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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她跟着宋方淮走,两人从此以后形同陌路,她跟谁嫁谁,和自己半点关系都没有,如果她从宋方淮那里出来,他就什么都不管,把她牢牢绑在身边儿,俩人是互相折磨一辈子也好,是能放下过去也好,再也不分开。
他开车一路跟着他们,看她送宋方淮回家,看她跟她上楼,他一个人坐在车里默默抬头看眼前那一栋亮灯的楼,也不知道哪扇窗户后头就站着她和他。
等到几近心灰意冷的时候,沈斯亮才终于亢奋起来。
霍皙狼狈从楼里出来,明明才二十几分钟的时间,他却感觉有二十几年那么长,他欣喜若狂跟在她身后,看她往自己家的方向开,他这才拼命加油赶在她前面回来。
他听她砸门,听她声嘶力竭在门外喊沈斯亮你个王八蛋的时候,没人知道他有多开心。
“二朵儿……你不知道你走这三年……我是怎么过的。”沈斯亮辗转她的脖子,胸口,一路往下,轻而易举在她身上留下自己的印记。
她还是习惯穿一个牌子的内衣,还是喜欢深蓝色。
她的胸脯温柔而饱满,和记忆里一模一样。
霍皙被他吻得浑身发软,手不自觉就搭在他的脖子上,沈斯亮停了停,把手掌顺着她的后背贴在她的肩胛骨上,施力让她微微更贴着自己。
那只温热干燥的手掌贴着她的肌肤,让霍皙浑身颤栗。这是两人之间不为人知的默契,在她恐慌紧张的时候,他安抚诱哄她时的习惯动作。
沈斯亮吻她的眼泪:“别和别人在一起。”
“小伟死了。”他深深吻她,终于露出许久没有的疲倦神态:“他说过要来参加我们的婚礼的,我怕你也走……”
霍皙手里的东西一松,发出轻微沉闷声响,随即,终于闭眼,缓慢伸手回抱住他。
沈斯亮鲜少表现出执着的一面,他不顾她反应一遍遍亲吻她,像是真怕她再走,一个向来在外人面前以成熟面孔示人的男人,是极少会表露自己的疲惫和软弱的。
他是真的,看够了这些生死离别。
时至今日,霍皙才不得不承认,她恨他,也爱他。爱恨入骨,便是你和他的命运。而她能做的,就是在他痛到极点的时候,给他一场安慰而已。
爱恨,撕扯,纠缠,离散,总之,这辈子都逃不开了,
这一晚和在南京不同。
不是急切发泄,不是粗暴对峙,而是真真正正一场久别重逢的温柔体验。
他把手垫在她脑后,手指插进她微湿的发中,卧室黑暗,霍皙听到他低低的说:“今天梅府唱的是虹霓关。”
霍皙小声喘息,说,我知道。
沈斯亮笑了,随即更为激烈动作,他知道她记起来了。
那一年,霍皙二十岁。
零九年的初夏,大礼堂有一次文工团义务的京剧票友会,很多平日相熟的叔叔伯伯都在场,晚上大家图凑个热闹,武杨的母亲又是那天晚上的A角大青衣,一帮孩子去捧场,沈斯亮也带着霍皙去看。
霍皙长在南方,接触评弹一类的多些,对京剧不太了解,可北京的孩子不一样,从小受家里耳濡目染,多少都能学着唱腔装模作样的跟上两句,台上的演员油头粉面,唱完昆曲唱花脸,底下鼓掌,台上敲锣,好不热闹。那天演的最后一出,正好是《虹霓关》,从礼堂出来以后,天色大晚,意外下了暴雨。
沈斯亮的家离大礼堂只有二十分钟,送霍皙回家,却要四十分钟。
俩人心照不宣一起回了他的公寓,他拿干净的毛巾和衣服给她换,她在浴室擦干头发,换上他宽大的衬衫,调皮学着晚上听的唱腔,学着里面丫头,甩袖子从里面出来。
沈斯亮半躺在沙发里,逗她:“人家头上可是要贴片子,穿上彩鞋彩裤的,你学的太业余。”
她嬉皮笑脸迈着武生的步子在他面前晃,两条腿又白又长,看的沈斯亮心猿意马。
他搂着她的腰,让她跨坐在自己腿上,蹭着她的鼻尖意味深长。
窗外瓢泼大雨,浓重惊雷,一切都发生那么顺其自然。
那时候二十岁少女的身体,态浓意远淑且真,肌理细腻骨肉匀。
一切都正好。
发育的正好,生涩的正好,柔软的正好,对陌生事物的追求和大胆也正好。
霍皙没刻意忍住自己的喘息,她觉得这是两情相悦的事情,她喜欢他,爱他带给自己一切疯狂的感觉,她也想让他听到,看到,那时候的霍皙,毫不掩饰自己对沈斯亮的喜欢,对他的觊觎。
到了最后,他磨着她的嘴唇轻缓问她:“二朵儿,还好吗?”
霍皙睁开湿漉漉的眼睛,满目温柔,极尽媚骨。她伸出手,又偏偏带着几分孩子的稚气。
“咦?你刚才也没嚷?怎么嗓子都哑了呀。”
她问的真诚,软软的小手摸着他的脸,勾魂儿似的带着那么股子风情。她这么一说,沈斯亮就知道,得,白心疼她。
霍皙嘤咛着哭过几场,意识渐渐模糊,她额发尽湿的倒在床上,脸埋在枕头里,依稀听见沈斯亮抱着自己轻轻恶劣说。
二朵儿,你看,你跟别人在一起经历的这些事儿,都是跟我有关的。
入夜时分。
霍皙感觉自己陷入了一个很长的梦境,梦境里真实的画面让人无法自拔。
初夏夜晚,二十岁的少女历经人生中第一场情事,面颊绯红,躺在熟悉臂弯,并未困倦,反而精神十足。
年轻时的沈斯亮有很匀称结实的肌理,男人味儿十足的线条,还有他短短的,漆黑的头茬。
她和他并排窝在床上,忽然感慨:“沈斯亮,要是我认识你认识的早一点就好了,像蓓蓓一样。”
沈斯亮说:“我小时候可不是什么好东西,不干正经事儿,也没少祸害女孩。蓓蓓跟着我们天天在一块儿混,没看见她爹妈都愁成什么样儿了。”
霍皙仰头问:“你都干啥了?”
沈斯亮摸着下巴,随口给她讲几件以前的糗事儿:“以前五六岁的时候吧,不懂事儿,院儿里连队菜地种了一堆柿子和黄瓜,那时候我们和三号楼那帮孩子不太好,小诚武杨他们就带我去菜地里撒尿,把柿子浇了个透,浇完,我们就去人家楼下嚷嚷菜地里的柿子熟了,又大又甜,那帮小子嘴馋,一听一窝蜂去抢,他们前脚去,我们后脚就去人家连里打小报告,当时排长姓张,特耿直,听完以后带了一帮兵给那几个小子抓个现行。”
霍皙听了哈哈笑:“那人家后来就没报复你们?”
“报复了啊。”沈斯亮坐起来,转过身给她看,他后脑勺下头贴着头皮,有很浅的一道疤:“那时候我小,记吃不记打,前几天坑人家,后几天就能混在一起玩儿,可他们不这么想,报复心忒重,其中一个趁我跟他们踢球的时候拿花盆直接拍我头上了,这个就是那时候落的疤。”
霍皙摸摸他那块疤,骂他:“活该,谁让你们阴人家。”
“后来上初中的时候吧,那时候大家都早恋,嗨,其实说是早恋,就是跟学校哪个女同学,或者女同桌没事儿递个纸条,拉拉手什么的。”
“那你也是?”
“我才不跟他们凑这个热闹,一个个都像没发育起来的豆芽儿菜,没劲,也没那时间。”
霍皙说:“我才不信。”
“真的。”沈斯亮信誓旦旦:“我天天被家里看的死死的,一点机会都没有,每周能趁我爸管的不严的时候跟他们出去打打球,爬墙出去看个电影就算老天开眼了。”
“尤其是在我妈生完小航走了以后,那时候我对死也没什么概念,总觉着哪天,我妈还能回来,,每天就知道傻淘,有一回放学晚了,我跟他们去游戏厅打游戏,我爸下班也晚,小航发烧,家里阿姨也没在意,小航烧的直哼哼,我爸气的有火发不出来,给我按到板凳上一顿胖揍,愣是三天没敢躺着睡觉。从那以后,再也不敢乱跑了。就跟人家村里的小媳妇似的,放了学就回家,身后背一孩子,满院儿抱着他遛弯儿,生怕让人家当成我儿子,逢人就说,哎,你看,这是我弟弟,长的跟我像吧?”
霍皙乐出声,笑着笑着,又有点心疼他:“那你就一直没谈过恋爱?也没喜欢过哪个女孩儿?”
她问的直白,也没什么别的意思,就是单纯好奇。
“有一个。”沈斯亮跟她交代,也没什么可隐瞒的:“南京上学的时候,那年我们学校招的女生特别少,我们系里就分来一个,挺漂亮的,成绩也好,就是特喜欢什么都跟男生比,太要强。”
霍皙从床上一跃而起,好奇:“怎么好上的?”
“我们有一次野外拉练,仨人一组,她刚好分到我和劳显这儿来,晚间作业的时候她为了画地标在林子里跑丢了,从山坡上滚下去,是我把她找着的。”
在军校那么个管理严格的地方,人待的时间越长就越叛逆,都是气血方刚的少男少女,情窦初开,也没什么不能理解的。
“学校对这事儿看的严,我俩刚有点苗头,让同学看见,打了小报告。她被教导员找去谈话,吓的哭了好几天,我不能让她一个人背着锅,就去找当时的队长和主任承认错误,说是我主动的,跟她没关系,事儿出了以后,她也不敢再见我了,咱也不能耽误人家前途,就那么不了了之了呗。”
“后来,她也没再找你?”
沈斯亮揉揉她的头发:“你怎么什么都知道?”
霍皙懒洋洋缩回被窝,心塞:“随口问的,还真问着了。”
“后来毕业了,她来这边出差,找过我一回。”
霍皙用被子蒙头,瓮声瓮气:“沈斯亮,你是不是一直都特喜欢那种英姿飒爽的女人啊。”
沈斯亮就知道她想多了,宽解她道:“甭想那些乱七八糟的,当时……就算是互相有点好感。较劲呗,现在人家都结婚了,家安在武汉,还给我寄过一次请柬。”
“谁也没你好,我们二朵儿会唱京剧版的ABCD歌,能吃两碗饭,会说三国话,哦对,晚上睡觉还打呼噜,你说这样的姑娘,我上哪儿找去?给我什么我都不换啊。”
霍皙炸庙,猛地从被窝坐起来打他,沈斯亮蒙着枕头哎呦,好像真被打怕了似的。
俩人就这么躺在床上闲聊,从天南聊到地北,从几岁聊到十几岁,恨不得想把之前那些年,彼此不认识的时候都要补回来似的。
霍皙豁地睁开眼睛,梦里俩人说的那些话啊,做的那些事儿啊,像真的似的在眼前晃,她眨眨眼,屋里漆黑,只有床头开了一盏暗灯。
她愣了几秒,才想起来自己在哪儿。这屋里的陈设,太熟悉了。
沈斯亮不知道去哪儿了,旁边枕头被躺的皱皱巴巴,显然是没走多长时间,屋里开着空调,被子裹在身上,严严实实。
霍皙坐起来,眼睛在屋里转了一圈,捡起衣服穿上。
没拖鞋,就光着脚。
卧室对面是书房,书房的门是虚掩的,里头透出来灯光,能听见键盘噼里啪啦的声音。他应该是在写什么东西。
霍皙没推门进去,她去了一片狼藉的客厅,客厅里到处都是砸过之后的惨烈骸骨,她踢开乱七八糟的东西,弓着腰,仔细就着窗外灯光找东西。
她在墙边摸啊,找啊,终于在一个置物筐里摸到了。
那只娃娃依然闭着眼睛,笑容幸福甜美,被霍皙拖在手心儿,小心翼翼地看。
从真正意义上来说,这是沈斯亮送给她的第一个礼物。
因为他工作原因,不能因私出境,每次霍皙放假的时候想出去旅行,都因为他种种原因不能成行,那时候蓓蓓上学,她身边也没个放心一起作伴的朋友,就哪里也不去,陪在他身边。
霍皙记得非常清楚,那是她大二寒假,他回来的时候告诉她过两天有一个陪同领导出国访问的随行机会,去德国的德累斯顿,一个仅次于柏林的第二大城市。
这只娃娃,就是他在那儿给她带回来的。
他们住的地方在德累斯顿东北方向,叫迈森,是德国以前的军事重地,有很多城堡,当地的介绍人说这里的瓷器很出名,工厂和博物馆是世界各地游客来了都要去参观的景点。
晚上休息,有一个小时自由活动时间,沈斯亮趁机去街上的市集逛了逛,街上两旁有很多精致的小店面,玻璃橱窗里放着的是各种各样精美的瓷器,他路过,被一只娃娃造型的摆件吸引。
他用英文跟老板交流,不太好沟通,依稀得知这娃娃出自十八世纪,是个古董,老板要价也不低,沈斯亮想了想,还是跟人家买了。
回去的时候碰上刘卫江,还跟他开玩笑,买了什么宝贝东西,包的左一层右一层啊?沈斯亮把东西从揣进裤兜,冲领导嘿嘿一乐。
刘卫江笑骂他,儿大不由娘啊,出去一趟,心里就惦记着女朋友,爹和弟弟全忘了。
他回来的时候把这个装不经意送给她,霍皙还以为是他在机场买的再普通不过的伴手礼,
后来这只娃娃在两人一次吵架中被她冲动打碎了,翅膀掉了一角,她恼怒摔门出去,以后再也没见过它。
她一直以为,被他生气给扔了。
现在娃娃的翅膀不知道用了什么胶粘好,不细看,压根看不出那道浅浅裂痕。
霍皙想站起来把手里的东西找个合适的地方收好,起身的时候脚不小心踢到了一本书的书角,痛的一下弯腰。
这么一踢,露出杂物中那本书的半边脸,霍皙一顿。
应该是本杂志,又厚又重,白色封皮,红色边线,该是她之前砸他书架的时候带下来的,她有印象,那几本书挺重,和其他的不一样,摞在一起,书脊是朝里放的。
霍皙摸黑把上面那层东西拂落。
果然。
整整六本杂志,散落不一的铺在地上,按照年份,能清楚看到他们的排序。
2012年12月,2013年6月,12月,2014年6月,……
以此类推,一直到今年年初的首月刊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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