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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守护:从清晨陪你到黄昏(1)

作品: 不如眠去梦中看 |作者:白槿湖 |分类:其他类型 |更新:03-14 1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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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你说的每一句话,

共用的每一餐饭,

共行的一程又一程路,

共度的一夜又一夜,

这些在你心里留下的印记,

才是最踏实的拥有,

是活着的证明。

世上的功名利禄怎能抵得过这份踏实?

【之他:世上一定有个人,比金子还照耀你的穷困潦倒】

以往我们共同经历的每一个片刻,在很多年以后,我们老了,这些记忆大概就是爱过的证明。无论将来面对什么,是生离,还是死别,我们都深深爱过对方,那是任何岁月都无法反驳的事实。

在我被医生下病危通知书时,他红着眼睛对我说:“别怕,你去哪里,我就去哪里,我们永远都在一起。没有我的你,谁来保护?谁来照顾?所以别怕,我会一直守在你身边。”

而我那时,心里想的却是:这样好的你,假使我不在了,一定要找个比我好的人白头到老。也想起朋友说的,许小好到了四十岁,肯定是个很有魅力的叔叔。可是我,也许看不到那一天了。

你叫我怎么舍得再也看不到你?

既然在鬼门关里走一遭,活下来了,那就把每一天,当做是末日去爱,去活。别再畏手畏脚,别再担心旁人会说什么,去做想做的事,去向爱的人告白,去想去的地方。只有这样,才能让自己无论以后发生什么,都能平静无憾。

我喜欢就好,别辜负这一生。

记得第一次见许小好,那是2004年,他递给我一封信。我站在楼梯的台阶上,扬起脸,俯视着他,问:“你叫什么名字?哪个班的?为什么要给我写信?”他有些羞涩,低着头,轻声一一回答我。

“知道了,那你回去吧。”我转身跑开了。

他在信中有一句话:

我以后一定要娶到你,第一眼就认定你会是我的妻子。

还写了一句极自负嚣张的话:我对你志在必得。

这和他说话的腼腆劲也差别太大了。

我当时觉得这个男孩子也太自大了,神经啊!我扔了他写的信,在感叹他字写得很好看的同时,对他留下了一个狂妄的印象。后来他又给我写了三年书信,每封信中都有这句话:你会是我的妻子。

有次班级组织看电影,他来到我们班,悄悄坐在我身边,当我看到他时,我发现他紧张得不得了。我拍了一下他的肩膀,他惊了一下。

再后来,他梦想成真了……

从2004年到2016年。

2004年,我高一,他高二。我是走读生,中午独自坐在教室里看书,他在男生寝室拿镜子对着太阳,故意将反光照到我脸上。

我生气地冲那栋楼凶狠狠地喊:“照什么照,不刺眼啊,再照我要打你了!”

我就这样吸引了他的注意,被他认识了。从那时起,他给我写了长达三年的书信。

前天,他又拿着镜子在阳光下照,我在给小栀梳头,我随口笑着说一句:“照什么照,不刺眼啊。”

他温柔动容地说:“你说的还是当年的那句话。”

2007年,我高三,他大一。高考前一天,他说:“好好考试,考完我回来看你。”

结果当我考完最后一场从考场走出来,他突然出现在我面前,说:“语文是不是没发挥好?”

我问他:“你怎么知道?”

他望着我说:“因为我发现你考完语文出来时垂头丧气的。”

原来那两天他都悄悄在考场外等我。

也是在那一刻起,我正式接受他的追求,而他也结束了三年漫长的单恋时光。

我们牵起了手,再也没有放开过。

好多年过去了,每到高考这个日子,我还是会心动。

2012年的平安夜,我伴着纷飞大雪,穿着白色婚纱嫁给了他。我们牵手走在雪中,仿佛已经携手白了头。

一年后,我们拥有了一个女儿,她叫晴栀。

2016年6月,我因先天性脑血管畸形突发引起脑出血。住院当日,他收到人生中第一张病危通知书,他说他每签一个字的时候,手都在颤抖。我经历了四次手术,活了下来。生死关走过,我们还能够在一起。

相识十二年。

是我们的十二年。

当年,还没有智能手机,马路上也没有许多汽车,铁路也还没有通达,世界仿佛要比现在慢得多。

我还是个留着寸头染着红发的叛逆少女。他高二,我高一,他是我的学长。至今我也不清楚,那个并不美好的我,为什么能让他执着地追求了三年。

转眼,从正式牵手相恋,十年过去了。

十七岁到二十七岁,他始终照顾我,宽纵我。人生有多少个十年呢,我最青春的十年,都给了他。

如今,我二十七,他二十八。

再过两个月,就是结婚四周年。晚上,我握了握他的手,说:“谢谢你,过去的四年,我们和平相处,温柔相待。希望未来再过四年,四十年,我们还能如此。”

我在十几岁的时候就对自己以后的人生有所规划,如今,已经拥有了百分之九十年少时想要的人生。

一生与心爱的人共度,一生做心爱的事。

吾心予汝,但求不归。

霜降的天气,冷得惊人。添衣的时候,想起那年的他。

也是在这样冷的清晨,他面对我说话时,发间隐约可见细小的露水,慢慢地打湿了他的发。

那年,他常穿一件米色大衣,总是在见到我的那一刻,问我冷不冷。我们常一起走很远的路,当年没想过一生有多长。

但我们仍旧在一起。

他在我这里,永远都是自由的。他可以自由地选择做什么,我永远都支持他,认同他,他做任何错事,我都不会怪他。

而他,却从未追逐自由。

他是世上独一无二的小好哥哥。

月初的时候,和许小好去电影院看了一部青春电影,看完走出电影院时,我挽着他的手,感叹时间过得真快啊。如果真可以重返校园,那我们要坚守哪些决定,又或者要改变什么。

“你呢?”

他说:“坚守着要遇见你,爱上你。”

怀念春天的樱花树,以及赏花时你的言语。

起风了。

搭条薄毯,读《西厢记》。

“若共他多情小姐同鸳帐,怎舍得叠被铺床。”张生对崔莺莺的丫头红娘说的,意思是如果我和小姐同床共枕,又怎舍得你做铺床的粗活。言语里夹着调情。

这句话,宝玉对紫鹃也说过。

我倒觉得,要是这句话,不是对什么丫头说,而是直接对崔莺莺、黛玉说呢。

那意思就可以这么理解:如果能和你这样温柔多情的小姐同鸳帐,怎么还能舍得你做柴米油盐、铺床叠被的粗活呢。

同样一句话,换了对象,立刻变得一往情深。

他惜她十指不染阳春水,她也甘愿为他洗手做羹汤。

不过世上,有多少薄情郎负了多少多情小姐,连司马相如也是,卓文君为他当街卖酒,他官至中郎将就想休妻。

“噫,郎呀郎,巴不得下一世,你为女来我做男。”

愿天底下所有的好姑娘都能自己给自己足够的安全感,而不是依靠男子。

不要去渴望得到世间任何男子的喜欢,尊重比喜欢更重要。

温柔的人才最可贵。

如果你是一个很温柔的人,那么你也会激发对方良善温柔的一面,这是一种映射。

一个女朋友,在我这儿住了一星期后,忽然感悟说:“我觉得你真是嫁给任何男人都会过得很幸福的女人,你太温柔了。温柔却不柔弱,明明又是个强者。所以不是许小好很好,而是你激发了他,他把最好的都给了你。”

所以,要做个温柔的强者。

连续两天,我都在清晨五点时匆忙醒来,原因是前一天晚上定好的三点的闹钟,我居然都没有听见。我随口担忧地说:“我是不是年纪大了,闹钟完全对我不起作用了。”他低头看书,说,“我一听见闹钟响,赶紧关了,生怕吵醒你。”

看来,闹钟没有闹醒我,倒对他起了作用。

想到他一听到闹钟响,担心我被吵醒的样子,就很甜。

过去一直在塑造人物,塑造了赢得很多少女心的男主角佟卓尧,也有年龄差一轮的大叔方卓昂,还有一往情深的昆曲小生沈慕西。我将自己看作是一个男性来写情爱,塑造了太美好的男子,也因此,很难很难喜欢一个人。

有时我想,如果不是在十七岁时遇上了许小好,现在的我,应该不可能会和任何人走入婚姻。

在昆山南站,他拉起我的手,不经意地说:“别走丢了。”

我愣了愣,被这再寻常不过的四个字,弄得有些恍惚。行李全由他拿着,我举着个冰激凌,顺着他走,不用去想往哪里走,只要跟着他,那就是对的。

忽然间,想起很多年前,大雨中,他牵着我的手奔跑,那时便觉得,我们会这样一生一世,无论风雨,同甘共苦。

他有时单纯得像个孩子。每每看到他和小栀,我觉得自己有无限的力量。只要我们仨在一起,我就什么也不害怕。

我总觉得他始终是最好的那个。

给小栀蓄起长发。有人建议夏天剪成短发,会更凉快。而他告诉我:女孩子要留长发,短发不好看。

我曾留过很长一段时间的短发。

“原来你不喜欢短发啊,那我有两年一直都是齐耳短发啊……”

“因为那是你。”

因为,那是你。

同你说的每一句话,共用的每一餐饭,共行的一程又一程路,共度的一夜又一夜,这一切在你心里留下的印记,才是最踏实的拥有,是活着的证明。世上的功名利禄怎能抵得过这份踏实?

“你要对她好,她写的故事中有过那么多美好的时光,至少这是她曾经期盼过的。”这句话,是我们婚礼上,证婚人的证词。

爱一个人是怎样的呢?我想,是和他在一起,做任何看似平凡的事,都是乐趣。我们不需要多富有,只要有伸手就能拥抱到的距离就足矣。

而幸福就是,梦里我失去了他,或者他哪里受了伤,我惊醒睁开眼,看见他完好无损地睡在身旁,呼吸就扑在我的耳边,然后我搂着他的胳膊,才会很安心。

从前,冬天里,最喜欢看他同我说话时,嘴中呵出的白色雾气,总觉得那是肉眼可见的他的气息,热乎乎的,迎面而来,感觉很亲近。

昨晚枕着他的臂弯睡,他因为前天熬夜开车的关系,睡得很深。我的左手与他的左手十指相扣,我觉得手指酸,便松开把手缩成拳头躲在他的手掌心里,他原本松开的手掌自然地稍微用力地握着我的手,一直紧紧握着。因为他睡得深,我更觉得温暖。

看他七年前写给我的信,几年之隔,像是光阴的穿越。厚厚一摞信札,最早的落款日期是2004年。这个夜晚,我们并肩而靠,一起看旧情书,看得忽笑忽流泪。那个在信中说将来娶我的男孩成了我的丈夫,我腹中孩子的父亲。哎呀,老了呀。

和他回忆六年前的时光,那时我们还是穷学生,一无所有,两人挤地铁,吃食堂,一块肉你夹给我我夹给你,晚上一起去图书馆看书,一起窝网吧玩连连看这种单机游戏,冬天被他裹进大衣里,我露出个脑袋捧着热乎乎的烤山芋狂啃。现在想想,大概我们这一生最美好的爱情都在最穷最纯净的日子。

世上一定有个人,比金子还能照耀你的穷困潦倒。

他上班出门两分钟后,又匆匆回来,我靠在床上,问他怎么了,是不是忘带东西了。他找到婚戒,戴上,摸摸我的头说:“昨晚摘下来的,我得戴着它工作。”所以,他把车停路边,一路小跑回来。晚上部门聚餐,他早早赶回来,也不和同事一起唱歌玩乐。

某天晚上,不知哪来的怒气,因一点小事和他生气,我一直在那不停地责备他,他始终沉默。过后,他低柔地说:“刚看你站在那说话,背对着我,我看见你右脚穿着冬天的厚羊毛袜,左脚穿着夏天的薄丝袜,我好心疼好心疼……”

我硬起的心,瞬间软了。还能好好地吵架吗?

许小好对我最疼爱的一点就是,在我们的收入许可范围内,他一定给我最丰富的奢侈。

我们认识十多年了,穷学生时,哪怕身上只有几百块钱,他也一定舍得全部给我花了。

记得六年前,在南京他陪我逛商场,他实习刚发了一个月薪水,我试了两件衣服,都挺好的,不知道拿哪件,他特霸道总裁地说:“别挑,都拿着,刷卡。”要知道两件衣服加一起要两千多啊,几分钟他一个月的工资就花光了。

后来我们渐渐各自都开始工作,收入不错,他仍要我用最好的,他说:“你一定要穿贵的,用好的。”有次逛超市,一个女孩想买看起来更漂亮的苹果,当然价格也高些,她男朋友不高兴地说:“这个便宜的不是一样吃吗?苹果不都一样?你还非要挑贵的吃。”

如果一个男人,认为你配不上最好的,那这个男人一定也很差劲。许小好他说:“我当然要你用最好的,因为你配得上,你连男朋友都是最好的,何况是你用的。”他的话让我明白,我们要有信心,相信自己配得上最好的。他是珍视我的。一个男人若连女人买件衣服买双鞋买瓶香水都嫌贵,认为你“至于买那么好的吗”,那说明,这个男人也是次等男人。

所以,选择男朋友,不需要多有钱的,但一定要是舍得为你花钱的。而男人也是,要记住,你的女朋友配得上最好的,才能配得上你。

平安夜,结婚两周年纪念日。他给我写了一封信,信中有这么一段话:记得读高二那年,我跟老师请假出去,特意买了一个苹果送给你,你可能已经忘了吧。万万没想到,在当时看来只是一个寻常的平安夜,将来竟会是我们的结婚纪念日。

对我而言,写封信就是最好的礼物。一切都不重要,重要的是这个男子的真心。

高考之后,为了能够和他在同一个城市念书,我放弃原本可以选报心爱专业的学校,而决定念并不感兴趣的专业。

但我内心从未放弃写作的梦想。那时他宿舍里每个男生都玩网游,他却把他的电脑拿给我写文章,这大概是他至今都没玩过网游的原因。

后来,我试着将小说放在文学网站连载,起初并没有人气,我对他说:“是不是我写的故事根本没有人喜欢看?”

他说:“你再坚持坚持,一定会有读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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