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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下子事情便严重许多了,凤无忧不过书香门第,九公主却是千金贵体。不多久,宫中就来人,将赛场里的所有人都抓了起来,关入地牢。
次日,阿芒入宫探望九公主。
九公主还是昏迷不醒,阿芒注意了一下,九公主伤到的是后脑勺,同她前世一样。
阿芒口中说着“公主殿下吉人自有天相”,心中却道:只怕是凶多吉少了。
九公主出事,皇帝不高兴了,道九公主要是醒不来,就将赛场的人全部处死。好在三日后,九公主终于醒了,却不认识人了,心智全失——同她前世一样,傻了。
皇帝更不高兴了,下旨要处死所有人。
好在九公主并不是很受宠,受宠的是十七公主,十七公主很喜欢那个赛场,在皇帝面前撒了几次娇,皇帝终于同意放过赛场的人,只下令处死了几个相关马夫。
两匹马相继发狂的原因也查出来了,原来呀,是那日赛场里的马夫不小心给踏秋喂错了吃食,导致踏秋发狂,又碰巧九公主的马夫偷懒,将踏秋的马食喂给了九公主的马。
阿芒知道,这些所谓的马夫不过替死鬼罢了,但她也无权追究,只能这样了。
倒是凤无忧,无端端替她受了一回罪。
阿芒心中过意不去,找了个时间去凤家看望凤无忧。
凤家是百年书香世家,世代开书院,桃李满天下。数百年来,凤家书院历经朝代更迭,地位一直不曾动摇过。
因凤家先祖有训,凤家子孙不得入仕,是以族中无一人当官。不过,大周朝满朝文武十之八-九都是凤家门生,而大周朝又独尊儒术,是以现在凤家即使并非官家,在大周朝亦威望极高。
凤无忧确实受了不少伤,不过都是小伤,主要就是脚腕伤得重,大夫说若是不仔细调养,只怕以后走路都得落下毛病。
凤无忧脸上倒是没有半点忧愁,笑嘻嘻地同阿芒道:“没事的,哥哥让我不用担心,他说我将来要是成了小瘸子,他就养我一辈子!”
阿芒笑了笑,见她眼下有淡淡的淤青,又随口问了一句,“你这几日没休息好吗?”
凤无忧犹豫了一会儿,有些苦恼地同阿芒说了。
原来,这几日因着她受伤,前来探望她的贵女络绎不绝,风无忧只得一一招待,弄得白日都没得休息。
凤无忧小小声道:“其实我是知道的,她们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全是冲我哥哥来的。因为我以前都没这么多朋友,现在认识的不认识的都来探我……啊对不起!我不是说你……郡主,我觉得你和她们不一样的,若是冲我哥哥来的,我可不敢和她们说这些。”
阿芒笑笑,低头道:“其实我和她们也差不多……”
“啊?你也喜欢我哥哥啊?”凤无忧呆了。
阿芒被她这呆萌的样子逗笑了,“不是,我是说……其实我性格也同她们差不多,没有什么不一样的。”
“不会啦,外面都说你很刁蛮……”凤无忧意识到自己说错话,连忙捂住嘴,讪笑道,“虽然我才认识你没多久,但我觉得你和外面传闻的不一样。哥哥常说颜回偷食(作话1)——有时即使亲眼所见,也不一定为真。”
阿芒笑,“空穴来风,未必无因。以前我确实刁蛮任性,不过现在知道错了,也在努力改过了。”
“嗯嗯,哥哥说知错能改,善莫大焉!”凤无忧话落音,感觉自己又说错话了,她说这话意思不就是说郡主以前是错的?
阿芒倒不在意,反而觉得她性子率真可爱,笑道:“其实我也没什么朋友,如果你不介意的话,我们可以做个朋友。”
“当然可以啦!可是……郡主你会没朋友吗?”凤无忧歪头,“上次在赛场,我看你身边围着十几个手帕交呢。”
阿芒摇摇头,忽而有些心血来潮,便同她讲了“一个半朋友”的故事(作话2),最后道:“在你生死攸关时刻,能以命相救的,可算作‘一个朋友’;在你患难时刻,能明哲保身、不落井下石的,可算作‘半个朋友’。”她自己经历过,对此有更深的认识。
凤无忧听得微微歪头,她想了一会儿,忽而拍着胸脯坦荡荡道:“那郡主你放心,我现在做不了你‘一个朋友’,但至少能做你的‘半个朋友’!”
阿芒笑,“那你以后就不用叫我郡主了,唤我‘阿芒’即可。”
凤无忧甜甜唤了一声“阿芒”,也报上了自己的小名,凤无忧的小名叫“幽幽”。
两人相谈甚欢,不过凤无忧许是有些疲惫,连着打了两个呵欠。
阿芒见状,体贴道:“你要是累的话,就早点休息吧,我不打扰你了。”
“没关系的,”凤无忧忙拉住她,“过了今日就好了。哥哥说了,明日起他一早就出城春猎去,等到天黑才回来,这样她们就不会再来了!”
阿芒调侃道:“那你哥哥倒不容易,有家归不得。”
“是他自己喜欢射箭啦,找我当借口。”
“这是自然,你哥哥百步穿杨,平日少不得练习。”
凤无忧眼珠子转了转,“不过……有个人比我哥哥还厉害呢!”她凑到阿芒耳边小声道,“哥哥昨日找他切磋箭术,那人输了,哥哥还说他存心相让。”
阿芒听了,不禁有些好奇——在这金陵城内,居然有人箭术比凤无双还好?便随口问了一句,“是谁啊?”
凤无忧神秘兮兮道:“谌公子呀,云南王府那个。”
阿芒讶道:“谌秋?”
“是啊!他还救了我呢!哥哥说若不是他及时射断马镫,我就会被马拖着走,又或者被马踩到,总之定有不测。哥哥说就凭谌公子射出的这一箭,箭术绝对在他之上。”
阿芒惊讶极了,她没想到那支箭居然是谌秋射出来的。
阿芒坐着马车离开凤家的时候,还在想着这支箭的事。
这个恶霸……倒是很会低调做人。
这两年来,金陵城中已经出现了一名叫“隐者”的神秘人,这神秘人常常于暗夜游走于屋顶檐底,出入他人府邸如出入自家庭院,甚至敢夜探皇宫;其武功了得,尤其轻功超然,以至于满城官兵都抓不住他。
在随后几年,他的身份才渐渐被人“抽丝剥茧”出来,民间先是传这神秘人是前朝之人,再传他是前朝余党的头领,最后传出他是前朝太子。
这个身份一出,皇帝都急了,在朝中打压了不少前朝遗老,又在民间四处搜查,闹得整个金陵城草木皆兵,就连他们公主府都被搜查了好几遍。
然而不久后,阿芒就意外发现了这个神秘人的真实身份——是个蓝眼珠的人——什么前朝遗孤,明明是个罗刹蛮啊!
阿芒知道,这个消息一旦传出去,后果将是难以想象的,所以她被谌秋灭了口,真是倒霉啊!
话说,既然谌秋现在的武功已经这么厉害了,那他怎么可能会打不过宫中那几个侍卫?以至于被他们脱裤羞辱?答案只有一个,谌秋为了不暴露自己,在低调做人。
这丫的真低调!真能忍!
韩信有胯,下之辱,他这是……脱裤之辱。
阿芒正天马行空胡思乱想着,忽然,她所乘的马车停了下来,外面还传来了车夫的喝斥声,好像是撞到了人。
马车里的小兰掀起车帘,探出身子,瞧了瞧外面的情况,回过头来道:“郡主,是卖豆腐花的王婆子。”
还真是巧了,郡主自那日吃过王婆子的豆腐花后,就一直念叨着,她们这些做下人的也一直留心着,可门房说王婆子自那日起就没来过了。她们让府里的厨娘做了,也四处搜罗了,可郡主尝过后,都说没有王婆子做的好吃,后面门房还专门去王婆子的住处找了好几次,也没找着人。
这回却是在大街上碰见了。
王婆子被马车吓到了,跌坐在了地上,一时间爬不起来。
“还不走开!”车夫怒目斥道,“不知道这是公主府的马车吗?冲撞了贵人你担当得起!”说话的同时,手中的马鞭重重地甩在了地上,发出响亮的鞭声,仿佛已经打在了人的皮肉上,皮开肉绽了一般。
王婆子吓得身子一抖,连忙颤颤巍巍地爬了起来。
“且慢!”小兰下了马车,朝王婆子走去,问道:“王婆子,这些时日你怎地不来卖豆腐花了?”
王婆子听了小兰的问话,半晌没回过神来,好一会儿后,那双浑浊的褐色眼珠子才动了动,对着马车里的阿芒“扑通”一声跪下,“求贵人大发慈悲,救救老婆子的小孙儿啊!”
因着处理了王婆子的事,阿芒耽误了半个多时辰才回府。
说来也巧,王婆子的小重孙竟然就是照顾踏秋的马奴。前些时日,王婆子的外孙女病重,药钱昂贵,适逢王婆子得了阿芒的赏,解了燃眉之急。谁知道没过多久,她的小曾孙就因九公主坠马一事受牵连,被打入地牢,又很快被判了死罪。
王婆子这阵子四处奔波,却连小曾孙一面都见不到。她今日去了地牢,又是无功而返,这才失魂落魄,以至于冲撞了公主府的马车。
也算是王婆子运气好,求到了现如今的阿芒身上。
阿芒知晓自己以前不是这般“爱管闲事”的性情,便没那么痛快答应她,而是同王婆子提出了一个条件——让她明日早晨做一碗豆腐花来,她要是吃着好吃的话,就考虑下救下她的小重孙。
次日一早,阿芒刚在丫环的侍候下盥洗完毕,丫环就禀报说王婆子已经来了有好一会儿了。
阿芒接见了王婆子,王婆子花白的头发下一双满是血丝的眼灼灼地望着阿芒,显然是昨夜一宿未睡。阿芒心中忽而生起一些愧疚来,可是——她的性情总不能忽然大变的,既然想管这闲事,总得“师出有名”——她是因着喜欢吃王婆子的豆腐花,才会“大发慈悲”地救下她的小曾孙。
阿芒没用早膳,直接食用了王婆子的豆腐花,吃了小半碗后点了点头,算是答应王婆子了。
王婆子喜极而泣,连连磕头。
阿芒让其退下后,小兰问道:“郡主,您既然这么喜欢吃这王婆子的豆腐花,要不要将她留在咱们府里?还是让她教咱们府里的厨娘做这豆腐花?”
阿芒想了一想,道:“再说吧。”现在紧要任务,是先救人。
阿芒这个郡主不过空有其名,实则无权无势,要真想从死牢里救出个人来,还得求助于她那个明面上的母亲——玉华公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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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颜回偷食):孔子在陈国和蔡国之间的地方受困缺粮,饭菜全无,七天粒米未进,体力不支,白天也只能躺着休息。颜回不知道从哪里讨来一些米,回来后就煮起了饭,快要熟了。孔子却看见颜回用手抓锅里的饭吃。一会儿,饭熟了,颜回请孔子吃饭。孔子假装没看见刚才他抓饭吃的事,起身说:“我刚才梦见了先父,这饭很干净,我用它先祭过父亲再吃吧。”(用过的饭是不能祭奠的,否则就是对先人不尊重——成杰注)颜回回答道:“使不得!刚才煮饭的时候,有点炭灰掉进了锅里,弄脏了米饭,丢掉不好,我就抓起来吃掉了。”孔子叹息道:“人应该相信自己的眼睛,但即便是眼睛看到的仍不一定可信;人依靠的是心,可是自己的心有时也依靠不住。学生们记住,了解一个人是多么不容易呀。”
注2(一个半朋友):从前有一个仗义的广交天下豪杰的武夫。他临终前对他儿子说:“别看我自小在江湖闯荡,结交的人如过江之鲫,其实我这一生就交了一个半朋友。儿子纳闷不已。他的父亲就贴近他的耳朵交代一番,然后对他说:“你按我说的去见见我的这一个半朋友,朋友的要义你自然就会懂得。” 儿子先去了他父亲认定的“一个朋友”那里。对你说:“我是某某的儿子,现在正被朝廷追杀,情急之下投身你处,希望予以搭救!”这人一听,容不得思索,赶忙叫来自己的儿子,喝令儿子速速将衣服换下,穿在了眼前这个并不相识的“朝廷要犯”的身上,而自己儿子却穿上了“朝廷要犯”的衣服。儿子明白了:在你生死攸关的时刻,哪个能与你肝胆相照,甚至不惜割舍自己亲生骨肉来搭救你的人,可以称作你的一个朋友。儿子又去了他父亲说的“半个朋友”那里。抱拳相求把同样的话诉说了一遍。这“半个朋友”听了,对眼前这个求救的“朝廷要犯”说:“孩子,这等大事我可救不了你,我这里给你足够的盘缠,你远走高飞快快逃命,我保证不会告发你... ...” 儿子明白了:在你患难的时刻,那个能够明哲保身、不落井下石加害你的人,也可称作你的半个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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