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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庄的人都说,阿芙这个孩子呀,是个最有福气的。
明明是个被抛弃的孤儿,顺着小丹河飘零至此,却被管事的王婆子收养了。
明明是养在庄里的小丫鬟,却是小姐的命,吃穿都好,王婆子更是把她当眼珠子宝贝儿似的疼。
容庄众人起先羡慕得牙酸。
但后来看到阿芙甜甜的笑容,嘴角那两个浅浅的小梨涡,他们也都释怀了。
这么可爱的小孩子,不疼她疼谁?
成了容庄团宠的阿芙,就这样千娇百宠的长到了六岁。
小脸圆润,肤色雪白,眼睛似小鹿儿晶亮有神,成天笑着。
仿佛不是没有爹娘的孤儿,而是个娇养长大的小小姐。
容庄位于堰下村,离京城三百里地,是吏部尚书宋正初家的一个温泉庄子。
因依山傍水,风景秀美,土地肥沃,物产丰厚而格外得主家重视。
这不,王婆子今早便得了府里过来的人报口信。
主家的小少爷,宋老爷膝下独子,要来庄子上养病了。
来期是五天后。
归期却未定。
也就是说要在容庄里头长期住着了。
这可是天大的事。
向来清闲无事的容庄忽然忙得不可开交。
王婆子更是脚不沾地。
以前主家来巡庄时住一天,就得提前半个月开始打点。
可这回却只有五天的功夫,只能昼夜不停地准备起来。
容庄上下所有屋舍都要打扫一遍,旮旯角落里的蜘蛛网都不能放过一张。
小少爷要住的屋子里,帐幔门帘床褥灯盏等所有器物都得换成崭新的,不能有一丝破旧。
小少爷用惯了的东西也都得备上两份。
还得再去找人牙子买几个得力些的人手回来粗使着。
阿芙黑漆漆又亮晶晶的眸子里映着满头大汗指挥着搬东西的王婆子。
她眨了眨眼,小脚蹬蹬蹬洗了块干净的帕子来,踮起脚尖拉住王婆子的衣角:“婆婆,擦汗!”
王婆子忙得脑袋发晕,这会子听到阿芙轻轻软软的声音,好似有一股甘露流到了心间。
她蹲下来,笑得眼角细褶全出来了,原本还粗着嗓子叉着腰跟个男人似的吼着,现下却捏着嗓细声道:“阿芙乖,婆婆忙,你自己去玩吧。”
阿芙乖巧地点点头,小白手抱住王婆子萝卜似的手指,“婆婆别太累,阿芙也能帮忙的。”
“真乖,阿芙去摘些甜樱桃给少爷准备着吧。”王婆子摸了摸她的小脑袋,又投入到准备工作的头脑风暴中。
“好。”阿芙点点头,弯了弯月牙儿似的眸子,唇角两个浅浅的梨涡像是盛满了春天的风与碎光。
她提起裙摆,一个人在大宅院里撒欢跑着。
廊下的风和煦温柔,吹在她嫩生生的小脸上,杏核儿似的眼愈发明亮灿烂。
阿芙好开心呀。
这几天庄子里好热闹。
厨房里的鱼肉鸡鸭都堆成了小山,更有许多她连见都没见过的珍贵食材,十只手指都数不过来哩!
阿芙喜欢热闹,特别嘴馋。
因此还没见过面的少爷在阿芙心里,就跟镀了层金光似的。
少爷能来容庄,可真好呀。
阿芙抿着唇角,眉眼弯弯,仰头看着红灿灿的樱桃树。
她要选些最大最甜的樱桃,留给小少爷吃!
……
小少爷在容庄众人的翘首以盼严阵以待中,如期而来。
送他来的马车,足足有五辆之多。
阿芙躲在众人身后,挤出一个小脑袋,看到了令她毕生难忘的一幕。
马车上系着流苏香穗,镀着珠宝碎玉,就连车帘都是绣金线洒珍珠的,被日光一洒,上头的祥云瑞鸟栩栩如生,无处不显精致贵气。
周围仆从如云,瞧着他们京城过来的下人身上穿着的衣裳面料,竟都比阿芙在镇上见过的富家公子千金穿的还要好。
乖乖。
阿芙艰难地咽了咽口水,从没见过这样的威势仪仗,她的小脑袋瓜有些转不过来了。
从前只听庄子上的人说主家在京城当多大的官,有多少富贵权势,阿芙是完全没概念的。
但如今到了眼前,她才真真切切地感受到,震撼到。
阿芙目瞪口呆,眼睁睁见着那马车的绣金线珍珠帘被挑开,众星捧月般的小少爷露了脸。
一张漂亮得让阿芙忘记了呼吸的脸。
虽年纪尚小,却精致得每一个棱角线条都像是精心雕琢。
但也过分苍白,在日光下微微透明,像易碎的白瓷玉瓶,被一个五大三粗的方脸丫鬟抱了下来。
众人太过瞩目的目光,似乎让这位小少爷很不悦。
他紧紧皱着眉,狭长又阴翳的凤眸微垂,厌世情绪十分明显。
阿芙觉得,少爷真好看。
但皱着眉的时候,就不那么好看了。
他一定是没有吃到好吃的,才这么不开心。
阿芙脑子一动,提起裙摆,往西苑跑。
她住在西苑,摘好的甜樱桃这会儿正泡在井水里。
她要回去拿给少爷吃。
少爷真漂亮,她好像更加喜欢少爷了。
容庄大门前,王婆婆正领着下人们给小少爷宋辛见礼。
下人们齐刷刷跪了一片,早已练习过许多遍齐声的喊“少爷万福金安”,落到宋辛耳朵里,却是聒噪。
他不耐烦地抬了眼,目光却被不远处的身影吸引了。
那道身影正在奔跑,绣着浅黄杏花的裙角摆动,在春风里,像一只翩翩飞舞的蝴蝶。
她在笑着,梨涡浅浅,脚步轻快,生机勃勃,灿烂明亮。
是他永远都不会有的样子。
宋辛有些羡慕地想,他永远都不可能像她那样,畅快地奔跑。
宋辛刚下马车,春风温柔在脸上拂动几下,他便开始咳起来。
咳到苍白的脸颊都泛了红,被二熊抱到屋子里,才缓了一些。
弱不禁风这个词,也许是为他而造。
宋辛一下马车就呛了风,差点咳了血。
这把容庄里的下人们惊得不轻,提心吊胆着开始伺候起来。
但宋辛喜静,只要了两个粗使的婆子去他的东苑宁院里负责洒扫。
能进他屋子贴身伺候的,依旧只有人高马大的壮丫鬟熊薇。
宁院偌大,三进的院子,二十来间屋舍,庄子里最好的温泉眼也在这儿。
只有宋辛一个人住这儿,略显空旷,但却是不能偷懒的。
两个婆子刚来,还未歇口气,就马不停蹄开始洒扫起来,若是不抓紧些,只怕她二人一天都扫不完整片宁院。
所以她们都没瞧见,阿芙捧着甜樱桃,笑盈盈地从前院跑过,敲开了小少爷的门。
熊薇过来开门,低头正好对上了阿芙水汪汪的杏眼,像一泓泉水,温软明亮。
她怔了怔,听到阿芙用清脆悦耳的声音说道:“姐姐好,我来给少爷送吃的。”
阿芙仰着细白的小脖颈,眨了眨眼,卷翘的长睫簌簌而动,可爱温柔又乖巧。
熊薇这是第一次知道,她这颗心竟还有软成水的时候。
熊薇今年已经二十了,她从小就壮,生得一把子比男人还大的力气。
虽然因身材太过魁梧雄壮而一直嫁不出去,却得主家赏识,自十四岁起便伺候在宋辛身边。
因宋辛体弱多病,时常要人挪抱,可内院不能有成年外男进入,垂髫小厮又没有这样的力气。
所以熊薇渐渐也就成了宋辛身边唯一且不可或缺的丫鬟。
不过熊薇所处的环境,素来因宋辛阴翳冷戾的性子而阴雨绵绵。
像阿芙这样明亮温暖生机勃勃的小姑娘,她从来没见过。
一个恍神,熊薇就不自觉地侧身,让阿芙抱着樱桃竹篮进来了。
熊薇如小山般的身影一让开,屋里的光景就全落到了阿芙的眼睛里。
她顿时就睁大了双眼,眸底全是没见过世面的新奇与震撼。
难怪先前婆婆不让她进这个屋子。
乖乖,随便哪一样东西磕了碰了,都是卖了她也赔不起的。
绕过紫檀木座嵌玉屏风,阿芙见到了正半倚在黑漆描金炕桌上喝药的宋辛。
屋子里的药味还很淡,萦绕在鼻息间却让人有种压抑的感觉。
刚到这儿就要喝药,宋辛心情原本就很不好。
见到没头没脑闯进来的阿芙,心情就更不好了。
他皱着眉,抬眼不悦地睨着她,“谁让你进来的?”
少爷好凶。
阿芙有些害怕,往后一退,撞到了熊薇身上。
熊薇蒲扇似的大手按着阿芙的肩膀,嗓音也粗得像个男人,瓮声瓮气道。
“少爷,她是来给您送果子吃的。”
提起她辛辛苦苦摘的甜樱桃,阿芙暂时忘记了害怕,小鸡啄米式点点头,走到宋辛身边,献宝似的将她抱着的樱桃竹篮放到了他面前的黑漆描金炕桌上。
“少爷,吃,很甜的!”
她身上带着甜甜的果香,不只是樱桃,仿佛还有旁的果味混合在一块。
一过来,就将他周遭的药味冲散不少。
对上她笑得像月牙的眸子,干净纯粹,不识忧愁。
还有浅浅的梨涡,盛满了窗外细碎的日光,蔓延着勃勃的生机。
这明亮活泼的笑意仿佛戳痛了宋辛深处某个角落。
他冷着脸,推开身侧的槅扇窗,毫不留情地将樱桃竹篮扔了出去。
圆润的樱桃如红玉珠子般,滚落一地,踉踉跄跄。
宋辛仍觉不畅快,又狠狠剜了阿芙一眼。
“嘁,乡下丫鬟就是粗野没规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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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爷马上开始“真香”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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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阿桂第一次见到方喻同,是嫁给方喻同他爹冲喜的洞房花烛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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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九岁的方喻同吊儿郎当的叼着根杂草回她,你这么好看,我才不要你当我娘,我要你当我媳妇儿。
话音刚落,阿桂给了他一巴掌,红红的五指印,几天未消。
后来,方喻同心不甘情不愿的喊她阿姐,在她的棍棒之下,被迫好好做人。
她熬红了眼,冻坏了手,磨破了脚,都只为一遍遍扶他从泥泞中起来,像个人样。
而那个幼稚顽皮的混小孩也终于成长为温润如玉的少年,一路科考,位极人臣,削瘦的肩膀为她撑起了一片天。
【小剧场】
已是万人之上的方喻同,不再似当初那个少年。
知他手染鲜血,冷酷无情,摇身一变成了新帝,阿桂颤着指尖,给他留下了诀别的信。
可喻同将她拦在道边,直接拽入了葱茏馥郁的花丛里,俯身压下。
她抵着他坚阔胸膛,咬牙告诉他,“不行!我当过你娘!”
喻同轻嗤一声,咬着她的脖颈笑得像个妖孽,“大婚那日,和你共度一夜的,难道不是我么?”
-1v1,超甜
-姐弟恋,女主大三岁
-前期种田文,平淡日常向
-男主从小狼狗到温柔忠犬再到丧心病狂的疯犬进化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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