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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作品: 太子偏要娶我 |作者:西元美 |分类:幻想奇缘 |更新:01-01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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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边,齐修正在指导齐灏射箭。

齐灏的准头已经不错了,只是力气还有欠缺。齐修拎过弓,完全不看靶子,“嗖”的一声……一箭之地,也就是一百五十步之外的靶子,被他一箭射了个穿心,箭支只留下尾羽在靶面上微微颤动。

箭靶不断向后移动,仍是箭箭中的!

最后,齐修的箭射向二百八十步之外的箭靶,虽然没有射中正中,却也在半径两寸的红心里的。

哇~~齐无忧双手捧脸,看得直冒星星眼。

爹爹真是帅裂了,为爹爹疯狂打电话!

齐灏也是目露崇拜,孺慕之情在心中泛滥。一百五十步已经是常人臂力的上限,齐修的箭硬是比常人远了近一倍!

齐修是武将经常不在家,虽然总会传来他在哪里打了胜仗的消息,但亲眼所见更具冲击力。尤其看到父亲非常符合传说中的保家卫国的正面英雄形象,由不得他们不以父为荣。

实力圈粉之后,齐修呵呵笑着开始给儿子讲解并纠正要领,齐无忧则被方氏派人拎回去开始上课。

中午歇了午觉起来,何勇家的亲自接过小丫鬟手里捧着的白绫大手巾围在齐无忧的肩上,然后打开妆奁盒,挑了一柄羊脂白玉雕花梳子,开始给她梳头。

齐无忧天生有一把好头发,又黑又亮又韧。由于目前年纪小,还梳不了什么复杂的发髻,所以护发养发更重要。

何勇家的给她梳通头发,又按摩头皮一刻钟,再梳头一千下……

齐无忧不由盯着镜子发起呆来。

她这脸不是用圆规画的吧!

太特么圆了!

尽管眉眼精致,嘟嘟嘴之后下巴也是有的,还挺尖。但这一脸的幸福肥哟~

上一世,她从小在孤儿院长大,虽没饿着,但解决温饱和如今被伯府上下当眼珠子般养大,自是云泥之别。

物以稀为贵,齐家子嗣稀少,个顶个都是宝贝。尤其齐无忧是女孩子,溺爱起来没什么负担。吃穿用度上都极为精细。各式点心、夜宵、汤汤水水轮番换着吃,什么好的上什么,直把她吃的皮光肉滑白里透红。

而且在自家长辈眼里,她天真烂漫,即使贪吃些也无妨,反正到了抽条的年纪自然就瘦下来了。再不济,他们家的女儿,怎么也不会嫁不出去!慢慢从知根知底的通家之好里找个合适的女婿也就是了。

胖不是一天养成的。而且很显然,她也不是那种干吃不胖的奇葩体质!

齐无忧不得不正视这个问题了。现在胖,大家会觉得这孩子喜庆可爱,要是过几年还胖,那真是……呵呵哒。即便她颜值不低,可有句话说得好:一白遮三丑,一胖毁所有。

所以,她要减肥!!!

但是减肥归减肥,也不能只减饭量,那样太痛苦了,以她的意志力和挑嘴的程度,估计很难坚持。

所以,应该增加运动量。

齐无忧支肘想了想,她一个大宅门里的千金小姐,能做些什么运动呢?总不能傻啦吧唧地每天跑个一千米吧,家里人会以为她得癔症了。每日步行请安、到花园散散步,在大家眼里已经是很大的运动量了。

何勇家的梳好头,正要往她的鬏鬏上缠红珊瑚绿松石蜜蜡珠串,就见自家小姐莫名其妙地笑了。

外院书房,齐修正在和幕僚沈百川说话。

“伯爷没料错,今日早朝果然有御史参您。苗疆一行,花费巨大,却只剿了八千流匪。还说什么治军不严,抢掠民财……”

齐修慵懒地靠在太师椅上:“我已经禀明了圣上,那些趁乱而起打家劫舍的流匪是肯定要打,大部分所谓乱民只是活不下去逃难的百姓而已,这得区别对待。”

沈百川不禁感慨:“换了旁人,肯定不管三七二十一,都按乱民算了。剿了几万乱贼和几千流匪,这论起功来可不是一码事。”

齐修心里有数,他想建功立业,但却不会杀良冒功,否则他和那些乱贼有甚区别?!大楚朝建立近百年,内忧外患不断,他完全可以凭借自己的本事立下不世之功。

今上还是皇子的时候,他被选为伴读,后来成了贴身侍卫,十八岁就去了京城三大营的神机营做了参将。除了出身好之外,他的个人能力、品性大家也是有目共睹。

说白了,他齐修是什么人,皇帝还是知道的。皇帝是什么性格,他也比较了解。

沈百川退了下去,齐修还坐在书案后想着事情,院子里突然传来凌乱的脚步声。

他眉头一皱,高声问道:“出了何事?”

守门的小厮立刻禀道:“伯爷,大小姐过来了。”

齐无忧自小娇宠,可也不是毫无规矩,这还是第一次找到他的书房来,别是闯了什么祸,找他求助来了吧?

想到这里,齐修嘴角就弯成了一个愉悦的弧度。

就听见“咦呀”一声,门被推开,齐无忧兴冲冲地进来,规规矩矩地向齐修行礼,然后手脚利落地爬上膝头,倚在他怀里坐了。

他微笑着摸了摸女儿的头,问道:“你怎么跑这里来了?和你娘说了吗?身边都是谁跟着呢?”

“我让小丫鬟去禀报娘了,我有要紧的事和爹爹说呢。”

“什么事?”齐修微微地笑,目光中满是喜爱。

“爹爹先答应我。”说着,她眨巴着湿漉漉的大眼睛看着齐修。

“好。”齐修直觉应该说不,但他实在不忍心拒绝女儿,犹豫了一瞬,还是应了下来。

“我要骑马,哥哥们都能骑马,我也要。”她委屈地瘪了嘴,暗暗掐了自己大腿一把,大大的眼睛立刻含了两包泪水,要掉不掉 ,极惹人心疼。

齐修没料到是为了这事。

他是武将,却从未想过让女儿做什么巾帼英雄,更不会对她像男孩子般严厉要求。一般读书人家的女孩子自是不会去学骑马,可阀门勋贵甚至皇家的公主郡主之中,善骑甚至喜爱击鞠者,大有人在。

光阴似箭,孩子转眼就长成了大人。尤其是女孩子,以后是要到别人家去做媳妇。再好,也好不过在父母膝下撒娇的时光,能让她快活些何不快活些呢……

他掏出帕子帮齐无忧擦着眼睛:“好!不哭了,再哭就不漂亮了。爹答应你了,你娘那里我去说。”

齐无忧立刻喜笑颜开,抱着齐修的脖子大声地喊:“爹爹!我最喜欢您了!”

齐修看着她笑靥如花,嘴角翘了起来,他叫小厮端西瓜进来:“给小姐开个没有冰的,太凉了伤胃。“

齐无忧笑得像偷吃了鱼的猫儿。

“今早我可听你说你最喜欢祖母了。昨日,你说最喜欢你娘。”齐修开始逗她。

“百事孝为先,祖母年纪大了,笑一笑十年少,如果我一句话就让祖母开心,为何不说?何况我也真的喜欢祖母。”齐无忧难得的一本正经道:“娘对我虽面上严厉,但我知道她也真的疼我,故而我也很喜欢娘。而爹,我最最最喜欢。因为爹好厉害,能射那么远的箭,还能打坏人……娘说,爹爹好辛苦的,风吹日晒雨淋,还有性命危险,爹这样辛苦都是为了我们这个家。”

齐修早就知道女儿嘴甜,她总能挑你最痒痒的地方挠,挠完了让你感觉身心舒畅——即使自己知道她目的不单纯,却心甘如怡得为她所用。

这要是男子,保不齐就是媚上欺下两面三刀还能混的风生水起的大奸臣。想他齐家满门忠烈,要是出了个奸臣,祖宗们还不从地下爬起来抽死他……还好是个女儿,齐修无比庆幸地想。

第二日,他就亲自挑了一匹性情温顺的小牡马与她骑座,又亲自教授。只用了两天,齐无忧已能一人坐在马背上行走,这进度对于成年人来说不算快,但对于一个虚岁七岁的小女孩,已是不错。

之后,即使齐修没空,也有老成的骑射师傅跟着,几日下来她已经能在师傅的带领下骑御,也就是骑着小跑。

这日午后,齐鸿也也来到了练武场。

他□□是一匹不算十分高大,却矫健有力的白色西域马,背带青花,十分漂亮。

齐无忧顺着马鬃,问:“二哥,你的马看起来十分威风厉害,可有名字?”

齐鸿瞥她一眼,给她一个算你有眼光的眼神,侃侃而谈:“三国时,吕奉先有一马名曰赤兔,毛赤如炭,身长一丈,高足八尺,嘶咆有腾空入海之状;刘玄德有一马名曰的卢,据说此马可跨檀溪,弓身乃有雷霆弦惊之势;曹孟德有二马,一名曰绝影,身中三箭尤能载主脱困,一名曰爪黄飞电,其势磅礴,可镇鸟兽。”

齐无忧道:“呃,你说的我知道啊。所以你这匹马叫?”

“叫小花。”

齐无忧一个不稳险些摔下马来,她登时觉得其实她二哥也是个有故事的少年,且病得不轻,这脑回路不是一般人能理解的!

她同情地看向那匹威风凛凛的白马,白马也委屈兮兮地看着齐无忧,眼神那叫一个缠绵幽怨。

在齐无忧终于可以独自在马背上小跑的时候,她爹被皇帝一个大脚开到了几千里外的甘肃,出任甘肃总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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