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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元五年,发生了件事,到是没动摇国之根本,就是将上至京中世家贵族,下至平民百姓吓了个半死。
公认断绝红尘,一心扑在政事上,帝王心腹(走狗)的豫亲王,突然发春了,发春的对象还是一平民女子,虽然该女子曾经也是官家千金,就是曾经流落在外,回来后,还就剩个无用爹爹。
但豫亲王就是看上了,还百般宠爱。
比如,现在,女子掉进了水里,那水挺浅的,完全可以自己爬上来的,可女子偏要玉臂一张,仰着小脑袋,可怜巴巴的望着豫亲王。
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
结果,除公务外,一切皆如浮云的豫亲王,居然真的站了过去,看那架势就要抱人上来,这宠度立马羡煞旁人。
实际上……
萧扬站在水边,居高临下的看着人,嘴角微抽,他不想下去把人捞上来,怎么办?
琳琅手举的有点酸,嘴型微微张了张,小羊,说好的宠呢!
萧扬一点也不想看懂她的嘴型,偏偏早年相识,想不看懂都难,他纠结的看向她,纠结的表达下自己想拍死她的冲动,那你也别作死往水里跳啊!
琳琅眨了下眼,我不作死,你怎么宠我?不宠,交易怎么进行?
萧扬:“……”
她说的那么有道理,他居然都不知道可以说什么了……
所以,他当日到底为何把这作死的家伙,从万千红尘中拽出来?当做没看到岂不造福苍生?
头一次,向来果断的豫亲王后悔了,可惜貌似晚了……
事情开始于七个月前,一个山贼遍地的恐怖地方。
“老子要从良!”
彼时,九连山上,清风徐徐,十几岁的少年躺在虎皮椅上,双腿相叠,一手拄着脑袋,望着下面一片站没站相,坐没坐相的一众小弟。
当然没相,一群山贼,你还能希望他们站如松,坐如钟?不过,林琅一点也不介意,反正他自己也没相。
底下,小弟一号刚咬下一块牛肉,闻言,抬眸,嚼着口里的肉,含糊不清着:“从良?老大,你又疯了吗?”
对于小弟们来说,他们老大发疯那是常事,毕竟多年下来,他们还是知道的,他每个月总有那么几天会发病,做为合格的小弟,他们得习惯,做为人,他们只要不理他就行,横竖过两天就又正常了。
他们齐齐安静了一刻,又立马该喝酒的喝酒,该吃肉的吃肉,撒酒疯的接着撒。
林琅看着,一手敲了敲椅子的把手,反思着他的威严最近是不是弱了?
他起身,随手从腰间抽出把匕首,相对于大刀长剑的,他更喜欢用这个,小巧轻便,出手的时候让人猝不及防。
他道:“你们可以试试看。一起上,拦得住,老子就不走了?”
十几岁的少年一脚踩在一凳子上,手上匕首转的人头晕眼花,嘴角戏谑的翘着,蔑视着这一群人多势众还在发呆的小弟们。
“老大……”大黑刚徒手撕下块肉,那匕首就晃得他眼花,一双眼瞪得如铜铃大,“你不会认真的吧?”
林琅欣慰的点了点头,总算有人发现他是认真的了。
“你……他奶奶的,为了一群路人,你打算要弃我们于不顾!”大黑脾气爆了,那块肉直接被拍在桌上,然后烂了,烂肉上面是大黑那只又粗又大又黑的手。
林琅一直觉得,他那臂力,进他们的厨房真心不错,只可惜,人不去,只爱盯着他的位置不放。
“黑啊,你不肖想我这位置很久了吗?老子走了,这不正合你心意?”林琅一脚踢开脚下的凳子,伸出根食指,朝人勾了勾,道,“来,赢了我,这位置你就坐踏实了。”
“呸。”大黑淬了口唾沫到地上,膀大腰粗的他撸了撸了袖子,“老子需要你让?今天你要是敢踏出这里一步,信不信老子打残你?”
林琅又点了点头,为了人的勇气可嘉。
他道:“那就来。”
说完,他又想了想,最后善解人意的补道:“还是一块上吧,不然我怕你们输的太难看。”
少年一脚踢开凳子,嘴角随意的往一侧勾着,手下漫不经心的晃着匕首,对着一众目瞪口呆紧接着凶神恶煞的小弟很满意。做为山贼,就该这么凶,不凶,吓唬谁去?
话音落,比林琅大了两倍以上身躯的大黑就这么向他冲来,满屋子近五十人的小弟,也齐齐上阵。
他就算不说,他们也知道,他们想赢就得一块上,不然,压根就没赢得机会!
半个时辰后。
可能,他们就算一块上,那也是没赢的机会的……
山贼窝里的都是狼,尤其是九连这种被人所抛弃的地方,为了活,那是可以不要命的,而林琅,名副其实,更是头野狼,还是狼头头,打架最狠,下手最绝,盯上的猎物,不死,绝不松口。
于是,这帮让官府头疼万分的九连山贼的窝,就这么被山贼头自个给踹了,还毫不留情的那种……
踹窝的林琅站在门口,外面山清水秀的,他们厉害了,都能打得他生疼,他欣慰的揉了揉肩膀,如同家有小弟终长成人,他又轻瞥了下里面一片的狼藉,地上的小弟快死了般的躺着,他对着一众小弟道:“我要回京城。”
回答他的是地上的哀嚎声。
他转头最后一次大口吸着九连山上清新怡人的空气,轻描淡写着道:“我要做个温婉贤淑,相夫教子的贤妻良母!”
这回回答她的是九连山上的几缕清风,地上的人齐齐傻眼了,睁着半肿不肿的眼睛,相互看着。
刚刚,他说什么?
贤妻良母?
他们老大……居然是个母的!!!
小弟们震惊了,嘴巴齐齐大张,又齐齐扯到伤口,疼得只能捂着嘴,说不出话来。
林琅听着身后的动静,他们发现那么大的秘密,都能镇定如山,那么她走后,也不必担心他们会就这么毁了她一手的基业。
她满意了,迈着步子,就往那个有着她五年记忆的繁华京城走去。
五年的记忆,换言之,她被绑架的时候,才五岁,一个五岁的小孩别奢望她记得太多,至今她隐约记着,她姓宁,名琳琅,她祖父好像是某个京官。
其余的……林琅想了想,可以等到了京城再问人,总能让她认祖归宗的,到时,她就是一温婉可人的大家闺秀,会嫁个门当户对的青年才俊,从此相夫教子。
她怀揣着对未来美好的憧憬,跋山涉水,历尽艰辛,一月之后,在京城的城门口外换了身粗布裙衣,别看衣服又粗糙又暗淡,但在九连山那种民风彪悍的地方,能找出这么件看起来温柔贤淑的堪比煤矿里找出个白人一样艰辛。
好歹,让她找到了。
宁琳琅换好进城,随手拽过一路人,又极其自然的拖着人到了角落里,习惯性的拔出匕首,在手上一下一下的转悠着,顺带一脚踩在破旧篮筐上,篮筐立马被踩的扁扁的,颇有种踩在人头上的感觉,然后她慢条斯理的带着三分威胁问道:“说,做官的宁府在哪里!”
路人窝在角落里瑟瑟发抖,如只掉进狼窝的小白兔,然后小白兔尿了,黄黄的液体顺着那裤子一路向下,在地上汇成一滩小小湖泊。
琳琅:“……”
京城中的男子胆子是不是有点小?她问个路都能吓成这样。
她轻摇了下头,随即扯开嘴角,嘴角往一侧一勾,入乡随俗,更何况本就是她多年未归的家乡,她自认为笑得分外可人,笑的如每一个温婉贤淑的大家闺秀,手上的匕首也规矩的握在手上,反着耀眼的光芒,她“温柔”的如曾经每次打劫般道:“我就只是问个路而已?”
然后吓尿的人,直接吓晕了,顺着墙壁滑到了地上……
琳琅:“……”
她笑得还不够温柔?白芜难道不是这样笑的?
忽的,天大地大,她突然有种她如果再这样问下去,可能再也找不到宁府的感觉,于是她把刀给藏了,又揉了揉脸,看向外面路过的女子,嘴角学着她们扯了扯。
扯完,深觉京城女子的不容易,半笑不笑的,都不会笑过头,脸部肌肉貌似还不抽筋。
她身为一山贼头,都深感吃力,不过,为了认祖归宗,为了将来美好生活,她努力着。
就是半个时辰后……
皇天辜负有心人。
她第五次从小巷里走出来,往回望了眼,一男子半死不活的趴着,手以不正常的弧度歪着。
她有点心塞,练了那么多次,好不容易柳若扶风到没把人吓倒,还好不容易遇到个知道宁府的,结果,遇到的是人贩子……同为作奸犯科之辈,这位的水准是差了点。
她摇了摇头,外面阳光灿烂,宁林琅发现,还很悲哀的发现,她能求助的对象居然只有衙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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