片刻之后,小年轻提着一大堆瓶瓶罐罐走了,胖老板还贴心地给他找了个大麻袋,让他把那堆罐子装进去。
胖老板望着小年轻的身影,功成身退。
一转眼,杂货铺里的柜台后面坐上了一个十七八岁的少年。
开铺子的刘婶子挎着篮子从女儿家回来,看到规规矩矩坐在里面的少年,刘婶子笑着说道:“小安啊,今天多亏有你帮我看店,来来来,吃个红鸡蛋,我闺女生了个大胖小子。”
汪安把一堆铜钱推过来:“婶子,这是卖货的钱,你家的臭豆腐和虾酱全都卖完了,您记着进货啊。”
“啊,都卖完了?”刘婶子不可置信。
汪安吃着红鸡蛋欢欢喜喜回家,刘婶子挨个数着铜钱,笑得合不拢嘴。
福满楼里,金寿林提着一只大麻袋,满脸欢喜地走进屋。
霍誉已经在等着他了,只是还没有开口,目光就落在他带回的那只大麻袋上。
“这是什么?”霍誉问道。
“打听消息总要花些本钱,好在这都是家常能用的,不浪费。”金寿林笑着说道。
霍誉吸吸鼻子,是他的错觉吗?
他怎么闻到一股子臭味,像是茅坑里的那种臭味,除此以外,好像还有腥味。
霍誉嫌弃地往后挪挪椅子,金寿林这小子,八成掉进茅坑了吧。
“今天可打听到什么消息?”霍誉问道。
“消息可太多了,老大,我看你还是退了吧,这门亲事要不得。”金寿林大喇喇地说道。
霍誉沉下脸来,他的亲事,轮不着别人评论。
话一出口,金寿林就后悔了,完了,老大变脸了,这麻袋里的东西,一准儿不给他报帐了。
他抓抓脑袋,小心翼翼地说道:“那位明大小姐,五迷三道的,不对,是有仙根,明大小姐修的是全真,不吃荤腥,每天要上早课晚课,念经念得那叫心诚,她家每天烟雾缭绕,明大小家见人就念无量天尊,对了,她家的街坊说了,明大小姐迟早是要出家的,是出家,不是出嫁。”
霍誉面沉如水:“你是从哪里打听出来的?”
“越秀胡同外面的杂货铺,整条胡同都在那家铺子里买东西,那家老板可真是嘴碎,什么都说,那碎嘴子,可真烦人,害我买了这一大堆东西。”
金寿林说着,用脚踢了踢放在地上的大麻袋。
一旁的朱云好奇,问道:“买这么多,是啥?”
说着,朱云便弯腰去翻看麻袋里的东西。
金寿林笑地说道:“杂货铺里的,还能是啥......咋这么臭?”
那罐子就是朱云打开的,他被熏得差点坐到地上。
“臭豆腐,京城的臭豆腐!”朱云指着金寿林的鼻子,“我上次说过,你想吃臭豆腐,就到茅房里吃去,你竟然买了这么多,你小子打揍是吧。”
他们五人住在一起,偏偏全都不是京城人氏,金寿林听说京城的臭豆腐,很想尝一尝,可是还没买,就被朱云恐吓了,想吃?茅房里吃去!
“我听人说,闻起来臭,吃起来香。”金寿林一边说,一边也去翻看他背回来的那些罐子。
打开一罐,是臭豆腐,再打开一罐,还是臭豆腐。
金寿林不服,他买了那么多,不可能全都是臭豆腐,好在功夫不复有心人,后面打开的,不是臭豆腐了,是虾酱!
不知道是这虾酱用的材料不好,还是天气太热的原因,这几罐子虾酱一股子臭鱼烂虾的味道,好像是放坏了。
不大的屋子,充斥着臭豆腐和臭虾酱的味道,这两种味道混合起来,竟是势均力敌,平分秋色。
“故意的,那个死胖子,一定是故意!”
金寿林咬牙切齿。
霍誉问道:“这些东西是你被逼着买下来的?”
金寿林摇头:“那倒不是,可那死胖子为何不提醒我?”
那死胖子只要提醒一句,他就不会全都买成臭豆腐和臭虾酱了。
霍誉已经不想听他的解释了,捂着鼻子跑了出去。
白菜也跟着跑出去,接下来是朱云和朱云的小厮。
金寿林也想走,可是伙计找过来了:“我说这位客官,这是什么味啊,我们也要做生意。”
越秀胡同里,明卉吃着小黄瓜蘸酱,想起今天的事,忍不住笑得眉眼弯弯。
那傻小子,背回去一堆臭豆腐和虾酱,若是每罐全都打开看一看,哈哈。
忽然,笑着笑着,明卉的笑容凝固在脸上。
那个小伙子说了,飞鱼卫离任时,要将相关的东西全部上交。
飞鱼服、绣春刀,连同手弩。
所有这些能够代表飞鱼卫身份的东西,一样也不能带走。
如果前世,霍誉也如这一世一样,早早就不做飞鱼卫,调去骁旗营,那么他的手弩,也是要交上去的。
明卉不知道一只手弩是否能够用上二十年而不坏,但是她能确定,二十年后射进她后心的那一箭,出自霍誉的手弩。
但是那只手弩当时的主人,很可能已经不再是霍誉了。
可惜,她半真半假从那个小伙子口中套出来的消息是有限的,她不知道新来的飞鱼卫,或者职位高的飞鱼卫,能不能自己挑选手弩。
比如做儿子的,会挑选父亲用过的手弩。
比如好朋友,也会挑选好友生前使用过的那一支。
或者,还有仇人,或者契兄弟......
明卉脑海里闪过很多种可能,其中不免荒诞不羁的,尤其是契兄弟。
明卉想得出神,忍不住嘿嘿嘿哈哈哈嘻嘻嘻地笑了出来。
朵朵呼哧呼哧跑了进来,反倒吓她一跳。
“这点小黄瓜不够你吃的,明天让张表姐再去买。”明卉连忙护食,就只有这一碟子小黄瓜了,还不够朵朵塞牙缝的。
能让朵朵这么着急的,除了吃,还是吃。
“不是小黄瓜,是,是飞鱼卫,就是在洛阳时,抓咱们的抓咱们的飞鱼卫,他找上门来了!大小姐,朵朵掩护你,你藏到地窖里吧。”
朵朵觉得自己可真是聪明,从前院跑过来,这也没多远,就让她想到了地窖这个最好不过的藏身之处。
胖老板望着小年轻的身影,功成身退。
一转眼,杂货铺里的柜台后面坐上了一个十七八岁的少年。
开铺子的刘婶子挎着篮子从女儿家回来,看到规规矩矩坐在里面的少年,刘婶子笑着说道:“小安啊,今天多亏有你帮我看店,来来来,吃个红鸡蛋,我闺女生了个大胖小子。”
汪安把一堆铜钱推过来:“婶子,这是卖货的钱,你家的臭豆腐和虾酱全都卖完了,您记着进货啊。”
“啊,都卖完了?”刘婶子不可置信。
汪安吃着红鸡蛋欢欢喜喜回家,刘婶子挨个数着铜钱,笑得合不拢嘴。
福满楼里,金寿林提着一只大麻袋,满脸欢喜地走进屋。
霍誉已经在等着他了,只是还没有开口,目光就落在他带回的那只大麻袋上。
“这是什么?”霍誉问道。
“打听消息总要花些本钱,好在这都是家常能用的,不浪费。”金寿林笑着说道。
霍誉吸吸鼻子,是他的错觉吗?
他怎么闻到一股子臭味,像是茅坑里的那种臭味,除此以外,好像还有腥味。
霍誉嫌弃地往后挪挪椅子,金寿林这小子,八成掉进茅坑了吧。
“今天可打听到什么消息?”霍誉问道。
“消息可太多了,老大,我看你还是退了吧,这门亲事要不得。”金寿林大喇喇地说道。
霍誉沉下脸来,他的亲事,轮不着别人评论。
话一出口,金寿林就后悔了,完了,老大变脸了,这麻袋里的东西,一准儿不给他报帐了。
他抓抓脑袋,小心翼翼地说道:“那位明大小姐,五迷三道的,不对,是有仙根,明大小姐修的是全真,不吃荤腥,每天要上早课晚课,念经念得那叫心诚,她家每天烟雾缭绕,明大小家见人就念无量天尊,对了,她家的街坊说了,明大小姐迟早是要出家的,是出家,不是出嫁。”
霍誉面沉如水:“你是从哪里打听出来的?”
“越秀胡同外面的杂货铺,整条胡同都在那家铺子里买东西,那家老板可真是嘴碎,什么都说,那碎嘴子,可真烦人,害我买了这一大堆东西。”
金寿林说着,用脚踢了踢放在地上的大麻袋。
一旁的朱云好奇,问道:“买这么多,是啥?”
说着,朱云便弯腰去翻看麻袋里的东西。
金寿林笑地说道:“杂货铺里的,还能是啥......咋这么臭?”
那罐子就是朱云打开的,他被熏得差点坐到地上。
“臭豆腐,京城的臭豆腐!”朱云指着金寿林的鼻子,“我上次说过,你想吃臭豆腐,就到茅房里吃去,你竟然买了这么多,你小子打揍是吧。”
他们五人住在一起,偏偏全都不是京城人氏,金寿林听说京城的臭豆腐,很想尝一尝,可是还没买,就被朱云恐吓了,想吃?茅房里吃去!
“我听人说,闻起来臭,吃起来香。”金寿林一边说,一边也去翻看他背回来的那些罐子。
打开一罐,是臭豆腐,再打开一罐,还是臭豆腐。
金寿林不服,他买了那么多,不可能全都是臭豆腐,好在功夫不复有心人,后面打开的,不是臭豆腐了,是虾酱!
不知道是这虾酱用的材料不好,还是天气太热的原因,这几罐子虾酱一股子臭鱼烂虾的味道,好像是放坏了。
不大的屋子,充斥着臭豆腐和臭虾酱的味道,这两种味道混合起来,竟是势均力敌,平分秋色。
“故意的,那个死胖子,一定是故意!”
金寿林咬牙切齿。
霍誉问道:“这些东西是你被逼着买下来的?”
金寿林摇头:“那倒不是,可那死胖子为何不提醒我?”
那死胖子只要提醒一句,他就不会全都买成臭豆腐和臭虾酱了。
霍誉已经不想听他的解释了,捂着鼻子跑了出去。
白菜也跟着跑出去,接下来是朱云和朱云的小厮。
金寿林也想走,可是伙计找过来了:“我说这位客官,这是什么味啊,我们也要做生意。”
越秀胡同里,明卉吃着小黄瓜蘸酱,想起今天的事,忍不住笑得眉眼弯弯。
那傻小子,背回去一堆臭豆腐和虾酱,若是每罐全都打开看一看,哈哈。
忽然,笑着笑着,明卉的笑容凝固在脸上。
那个小伙子说了,飞鱼卫离任时,要将相关的东西全部上交。
飞鱼服、绣春刀,连同手弩。
所有这些能够代表飞鱼卫身份的东西,一样也不能带走。
如果前世,霍誉也如这一世一样,早早就不做飞鱼卫,调去骁旗营,那么他的手弩,也是要交上去的。
明卉不知道一只手弩是否能够用上二十年而不坏,但是她能确定,二十年后射进她后心的那一箭,出自霍誉的手弩。
但是那只手弩当时的主人,很可能已经不再是霍誉了。
可惜,她半真半假从那个小伙子口中套出来的消息是有限的,她不知道新来的飞鱼卫,或者职位高的飞鱼卫,能不能自己挑选手弩。
比如做儿子的,会挑选父亲用过的手弩。
比如好朋友,也会挑选好友生前使用过的那一支。
或者,还有仇人,或者契兄弟......
明卉脑海里闪过很多种可能,其中不免荒诞不羁的,尤其是契兄弟。
明卉想得出神,忍不住嘿嘿嘿哈哈哈嘻嘻嘻地笑了出来。
朵朵呼哧呼哧跑了进来,反倒吓她一跳。
“这点小黄瓜不够你吃的,明天让张表姐再去买。”明卉连忙护食,就只有这一碟子小黄瓜了,还不够朵朵塞牙缝的。
能让朵朵这么着急的,除了吃,还是吃。
“不是小黄瓜,是,是飞鱼卫,就是在洛阳时,抓咱们的抓咱们的飞鱼卫,他找上门来了!大小姐,朵朵掩护你,你藏到地窖里吧。”
朵朵觉得自己可真是聪明,从前院跑过来,这也没多远,就让她想到了地窖这个最好不过的藏身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