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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瑶觉得自己点特背。
别人穿越,不说一睁眼就是富贵人家,侍婢环绕,再不济也是安安稳稳,身体安康,可她倒好,穿过来还没等弄清楚状况,先被一支箭给射了个对穿,差点儿没又死一回。
然后好不容易从鬼门关前回来了,一等弄清楚状况,好家伙,她真是恨不得再死一次算了。
因为她发现自己穿到了上个月看过的一本小说里面。
之所以她会对这本小说印象深刻,是因为在现今遍地甜宠文的情况下,这竟然是一本虐文。
而且还是一本特血虐的文。
血虐到什么程度呢?女主不但被渣男主虐身虐心,换血落胎,最后结局的时候渣男主好不容易弄明白了自己对女主的心意,女主竟然死了!
但是,女主就算死了之后也不得安稳,被渣男主的白月光给挫骨扬灰了。
约莫是作者自己也觉得这太虐了,于是赶紧找补。让男主抢回来一把女主的骨灰日夜贴身带着,以此来证明自己对女主生死不渝的深情。
孟瑶看到这里简直都要气炸了好嘛。
人活着的时候你将人看的连只狗都不如,人死了,你哭两声,抓把骨灰贴身带着,这他妈的就叫深情了?!
这深情真是谁沾染上谁倒霉。
骂渣男主的同时孟瑶也不忘骂女主。别人不把你当人,你自己也不把自己当人?渣男都已经对你那样了,你还对他忠心耿耿,叫你做什么你就做什么,不知道跑路?
就算真的离开男人不能活,中间出现的那些个忠犬,小狼狗,深情男之类,哪一个不是人中龙凤?随便挑一个跟着他远走天涯,又或者干脆全都收了,建个后宫,日子过的都不要太潇洒。做什么非得抱着渣男这棵歪脖子树,甚至连死之前都说不后悔?
约莫是骂的太狠了,好了,现在孟瑶就直接穿成了这本虐文的女主。
孟瑶:......
这他妈的都叫什么事啊。
她面无表情的看着头顶青色的帐顶,不知道现在自己到底该用个什么样的心情来面对。
吱呀一声轻响,门忽然被人从外推开了,有一丝明亮的日光斜进逼仄暗沉的屋子里面来。
伤重在床的这几天已经足够孟瑶摸清楚自己现在的处境了。
早在去年她就已经被渣男信王献给太子,目的就是让她利用美人计留在太子身边。能够伺机刺杀太子最好,若不能,在东宫做个细作,盗取一些重要的情报消息也是好的。
此次太子遇刺,女主之所以会扑过来挡在太子身前,按照原书中所说,一来是因为信王要娶其他的女人,女主心中悲痛绝望,萌生了死志,另外一方面,其实女主也是想趁那个混乱的时刻亲手杀了太子。
因为她心中当时想的是,就算信王有了别的女人,我也要完成他毕生最大的心愿,这样也许往后他偶尔还能够想起她来。所以才会那样孤注一掷的朝着太子扑了过去。
不想还没等到她动手,孟瑶就忽然穿了过来,然后硬生生的代替她受了那支冷箭,躺到现在还不能下床。
......
不由的再次感叹,她怎么就那么点背呢?
孟瑶无奈的叹了口气,转过头看着走进屋里的人。
是个十五六岁的小姑娘,穿一件青色的宫装。双环髻,鸭蛋脸,眉眼清秀,笑起来的时候右边脸颊上有一个浅浅的酒窝。
孟瑶知道她叫小茶,是东宫的一名宫婢。原主瑶姬自进了东宫,就是跟这个小茶同住一间屋。
不过瑶姬因着前几年做杀手的经历,早已不是天真烂漫的小姑娘,身上总是带着股隐隐的冷意。所以纵然和小茶同处一屋半年多,但两个人也很少有交谈。小茶甚至很怕她。
好在孟瑶为人阳光乐观,虽然才穿过来几天,但已经足够让小茶不怕她,并且跟她冰释前嫌,有说有笑了。
因为明面上孟瑶毕竟是为救太子才受了这么重的伤,甚至连长兴侯世子都曾亲自过来给她诊治,所以孟瑶近日受到的待遇很好。
不但东宫的小厨房会特地给她单做一份饭菜,徐总管还免了小茶这些日子的差事,只叫她好生的服侍孟瑶。
小茶刚刚就是从小厨房提了午饭回来,对上孟瑶的目光,她就笑着说道:“你醒了?”
将手里提着的朱漆描金食盒放在桌上,小茶走近床边,笑着问道:“你现在觉得怎么样,伤口可还痛的厉害?”
孟瑶觉得小茶这姑娘实在不错。明明以前也不见瑶姬待她有多亲热,但现在孟瑶不过说了几句好话,她就肯真心实意的待她,照顾她。
孟瑶是个旁人对她好,她也会对旁人好的性子,于是也连忙回以笑容,说道:“虽然还有些痛,不过比昨天要好多了。”
醒过来之后她看过自己的伤口,当时真是吓了一大跳。好在那个卓世子确实厉害,不晓得用了什么药,现在她的伤口已经在见好了。刚刚她甚至觉得伤口那里痒痒的,应该是在长肉的缘故。
小茶放下心来。
扶着孟瑶靠坐在床边,往她的腰后面垫了个软和的大迎枕,小茶转身将食盒里的饭菜放到床头的小方桌上。
孟瑶左胸受伤,连带着整个左臂都无法抬起来,所以这几日吃饭都是由小茶喂她。
今天觉得稍微好一些,就没好意思再劳烦小茶。接了碗,要自己吃饭。
小茶再三确认,见她坚持,也只得随她。
等吃过饭,孟瑶靠坐在床头跟小茶说话。其实就是想要从小茶的话里套取到一些有用的信息。
这也是没法子的事。她忽然穿过来,并没有原主的半分记忆。虽说看过原书,知道后面的剧情走向,但可惜这位太子李承策却并非书中很重要的人物,所以东宫对于原女主而言只是一个过场而已,所占的篇幅有限,她能从中知道的信息自然也就很有限。
不过在孟瑶的理解中,李承策在文中之所以不是很重要的人物,倒不是因为这个人昏庸无能,相反的,完全是因为这个人太优秀了。
生下来就是皇后嫡子,宽厚仁德,无论文治还是武功都是人中龙凤,在一众朝臣中的威信极高。
可以说,有这样的一个人存在,原本皇帝的位子是无论如何都轮不到身为二皇子的信王来坐的,但是可惜作者为了让信王上位,就给李承策设定了一个致命的毛病。
那就是,这位太子爷他不、举。不管任何类型的美女站在他面前,他都没有半点反应。
这种事关男人尊严的事自然无法对外人启齿,所以李承策在弱冠之年依然大婚,迎娶了左相之女为妃。
说起这位太子妃那也是个猛人。婚前在家中就与自己的表哥情投意合,恩爱缠绵,嫁与太子之后才发现自己已经珠胎暗结。
原本想趁势将这孩子糊弄成是李承策的骨肉,然后再想法儿弄死李承策,让这李家江山换了她表哥的姓,到时她不就能照样跟表哥双宿双飞了?可让她万万没有想到的是,自打成婚之后李承策竟然没有碰过她一根手指头。
此计既然不成,眼见月份渐大,肚子就要遮盖不住,太子妃就想要将这孩子打掉。
不想被李承策知道了,竟然叫她生下来。
七个月之后,孩子呱呱坠地,是个男孩。东宫对外只说太子妃早产,倒也无人起疑。
于是李承策就这样喜当爹了。不过不管怎么说,有了儿子,他的太子之位就更加的稳固了。
孟瑶记得自己看到这里的时候,还感慨了一声,这位太子爷可真是能忍旁人所不能忍啊。
其实若这般说起来,李承策也是个可怜人。但谁能想到,后面的他更可怜。
因为作者竟然直接将他写死了!临死之前,想着他李家的江山肯定只能由李家人来继承,所以就算明知道信王对他早有不臣之心,甚至这次对他的暗杀就是信王指使的,但他依然给信王铺好了路,让信王在他死后能成为储君,后来更是顺利登上皇位。
所以孟瑶就很不明白,作者写这样的一个人物出来到底有什么用意,难道仅仅只是为了水字数?
不过同时她也很庆幸,现在她身在东宫,至少暂时性命是安稳的。总比跟在原男主信王那个疯子的身边要好。
*
可怜人李承策现在正坐在椅中,右手拇指和食指间拈着一根簪子。
是根很普通的银簪子,簪头镶了一块水滴形状的碧玉。
这块碧玉的成色也只能说一般。不过簪尾却打磨的极尖锐,在斜进屋中的日光照耀下闪着灼目刺眼的光。
卓华容拢手站在旁侧,跟他解释这根簪子的缘由。
“这是那日我奉你的命去给那名宫婢诊治时,注意到她鬓边戴着这根簪子,正斜斜欲坠。屋中光线不佳,我略一偏头,就看到这簪身上泛着幽幽蓝光。我当时就留了个心眼,将这簪子悄悄的袖了。出宫之后特地去找月见,让她瞧了瞧。她说这簪尾上面抹了碧落黄泉的毒。就是她,也足足用了三天时间,才将这簪尾上的毒悉数清除掉。”
月见姓陆,是太医院上一任医正的独生爱女。不过这位陆姑娘很奇怪,明明同卓华容一起跟着自己父亲学医,却对毒、蛊之类的东西更感兴趣,也更为的精通。
对于这碧落黄泉的毒李承策也听说过。
他知道这是天下第一奇毒,见血封喉。且甚至连解药都没有,不论何人,一旦沾上就只能等死。
那名宫婢不过是信王府献过来的一名舞姬,在东宫这半年多也只是个做粗活的洒扫丫鬟,她身上怎么会有这样的奇毒?
眉心微拧,李承策忽然又想起一件事来。
他遇刺那日,那名宫婢朝他扑过来的时候,右手其实是做了往上抬,作势要取下头上簪子的动作......
面色瞬间寒凉下来。李承策扬手,隔空将这簪子掷在了面前的书案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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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瑶:完犊子!没想到马甲这么快就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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