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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阳居隐在园林之中,马车走出半条街,还能看见高高飘扬的彩旗,和旗杆高台上立着的一个少女。
少女歌声迎风,断断续续的传进耳边,透水也跟着低唱。
与君知,长命无绝衰。与君知,相思无绝衰。
这是《长命曲》,自十年前歌姬玉照夜在国宴之上献曲,便在大殷传唱开来。大殷人几乎人人都会哼唱几句。
再过了集市,隐约看见一个身着黄裳的小姑娘,在人群之中舞剑,身上黄绦随之舞动,美不胜收。围观之人莫不解囊,铜钱叮叮当当的扔进前面的盘子里。
珈若叫了一声停,竞秀便停下马车,小看了一会儿。
“这个小姑娘耍的还不错。不过,也只有几招花架子,比起我们县主当年,还差得远……”
这个蠢丫头!提什么当年勇啊!
透水疯狂的朝她眨眼睛,竞秀还傻愣愣的问:“水儿你干嘛?眼睛抽筋了?”
珈若觉得好笑:“没什么,你也说是当年了。现如今,我连剑都收起来了,是比不过这小姑娘了。”
透水下了车,拉着马儿,免得挤到看热闹的孩子,又生硬的转移话题:“今日有大杂戏,最好的杂艺人都在大阳居。县主若是想看,我们往里面走走。”
珈若兴致缺缺。她方才停下目光,只不过因为想起一桩久远旧事。
严素榴对她说,谢谢她教给她的三招剑法,才让温谯对她死心塌地。
这三招剑法,当年她随父亲在军中,教过不少人,基本军中的女子全都会。有一次回京,教给家中的侍女们,严素榴也凑过热闹,过来学了两日。
第三日她就说自己扭伤了脚,学不成了,以后就再也没碰过剑。
三脚猫都算不上,难道,温谯就喜欢这样的花架子?
还有,她提过的嘉陵匪乱,又是怎么一回事?可严素榴自幼长在京城,从未有去过嘉陵,她那点花把式,又如何能在嘉陵匪乱之中救了他和温之灵?
匪乱时,珈若倒是随大伯父一起在嘉陵,那时也如这黄衣小姑娘一般,十三四岁,最是天真无畏、无拘无束的年纪。
正沉吟间,身边的竞秀“咦”了一声:“县主,那个穿朱瑾色襦裙的,是不是二小姐?”
珈若顿了一下,慢慢的转过脸来,若无其事的问:“哪儿呢?”
不等竞秀指给她,很容易就能看见了。当下女子多爱打扮,也无什么拘束,只要觉得好看舒服就可。但也鲜少有穿的这样鲜艳,人群当中,很轻易就能看见严素榴那一身艳丽的朱瑾红。
她身后领着一个垂髫小丫,百无聊赖的闲逛,突然站定,仔仔细细的去打量人群中一个少年郎。
那少年郎着一身月白金纹的胡服,浑身上下没什么出彩的,可腰间佩戴的玉佩,却是价值不菲。
很显然,严素榴是精准的捕捉到了这枚玉佩。
严素榴带着小丫,在人群中拥挤,艰难的靠近那少年郎。
竞秀也看出来了,撇了撇嘴:“二小姐还真是本性不改,怎么还是这么样子?”
透水跟着笑:“她眼光倒是好,你瞧见那块螭龙玉佩没?那可是常山大长公主府上的独孙!就是不知道,她认不认得这块螭龙佩了。”
人群拥挤,都往一个方向,跟着那杂耍的黄衣姑娘跑。严素榴逆着人群,想要接近那少年郎,谈何容易?
可她也不肯轻易认输,发髻有些散了,衣裳凌乱,就差那么几步就要成功,突然一个身强力壮的妇人过来,口里骂嚷着“家里都没钱开锅了,你个浪货还有钱在这里打赏小妖精云云”,硬生生把严素榴给挤出了人群。
严素榴摔了一跤,等再起来时,已经找不到那少年郎的踪迹,气的她反手就给了小丫一个耳光,嫌她不会办事。
正站在街角生着闷气,突然过来一个衣着华丽的公子,作了一礼,笑着问道:“我看姑娘方才目不转睛,可是在看我?”
严素榴看的本来不是他,可她目光一闪,见这位公子一身贵气,浑身上下穿着打扮都写着一个“贵”字,当即也不认真反驳,反而娇娇怯怯的,羞红了脸,眼泪要落不落:
“好生轻薄!我何曾看你?都怪这人群挤攘,连累我扭伤了脚。”
二人站在街角,又不知道说了什么,那贵公子居然将严素榴打横一抱,大步送上了马车。
竞秀一个没忍住,呸出了声,又急忙捂住了嘴。
这女子再怎么不好,也是她家县主的二堂姐。县主又一向护短,哪怕严素榴不好,看在一家的份上,也会多照拂她。
珈若慢慢捏紧了手中的纱帘。
温谯后来放在心上的,就是这样一个女子。
她和温谯七年夫妻,他从未对她有过片刻真心。可他最后爱上的,竟然是这样不堪的人。
珈若“唰”的拉上车帘,一不小心,竟然给扯了下来。她心里堵的厉害,不甘心不甘愿,想骂人,甚至还有点想打人。
透水更是一脸的一言难尽:“县主,那公子是云盛宫郑贵妃的表弟,京城里有名的纨绔子弟,花花公子。为人贪花好色,也有些不守规矩,要不要我跟上去看看。”
珈若颔首:“你跟上去看看,见机行事,若无异常,也不必惊动她。其他的,等温谯回来再说。”
等温谯回来,就该清算他们之间这笔隔世旧账了。
珈若不想回温府,让竞秀撵着马车,一路慢慢悠悠的出了城。官道边有一家十多年的老店,马车就在这里停下了。
竞秀和透水抢着下了车,珈若却说要自己走走,让她们在车上歇着。
竞秀:“县主,您闻着味,香不香?您闻闻味就得了,可千万不能真吃!”
透水猛点头:“一口都不能吃!不然,我们两非被秦鸾骂成狗头。”
珈若在桌前坐下,店家热络的上来招呼,珈若要了一碗肥肠面。
店家的女儿,才七八岁,走腔走调的哼着长命曲。珈若于是叹气,还真是走到哪里,都能听到这首歌。
面很快就煮好了,放在她眼前。
面如银丝,汤底红亮,上面铺着满满一层煸的焦香的肥肠,轻吸一口气,一股鲜辣的香味,直冲脑门,勾人胃口。
以前,珈若最喜欢的就是这种,一口气能吃两碗,连男子都吃不过她。可自从两年前从鬼门关前转了一圈,别说这样一碗面,饮食日日清淡,秦鸾还精细的看管,多吃一口,都要生场小病。
竞秀和透水两个,坐在车辕上,警惕的看着。
珈若自己想开了,总算还能捡回条命,算好的。
正预备扔下银子离开,官道上,飞奔来两匹马,一见那良驹,珈若就挪不开眼,多看了几眼。
那两人利落下马,为首的大胡子沉声道:“来两碗面,多加一两面,快些。”
店家满口答应着,那大胡子见没空地,径自就坐到了珈若面前。
“姑娘不介意吧?”
竞秀蹭的一下,窜到了珈若身后,手按在了腰间短剑上。
大胡子唇角一撇,似是嘲讽:“天子脚下,不必如此。”
口中如此说,人却已经起身,随便找了块石头坐着了。
店家面也好了,那两人也不在意,一手端着面,一手抄着筷子,风卷残云,片刻功夫,就把多加了一两面的一大碗肥肠面,都吃光了。
珈若一直目不转睛的看着他。
吃饭啊,就是要这样痛快,不拘什么,酣畅淋漓的饱肚子才好。
可惜,她这辈子都得跟只猫似的,金贵的过活了。
珈若长长的叹了口气,眼睛还是落在大胡子身上,一时又天马行空的忧虑,他这胡子会不会被面汤给弄脏。
大胡子把面汤都干了,胡子还是干爽的,他放下碗:“姑娘何事?如此瞧某?”
珈若摇摇头,把面前的面碗往前推了推:“你还吃吗?”
大胡子疑惑的抬起头,这才认真的看了她一眼。
珈若:“我没吃过一口。我的侍女也不惯吃这个,你若不吃,只好倒掉了。”
大胡子干脆利落的坐下来,拿过面碗,正要开始吃,又被珈若拦住,往里面加了一点茱萸叶,和几滴陈醋,这才心满意足的做了个请。
“请吧。”
大胡子也不矫情,还是一样,挑起筷子就吃。
这人动作极快,可绝对不像军中那些大老粗,呼噜呼噜发出怪声,光是让人觉得吃相甚酣。可见此人极有修养,还是嵌在骨子里的。
珈若目不转睛的看他嗦面,心里居然有一股古怪的满足感,他吃相痛快又好看,看他吃完,好像自己也吃到了面一样。
不过,这男子的面容,隐约有些眼熟。珈若记性极佳,若是见过,绝不会认不出来。
她既觉得奇怪,在心里将京中那些世家都过了一遍,却没有一个能对上号的。
不过,他吃的可是真香!
珈若欣赏够了,就有点不平衡:“肥肠虽然洗的干净,不过还是会有味。你吃着,没有一股味道吗?”
大胡子头也不抬,将面收拾干净,把铜板搁在桌上,才道:“没有味的肥肠面,是没有灵魂的。”
珈若:…… ……
等人走远了,珈若才问竞秀,这是何人。
竞秀、透水的见识记性都不差,可京中那些大家翻遍了,也找不出这样一个人来。
竞秀道:“也许不是京城的。”
珈若倒不是一定想知道,琢磨了片刻,就抛诸脑后了。
珈若却不知道,大胡子的随从也在谈论她。
“侯爷,这女子不知是何人,来路不明,那碗面您怎么就真的吃了?万一她是敌国细作,在面里下点毒,可不把您给药翻了。咱两要真是在京城门口被人给药翻了,那小命不保就算了,关键传出去,还丢人啊!丢大人了!”
“不过,要我说,人家就是会挑人,你瞧瞧,那姑娘生的多好看,我见过她那双眼睛,才知道那些书呆子说什么,秋水含情目,不是骗人的。这世上,真有人的眼睛,这么好看!您要真被药翻了,只怕黄泉路上,还要说一句,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
大胡子沉沉的打断他:“勿妄言。她已成亲了。”
随从吃惊了:“侯爷认识她?”
大胡子道:“以前见过。她很喜欢吃这里的面。”
随从咂舌,念念叨叨:“那她真是京中贵女啊!您瞧那姑娘通身的贵气,不过我可真没见过这么重口味的贵女,还喜欢吃肥肠面……”
大胡子:“噤声。”
随从听出他语气不悦,似乎十分不喜他碎嘴谈论这女子,连忙闭嘴,不敢再多说一句。
珈若的马车还没进府,秦鸾先迎了出来。
原先说好要今日回府的温之灵,托人传信,要在庙里多住几日,暂时不回府了。
相反,原本要明日才到的温谯,已经到了,这时去大理寺复命,稍后回府。
珈若都要下车了,又坐了回去,小手愉快的一招:“走,原路返回,回侯府。”
她都给纳妾了,还不许耍耍小脾气?
她今儿个还就想看看,温谯明明看不惯她,还不得不低三下四哄她的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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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胡子:没有屎味的肥肠面,是没有灵魂的。
皇姨:大口嗦面的样子,居然有点可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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