”东升面冷,声音更冷。

苏芝感觉到了东升那无尽的怒火,悄悄地抬眼看向自己的大哥,却见到他嘴唇抿紧,显然气得不轻。

据她所知,大哥和王英的感情极深,并不是单纯的相亲认识,然后父母双方订下婚约那么简单。

王英虽然没有念过书,但是她早就认识了东升。王大力是村长,林惠玉是苏家村的妇女主任,两个村子偶尔也会有来往,两个年轻人就是这样认识的。

王英除了没念过书,其他方面那都是非常出色的,特别是做菜的技术,绝对是在村里首屈一指的。就是在苏家,连做了那么多年菜的太奶奶都竖起大拇指夸她一声好。

王英也记着她妈妈的一句话,要想抓住男人的心,首先是抓住他的胃,她时刻谨记着这句话,也是在时刻地执行着。东升对她的心,那自然是情比金坚,任何人都拆散不了的。

所以此时马小娟将所谓的念过书之类的说辞拿出来,只会让他从心底里鄙视。

他和慕容诗虽然是高中同学,但是她是什么样的人,他还能不清楚?上学的时候,那是整天打扮得花枝招展的,恨不得所有男同学的眼睛都盯着她。

那时,他只顾着读书,没注意到教室里这位班花,还曾经被她取笑过,说他是个书呆子。

此时却要嫁给他?这是说的天底下最大的笑话。

马小娟见他怒了,倒也没有往枪口上撞。她是想把闺女嫁给他的,至少得把这事落实了,好避开她爹将她嫁给那个傻子。

等到事情尘埃落定后,一切就好办了。他不想娶,那就不娶。但现在不行,不能把人得罪了。

不急,慢慢来,办法是人想的,总能想出办法来。

东升并不知道她心里的想法,如果知道了,肯定会更加地恼她。

马小娟恬着笑容说:“东升啊,你好好考虑考虑,姨不急,晚上我跟你阿爸说说。”说着不等他作出决定,她就走出了房间,在门口就遇到了她闺女慕容诗。

“姆妈,二姨怎么说?”慕容诗凑了上来。

马小娟看了一眼房间,朝她摇摇头,悄悄把慕容诗拉到了一边,小声嘀咕着和她说了起来。

此时,房间里的气氛有点儿不对。

苏芝乖巧地躺着,打着哈欠,有点儿困,但是她强睁着眼,不让自己就此睡过去。她想要知道后续的发展,如果睡着了,就什么也不知道了,会很可惜。

林惠玉说:“东升,你别听她胡说,她就是脑子不正常。”

她此时真的是恨透了马小娟这个女人,小时候跟她抢父亲的宠爱,长大后就抢她的对象,如今又想把女儿塞给她儿子,她这是倒了八辈子的霉,遇上这个女人。

东升扯开嘴角,“姆妈,我知道,我两家本来就不来往,今天来的时候,我就猜到了肯定不安生。”

“她就是想把她闺女塞给你,我不会同意,你阿爸也不会同意,你不用担心。”

东升冷笑:“她要敢跟阿爸说这个,阿爸指不定得削她。”

马小娟想通过苏爸爸来打通关节,这想法肯定是错了。

苏耀宗在对待儿子女儿的问题上,相当护短,想要占便宜,想都别想,门都没有。

…………

苏耀宗此时并不在家,他过去接岳父母了。

此时苏家也没其他人,就太奶奶婆媳,还有林惠玉母子和王英。马小娟母女在苏家,没有多少人愿意理她们,哪怕苏奶奶她们顾着脸面,不会当场赶她们,但是想要给个好脸色,绝对不太可能,不冷着脸已经不错了。

慕容诗到厨房的时候,那里正热火朝天地忙碌着。太奶奶和苏奶奶正给王英打下手,主厨是王英。

王英还没有正式开始做菜,只是把该洗的菜洗了,该切的菜都切好,调配的料理是她从家里带来的,都是她自家酿的一些酱醋还有腌制的辣椒酱什么的。这些东西外面也买不到,都是她的独家秘方,味道可美着呢。

王英性子爽朗,,而且她还孝顺,会说笑话逗乐两个老人,太奶奶和苏奶奶很喜欢这孩子。

刚才隔壁房间那一声争吵,她虽然听得不是很清楚,但也大概猜到了肯定跟东升有关。她心里虽然很想知道事情的真相,但是她不会真的去打听。

此时,她正跟太奶奶说着乐子呢。

慕容诗走进厨房看到的就是这个场景,她的瞳孔收缩,心里有些不屑,但同时又有些心急。如果两位老人真的喜欢这个王英,那么她还有机会吗?

厨房里虽然还没有开始煮饭,没有烟味,但是依然有一股味道,直冲她的鼻子,她情不自禁地皱了皱眉头。

她的这个动作,正好就落入了王英的眼睛,她在心里嗤了一声,面上却不动声色。

太奶奶也看到了慕容诗进来,她就小时候见了她一眼,长大后就再没见过,所以一开始并没有认出她来。老人问:“姑娘,你是……”

“太婆,我是慕容诗,我姆妈是马小娟。”

太奶奶也认出了她,眼睛一眯,仔细地打量起了她,长得可真周正,跟朵花似的,跟马小娟挺像。马小娟当年就是村里的一枝花,这女儿也不奶逊色啊。

老人又把她和自己的孙媳妇对比了下,觉得还是自己的孙媳妇长得好。慕容诗漂亮是漂亮,但太过妖娆,不像本份人,跟王英一比,就多了一份俗气。

慕容诗并不知道老人已经把她跟王英作了对比,见到太奶奶语气和蔼,以为她喜欢她,笑道:“太婆,我过来帮忙。”

太奶奶连连挥手:“不用,你是客人,怎么能过来帮忙,厨房里油烟大,你快出去吧。”

慕容诗自然是做做样子,哪是真心想帮忙,但是为了自己的未来,这个面子工程还得做到底。她笑着说:“我哪是什么客人,这里是我姨的家,都是亲戚,帮忙应该的。太婆,有什么需要我做的?”

此时,王英说话了:“这里有我就行了,厨房里油烟大,可别熏着你,看你身上漂亮的衣服,可别弄脏了。”

慕容诗低头一看,衣服上似乎真的落了点灰。

厨房灰大,她这一身刚做好的棉布新衣,落灰就不好看了。

她咬了咬牙,最后还是被漂亮的心思所打败,不敢再提出帮忙与否的问题了。

王英看着,嘴角扯起一抹讽刺的笑容。对于她的娇.小姐做派,很看不上。

太奶奶却没有说话,只是抿着嘴唇,有些乐呵。

慕容诗虽然没再提帮忙的事情了,但也没有出去。她进厨房来,是有目的的,没有达到目的之前,怎么可能出去?反正看着他们忙活,似乎也做得差不多了。

“太婆,我早就想过来陪陪你了。”

太奶奶乐呵:“我就一个糟老太婆,什么时候入黄土都不知道,陪我做什么?你们年轻人,应该跟年轻人在一起。”

慕容诗急忙拍马屁:“家有一老如有一宝,像太婆这样的老人,是我们年轻人学习的榜样。以后我有时间,经常过来陪太婆。”

太奶奶却只笑笑,不当一回事,就图个乐呵。

“听说你和咱们东升是同学?”

慕容诗说:“嗯,我和他是高中同学,东升在我们班里那可是小才子,老师的希望。我们班主任一直都说,东升肯定能考上大学,可是后来他没去考,老师一直说可惜。”

太奶奶眼睛一亮:“东升如果去考大学,真的能考上?”

去年东升高中毕业的时候,家里也希望他去考大学,可是那个时候灾荒严重,东升不想加重家里的负担,决定不考了。

“东升肯定能考上,他学习成绩那么好。如果他去上大学,以后出来肯定能当干部。”

太奶奶眼睛又一亮,当干部好,以后就是城里人了,多好的事情。

看到太奶奶脸上露出喜意,慕容诗知道自己赌对了,老人果然是在东升身上放了大希望。

“我也想去考大学,想着能不能跟东升一起复习,争取明年考上,正好可以考在一起,相互有个照应。”

太奶奶点点头:“你考上大学后,当了干部,也能找个城里人,挺好。”

慕容诗一口血差点涌上来,她抚平了气息,也没马上接下太奶奶的话。她一个未婚的女孩子,如果跟老人说她想要嫁给东升,人家会怎么想她?这事还得她妈出面才行。

王英却瞥了她一眼,她脸上的表情太明显了,想跟她抢男人?没门。

王英端起了装满脏水的脸盆,就往要外走,“让让,别洒你身上。”

慕容尖叫着就往旁边闪,手上的动作几乎同时抚上了衣服:“你怎么能往我身上撞呢?”

“哎呀,我喊你了,厨房地小,你挤在这里,很容易洒到的。你还是出去吧,免得弄脏了你的衣服,我可没衣服给你换。”王英脸上带着笑容。

伸手不打笑脸人,慕容此时就是再气,太奶奶在这里,她什么事情也做不了,生着闷气。这个女人简直太可恶了,粗俗,东升怎么会喜欢这样的女人?

太奶奶说:“慕容啊,你快出去吧,厨房可不是聊天的好地方。我们等会就要开始忙了,到时候油烟一大,你会受不了的。”

城里精贵,可不是她们乡下人,皮糙肉厚。万一磕着了碰着了,惹得一身麻烦。

慕容诗生着闷气,但是她不能反驳,急忙跟太奶奶说了一声,就出去了。在门口的时候,碰上了倒完水往回走的王英,想到刚才的一幕,她气得牙痒痒。

“你别得意?就你一个不识字的农村丫头,还想嫁给东升,真是懒□□想吃天鹅肉。”慕容诗凑进王英耳边,小声地嘀咕。

王英拿眼瞄了她一眼,笑:“还真是你口中的这只懒□□,得到了东升。而你这只天鹅,东升却看不上眼。在他眼里,我是最好的。”

慕容诗说:“那是因为他没有发现你的粗俗,只是被你的外表迷了。你们根本不是同一个世界的人,你们有共同语言吗?”

“还真要让你失望了,东升和我无话不谈。除了我无法和他谈文字,其他的我都能跟他聊在一起。最重要的是,我知道他想要什么,男人需要的是生活,而不是所谓的精神层面。”王英可一点没有被她打击到。

有知识又如何?这不代表东升就要喜欢她。

慕容恨得牙痒痒,正想再讽刺她几句,却见到苏奶奶也走了过来,她急忙闭嘴不语了。而是带着笑容,“什么?你要识字?不好意思,我最近挺忙,怕没有时间教你,要不等我有空了教?不过,你想识字的想法很好,东升最喜欢的就是女人能够识字识大体。”

王英睁大了眼睛,这女人可真是个演戏的高手。

她掩着嘴笑:“你说得挺对,我也确实有这个念头,赶明儿我让东升教我,就不需要劳烦你了。”

苏奶奶看了她们一眼,又进入了厨房。

慕容见苏奶奶走了,凑近王英的耳边:“你真当识字那么容易?你就是再怎么读,也比不上我。”

“我又不考大学,比上你又如何?我只要能识字,最主要的是,能跟东升相互学习,我要的就是这个氛围。”

慕容气得,手指甲都几乎掐断了。这个女人,怎么那么讨厌?

王英却哼了一声,端着盆子就回了厨房。时间马上就快中午了,她还要去做菜,可没时间跟她在这大眼瞪小眼,相互猜忌了。

慕容诗很想追过去,却突然听到隔壁的房间门打开了,看到东升抱着孩子出来。看到她在厨房门口,愣了下,转身又往屋里走,她急忙喊:“东升!”

…………

苏耀宗把林家二老接回来的时候,已经是早上九点钟了。

二老平时就住在村子,从苏家村这边过去,走路需要两小时,苏耀宗是用的牛车过去的。这牛车,还是队里的,今天被他借了出来,接回人后得还回去。

也是因为家里要办满月酒,又有东升出面,大队长才借的,算是给了苏家的面子。

他是在半道上把两位老人接到的,两人一早就从自己村里出发了。见到女婿过来接他们,林父乐得哈哈大笑。

这个女婿,是他中意的,也是实诚的,对女儿也好。当年家里出了那档事,大女儿不好找对象,选了苏耀宗之后,他还一度怕女儿吃亏。现在看来,当年的决定是对的。

如今外孙女满月,苏家愿意给女娃办满月酒,就凭这一点,林父就很满意,很高兴。

“俊生呢?”见只有二老,苏耀宗诧异。

“俊生晚点过来,他直接从城里过来,方便。”林父解释。

苏耀宗点头表示知道,他这个小舅子公职人员,很多时候身不由己,他理解。

翁婿三人边走边聊,很快就到了苏家村。下了牛车后,林父林母就自个去了苏家,苏耀宗却赶着牛车去了队长那,把车回了回去。

二老刚到苏家,就见到了马小娟站在院门口,笑盈盈地看着他们。

“叔,姆妈,你们来了?”

林父没有想到,会在这里见到她,这继女和大女儿关系不是特别好,他以为她不会来,没想到这就来了。挺好。两家能够恢复走动,是一件让人开心的事情,林父心里很高兴,毕竟继女和自己的女儿闹得不愉快,家里也不安宁。

林母也没有想到马小娟母女会过来,以为是姐妹俩合好了,只会为她们高兴。

林母自从嫁到林家之后,谨慎行事,就怕被人挑出错来。她在对待继女的问题上,连林惠玉都挑不出错,更何况外人。

反倒是她的亲生女儿马小娟颇有微言,觉得她偏心了,向着一个外人。只有她知道,继母难当,要一碗水端平,更难。

她只能本心出发,不偏不倚,适当就好。

这个满月酒,举办的时候,林父林母也是由衷的高兴。苏家不嫌弃闺女,那就是看重他们的女儿,他们自然高兴。

林父对这个大女儿有亏欠之心。当年结发妻子去世的时候,孩子还小,为了照顾孩子,他娶了现在的妻子。妻子是好的,对孩子视如己出,但是孩子从小却跟那个跟来的继女闹得水火不容。

好不容易长大了,当时大女儿看中了一户人家,是城里的大户,双方都很满意,结果却被马小娟给搅黄了。马小娟想嫁给那户人家,最后也没嫁成,但林惠玉的婚事也黄了。因为这件事情,林惠玉跟马小娟反目成仇,几十年来几乎不来往。

后来林惠玉嫁给了苏耀宗,还是他一句话才嫁的,婚后遇到了那样糟心的婆家,好几年都不幸福,直到过继出来。也因为这个原因,他一直觉得亏欠了这个女儿,才会对她和女婿特别的好。

想到这,林父一脸的慈祥:“能看到你和你大妹合好,我欣慰。”

马小娟心说,要不是为了女儿,我才不来这地,嘴上却说:“我们姐妹俩有误会,我会慢慢改善这层关系。”

“好,好,好。”林父连说了三声好。

东升从房间里出来,正好就看到了这一幕。林父也正好看到东升出来,急忙朝他招手,他走了上去,叫了声“外公外婆。”

对这个外孙,林父可是喜欢得紧,又这么有出息,也是林家之福。

林母却去看东升屋里的苏芝,从他手上接过了孩子,见她闭着眼睛已经睡着,就不忍拿手去戳她,只是看着她充满了慈爱。

这落在马小娟的眼里,却撇了撇嘴,不是亲生的还那么热情。

但这话,她只是心里想想,并没有说出口

东升陪着林父在院子里坐下,就有林惠玉彻上了茶。看了一旁的马小娟一眼,林惠玉并没有发难。

直到苏耀宗从队回来,林父已经跟东升下起了象棋。

林父是个象棋迷,平日里在村子里都会去林榕树下跟人下一盘。现在跟外孙下起来,他极认真对待,怕输给了东升,脸上没面子。

东升的棋艺很好,在学校的时候就是象棋高手,不过他没有使出浑身解数,也是顾着林父的面子。

苏耀宗在旁边看着,偶尔会说上两句,直到林父说:“君子观棋不语。”他才闭了嘴,不敢再乱说话。

东升看了父亲一眼,知道他有些手痒了,“阿爸,等我这般杀完,就让给你。”

苏耀宗连连摆手:“不用,你下着吧,我看看就行了。”

“先让东升下吧,我和东升连杀三盘再说。”林父也说。

苏耀宗知道林父的棋瘾很大,只有满足了他,他才能跟另一个人接着下。

东升和他连杀了三盘,都是以和棋为结局。其实林父知道,东升的棋艺比他高出来许多,之所以会和局,就是因为让着他。他倒也不揭穿,东升给他留了面子,他干吗不要?

东升将位子让给了苏耀宗,翁婿两人就此杀开了。

两人的棋艺差不多,不分上下,所以也不需要谁让着谁。这一杀,真的是惊天动地,但是却让林父杀得激动不已。不像跟东升下的时候,因为相差太多,每一步都走得小心翼翼。

而此时,林父却很轻松。

东升看了会,就退了出来,去了厨房。

马小娟也在一旁看着,看到东升已经离去,欲言又止,却因林父和苏耀宗下棋下得正热烈,也不知道该怎么开口。

她的一言一行,被林母看在了眼里,就知道大女儿来苏家,肯定不是单纯的给孩子过满月洒这么简单。

自己的女儿,有谁比她更了解?别人或许能够被她骗过,林母却绝对不相信她没有目的性,知女莫若母,她怎么可能会不知道?

只不过,不清楚的是这目的有多大?

她将马小娟叫到了一边,小声问她:“娟娟,你老实告诉我,你这次来苏家,真的是单纯为了给孩子过满月酒吗?”

马小娟张了张嘴,没想到让自个的妈看出来了。不过想想也是,她妈又怎么可能猜不到呢?

“你是不是真有事?”林母又问。

马小娟沉默。

“跟我有什么不能说的?我们是母女,有什么事情,我还能害你?”对这个女儿恨铁不成钢。

马小娟叹了一声,这事也没什么好不让林母知道的。她迟早会知道,现在告诉她,说不定还能帮自己。

想了想,马小娟说:“姆妈,我也是实在没有办法,是慕容壮……她要把诗诗卖给一个傻子。”

林母目瞪口呆,她没有想到会是这样,“怎么回事?你给我说说。”

马小娟叹了一声:“是慕容壮又赌输了,他把诗诗抵押了……”

林母震惊,天啊,怎么会这样?抵押,现在可是新社会,怎么还有类似卖儿卖女的情况?

“慕容壮还在赌?”林母皱起了眉头。

“赌,怎么能不赌。只不过从原来的光明正大,到现在的暗地里恰恰地赌博。反而比原来光明正大的时候,赌得还要严重。

“这个慕容壮,怎么死性不改?”林母心疼地看着自己女儿,“当年你就不应该嫁给他。”

马小娟一愣,接着叹了起来。

别说林母了,就算她自己,都已经后悔了。

当年她嫁给慕容壮,这步棋就走错了。

当时以为慕容家有些钱财,老两口有些家底,她嫁过去不会苦。要知道,在三十年代初,家里有几百亩良田,在平安县首屈一指了。老两口不但在乡下有田,在县城里也有大宅子,日子过得很富裕。这样的人家,嫁进去,那就是去享福的。正好,她跟慕容家的独生子认识,她使计怀上了孩子,这事也就成了。

当年因为这场婚姻,她在娘家那是抬足了头。特别在林惠玉面前,更是将头抬得高高的,她觉得自己比她高人一等。

但是,这样的好日子并没有过多久。

谁曾想到,慕容壮是个赌徒,把家里的钱全都赌光了。不过也幸好他把家给败了,连大宅子都给卖了,只剩下了乡下的一个两间房,否则建国后他们家就可能会被定为富户。也算因祸得福,但是他赌这个毛病也改不了,不给钱就打她。日子过得太苦,好在她闺女争气,她咬牙送闺女去上学,成绩很好,顺利从高中毕业了。

本来她想着,让闺女考个大学,然后风风光光地嫁到城里,哪曾想,慕容壮又赌输了,竟然把闺女也给抵押了出去。她这才想到了林惠玉家,苏家的那个大儿子。

只要把闺女嫁到苏家去,就能绝了慕容壮的心思。

女儿曾经跟她说过,苏东升并不简单,嫁过去她吃不了亏。他绝对不会永远窝在乡下,肯定会上大学,去城里,到时候他们就能做城里人了。

但是东升那孩子,竟然一口回绝了。林惠玉也是,两家结亲这么好的事情,她竟然也不同意。

他们那个儿媳妇有什么好,大字不识一个,光靠漂亮有用?要说漂亮,有谁能比得上她女儿慕容诗?那才是真正的一朵水仙花,嫁进老苏家算是他们的福气了,还回绝得那么坚定。

这事,让她很难办。

“他怎么那么狠的心,诗诗那也是他的孩子啊。”林母想不明白,真的有这样狠心的人?

马小娟冷哼:“他的眼里只有他的牌九,只要能赌,什么事情都可以放一边。况且,女儿在他眼里算什么?儿子才是慕容家的根。要不是我坚持,诗诗连学都上不了,别说高中毕业考什么大学了。”

林母无言以对,女儿能嫁到慕容家,在当时的时候,那是高攀。哪曾想到,慕容壮会赌得那么凶,现在连女儿都要卖掉了。

如今,女儿日子过成了这样,是命运还是自己作践?

“那怎么办?总不能真的让诗诗去嫁那个傻子吧?”

马小娟说:“我怎么可能会将诗诗嫁给那个傻子,又是赌徒的儿子,哪配得上我闺女。”她咬牙切齿,又说,“我这其实有一个办法,那就是让诗诗赶紧嫁人。嫁了人了,傻子家就不会要她了,她也就能脱离苦海了。”

“但如果普通人家,诗诗会嫁吗?”想嫁人还不容易,不说别的桔子,就算虎啸村都有不少青年后生,可是闺女肯定看不上的。

“姆妈,我已经想好了一户人家,只等对方同意了。”

“你说的是哪一家?只要条件适中,咱们就去提亲。”

马小娟舔了舔嘴唇,眼睛却是看着东升的方向。

林母顺着她的目光看过去,却正好看到东升在厨房那里,给王英烧着火。从他们这个角度望过去,正好能够看到两人一人做菜一人烧火,还聊着天。

林母顿时明白了,女儿这是看上东升了,想把慕容诗嫁给东升。

“真是胡闹!”林母大喊一声,把原本正在认真下的林父和苏耀宗惊着了。

林父看了过去,见到林母在那又气又怒,心中疑惑,这是怎么了?

苏耀宗也摇头,不清楚丈母娘和大姨子是怎么回事?能让林母这么老实的一个人惹怒成这样。

“怎么回事?”林父棋也不下了,手里捏着棋子,转头询问。

苏耀宗也停了过来,望向林母和马小娟,不明白这是怎么回事。

林母指着马小娟说:“你问她,做了什么事情。”

林父将目光望向了马小娟,后者有些委屈:“我只不过是想给诗诗找一个丈夫而已。”

“诗诗有对象了?这是好事啊,找的是哪一家?”林父却很高兴,外孙女有了对象,他这个做外公的自然高兴。

林母却说:“你先问过,她看中的是哪一家再说。”她都替女儿感到害臊。

“你中意的是哪一家?”

马小娟知道这个消息说出来,林父也不会赞成,但是为了女儿,她豁出去了。

在迎上林父那双眼睛,再看向苏耀宗那茫然的眼神,她说:“妹夫,如果我们两家结亲,你愿意吗?”

“啥?”苏耀宗一时没听明白。

“妹夫,我想把诗诗嫁给东升。”她的声音又重了许多。

苏耀宗的眉头打结,紧紧地皱在了一起。一开始他没听明白,此时却听得一清二楚,马小娟想让东升娶慕容诗,但凭什么?

苏耀宗在儿女问题上,态度坚决的很。儿媳妇是他亲自去找的王村长提的亲,也是他看中意的,王英又是个好姑娘,他又怎么可能会被人一劝就改变主意。

更不要说,提出这个问题的人是马小娟。

他的脸涨得通红,是被气的。

林父也在这一刻愣住了,他真的没有想到,这个继女会一出是一出,想出这样的一招。

马小娟一咬牙:“东升和诗诗是同学,两人感情好着呢,我觉得亲上加亲这个主意不错,心想……”

“胡闹!”林父将手中的象棋扔了出去,眉眼倒竖,狠狠地瞪向了马小娟。

马小娟咬着牙,“我也是没办法,觉得两个孩子挺般配……”

“所以你为了一己之私,就要牺牲我儿子?”苏耀宗冷冷的说,正在酝酿某种情绪。

马小娟豁出去了,“我觉得挺好,两人都是高中生,以后还可以一起考大学,多好的事情。”

马小娟也不管苏耀宗怎么想了,只要促成这件事情就好。管他怎么看待她,哪怕讨厌她都不在话下。就是讨厌又如何,身上又不会掉块肉,主要还是闺女的事情要紧,那才是头等大事,耽误不得。

闺女也说了,这件事情如果办成了,就可以脱离出慕容家了。

“我说马小娟,你这抢人婚姻的事,是不是上瘾了?”一个愤怒的声音,在他们身后响起。

马小娟一怔,望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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