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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走进餐厅,便感受到了它的高大。橡木做的天花板上面刻满了花纹。四周的墙壁上都是鹿头和古代武器的图案,橡木做的板子镶嵌在墙壁的下方。高大的法国式落地窗和餐厅的门正面相对,在落地窗的右边另开了三扇小窗子,柔弱的冬日阳光透过窗子投了进来。窗子的左边是一个壁炉,看起来又深又大,壁炉的上方放置着一个又厚又大的壁炉架。两把橡木做的椅子在壁炉旁边放着,就是看起来有些笨重的那种。每把椅子的两边都有扶手,在椅子上的下方还有一根横木。一根紫红色的绳子穿过下面的横木,向上经过两边的扶手,系在了椅子的花棱上。一走进餐厅,我们的全部注意力都被爵士的尸体吸引住了,只见爵士的尸体躺在壁炉旁边,身下是一张虎皮地毯。(可是有一个重要的细节却被我们忽略了,直到后来我们才注意到了这一点,虽然绳子已经被解开了,但是绳子上面打的结还在,这不得不令人怀疑。)从死者的相貌来看,大概四十岁。他看起来身材健壮,肌肉发达,个子还很高。他仰面朝天,露出的白色牙齿与脸上又黑又短的胡子形成鲜明的对比,紧紧握着那根又短又粗的黑刺李木棍。他皮肤有点黑,长着一个鹰钩鼻,长得还算英俊,不过此时他的整个脸都已经扭曲了,看了不禁让人心生寒意。他身穿睡衣,光着脚掌,睡衣上面还绣着美丽的花朵图案,显然,当时他已经准备睡觉了,听到声响之后,穿着睡衣便直接走了过来。他的头部受了很严重的创伤,这一击直接要了他的命,我们可以看到鲜血溅得四处都是。在他身旁是使他毙命的那根通条,因为猛烈的冲撞,已经弯曲变形了。福尔摩斯看了看尸体头部的伤口和通条,然后说道:“那个年长的强盗一定是个身强力壮的家伙。”
“你说得不错,从他以前犯下的案子来看,他是个身强力壮且心狠手辣的家伙。”
“这样的话,找到他的行踪便不会有太大的难度。”
“我们一直在捉拿他,曾经有人说他去了美国。不过现在看来,他还在英国,这样范围就缩小了许多。我已经派人在各个港口都贴出了告示,并且加派了警力,这次一定要逮住他。不过有一点我却百思不得其解,他们为什么这么大摇大摆,这样一来,他们的面容岂不是被爵士夫人看得清清楚楚了吗?还有既然他们已经暴露了,那为什么还会让她活着?直接杀人灭口不就好了吗?”
“也许他们以为她一直在昏迷,并没有看到他们的样子。”我提醒道。
“有这个可能性,他们认为处于昏迷状态的她没有看到他们的脸,于是就放了她一马。霍普金,你能给我讲讲这个爵士的事情吗?我听说他的名声可不太好。”
“是的,他平时为人还不错,心肠很好,不过一旦喝醉,脾气就变得十分暴戾。虽说他不会喝得酩酊大醉,但是却经常喝得晕乎乎的。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只要是他一醉,便性情大变,不管什么事情,也不论对错,哪怕是杀人犯法他也可能做得出来,虽然还没有发现他做过这种事情。但是他喝醉之后却做过不少缺德的事情,比如说,他曾经把自己夫人心爱的狗用煤油活活烧死,他的夫人非常生气,非要跟他离婚,他好说歹说,苦苦哀求,最后这件事情才不了了之。另外一件事情也让他的夫人颇为恼怒,那就是他喝醉了用水瓶去砸夫人的贴身女仆梯芮萨·瑞特。他拥有金钱和权力,但是并不热衷于社会交往,他几乎没有参加过这类活动,所以家中仆人和他的夫人对他并没有多少好感。先和你说这些吧,其他的,我们以后再细谈。福尔摩斯,你发现了什么?”
福尔摩斯跪在地上,在认真观察着什么,他专心地盯着绑过爵士的那根绳子,只见绳子上面有一个没有解开的结。接着他又仔细观察了被强盗强行扯断的铃铛上的绳子,不仅产生了疑问:绳子只要一拉便会触动厨房的铃铛,发出很大的声响。
“可是即使是这样,也不会有人听到的,因为厨房在房子的后边,仆人们离那里太远了。”
“看来这些强盗早就知道这一情况了,所以才敢这么肆无忌惮,可是又是谁告诉他们的呢?”
“福尔摩斯先生,你说得有道理,我也一直在琢磨这件事情。这些强盗看起来对这栋房子的情况了如指掌,不仅熟悉这里的环境,而且还知道仆人们的作息习惯。这样说来,就只有一种解释了,家里的仆人一定有人与强盗是一伙的,就是他把这些事情告诉强盗们的。不过令人头疼的是,家中仅有的八位仆人为人都很正直,一点也不像做奸邪之事的小人。”
福尔摩斯说道:“如果每个仆人都很忠厚的话,那嫌疑最大的就是那个曾经被爵士用水瓶砸过的仆人,她很有可能是心怀怨恨,便起了杀心,当然这只是猜测。要想得到证实的话,只要抓住那伙强盗,一审便知。现在我们要根据现场的情况来一一证实夫人的描述。”
他首先走到了窗边,接着就把那扇落地窗打开了,他向窗外看了看,说道:“窗子外边的地面非常硬,不可能留下什么痕迹,不过我们可以发现放在壁炉架上的蜡烛被用过。”
“不错,正是这些蜡烛还有夫人卧室的蜡烛给他们照明了道路。”
“他们偷走了什么东西?”
“说来也奇怪,并没有丢失什么宝贵的东西,只是丢了六个盘子而已。不过按照夫人的解释,倒也说得通。他们肯定是被爵士的死吓坏了,着急离开,所以才没有来得及拿什么贵重的东西,随手拿了六个盘子就跑了。你看,他们不是拿了餐柜里的酒吗?我想他们大概是惊慌了,所以便想喝点酒压压惊。”
“你们有没有动过餐具柜上的那三个玻璃杯?”
“没有,为了保持犯罪现场,我们并没有移动过什么东西。”
“走,我们走进去看看。”
只见三个玻璃杯排成一排,可以看出,三个杯子都装过酒。有一个杯子还残留着一些葡萄酒。酒瓶和玻璃杯放得很近,还有一多半酒没有喝。软木塞就放在一边,不过那软木塞看起来脏脏的,并且比一般的要长得多。从这些我们就可以看出,那瓶酒并不是一瓶普通的酒。福尔摩斯似乎发现了什么,一下子便来了精神,他那双明亮的眼睛中放射出智者才有的独特的光芒。他拿起旁边的软木塞,用心地观察起来。
然后便开口问道:“他们是用什么打开这瓶酒的?”
“那里面有开酒用的拔塞钻和餐巾纸。”说着霍普金便用手指了指没有合上的抽屉。
“布莱肯斯特尔夫人有没有和你说过强盗们拔出软木塞的具体细节?”
“没有,我想她当时可能昏过去了。”
“其实他们并不是用拔塞钻打开的酒瓶,据推测,他们用的很有可能是某种小刀上带的螺旋,而且这个螺旋的长度大概是一英寸半。如果细心观察软木塞上的痕迹还可以发现,连续用螺旋拧了三次,软木塞才被拔了出来。其实大可不必这样,用拔塞钻的话,一次就够了。我想他的身上一定有一把多功能小刀,等到抓到他你就知道了。”
“你的推理真是太精彩了。”霍普金赞赏地说道。
“不过有一点让我很不理解,这些玻璃杯到底有什么特殊的意义?你确定布莱肯斯特尔夫人亲眼看到了那些强盗喝了这瓶酒吗?”
“嗯,是的,她说当时看得很清楚。”
“既然是这样,我还能再说什么?案情就分析到这里吧,事情看起来已经十分明了了。不过,霍普金,我要提醒你,放在这里的三个玻璃杯确实很奇怪。难道你没有看出什么不一样的地方吗?那算了,算我没说。可能是我多疑了,我就是这样,不太愿意相信仅凭一个人的叙述就可以破案,总想找出有力的证据来探究事件的结果,或许这几个玻璃杯只是个巧合吧。好了,霍普金,我要走了,这里已经不需要我了。记住,如果你们抓到了那伙强盗或者事情有了什么变化,请务必通知我。走吧,华生,我们回家做些有意义的事情吧。”
在回家的途中,福尔摩斯的心头一直萦绕着一团愁云,好像心中有个解不开的结。他为了摆脱这种困扰,努力尝试着和我开怀畅谈,不过,没多久,他便又陷入了沉思,眉头紧皱,看起来思绪万千,看来他一直还想着那件案子。火车在郊区的一个小站停了下来,正当火车启动时,福尔摩斯猛地一个纵身跳下了火车,并且把我也一起拉上了站台,火车渐渐地消失在远方。他对我说道:“抱歉这么突然就把你拽下火车。不过,我的心情一直无法平静。我要回去,我不能坐视不管,我总觉得这件事情没有这么简单。不该是这样的,这件事情太不合乎逻辑了。可是夫人的叙述相当完美,就连女仆说得也合乎情理,无可挑剔。可是,这恰恰与我推理的相反。最奇怪的就是那三个玻璃杯。或许事情的真相并不像她们所说的那样,甚至大胆地猜测一下,她们有可能说的是假话。我应该静下心来,仔细地分析一下整件事情,或许就能得到答案了。我们坐下来,等着下一班开往齐塞尔贺斯特的火车吧。趁这个机会,我把我的推测和你讲一下。但是,你首先要忘掉爵士夫人和女仆所说的,因为她们说的并不一定是真的。你可不能被她美丽动人的外表所迷惑而忘记了思想。
“华生,你仔细地琢磨一下,其实爵士夫人的话里有很多疑点。那些强盗在两周前的西顿汉姆已经闹得天翻地覆了,他们的作案手法和外貌特征已经在报纸上刊登出来了。这样一来,如果有人想嫁祸于他们的话,就易如反掌了。另外,他们已经抢到了许多钱,为什么冒着生命危险再次出来作案?按照常理来说,他们应该拿着这笔钱去好好挥霍一把。强盗们作案一般都是在深夜才开始行动,可是他们倒好,专挑人还没有睡的时候下手。并且,强盗们不会用拳头来使一个妇女闭上嘴巴,因为这样只会适得其反。还有,他们有三个人,在数量上占有绝对的优势,那他们又何必要把爵士杀掉呢。即使他们误把人杀死了,他们也不必那么惊慌,他们可是无恶不作的强盗啊,至于这样慌张嘛。并且,既然他们来都已经来了,会只拿六个盘子吗?平时他们都是大口喝酒大口吃肉的,今天是怎么了,就一瓶酒还剩了这么多!这些事情也未免太奇怪了吧。你是怎么样想的呢?华生。”
“确实,这么多的疑点同时出现在一件事情中确实让人感到奇怪,但是也不是完全没有可能。我最不能理解的是他们为什么要把爵士夫人绑在椅子上呢?”
“关于这一点,我也没有琢磨清楚。他们完全可以把她杀了,或者把她弄到另外一个地方,至少不应该把她绑在餐厅里。所以夫人说的话有些可能是假的。并且,酒杯也有些不对劲。”
“酒杯有什么问题吗?”
“你仔细观察那几个酒杯了吗?”
“是的,我观察得很清楚。”
“爵士夫人说那三个强盗,每个人都拿起一个杯子喝了酒,难道你不觉得奇怪吗?”
“这有什么奇怪的,很正常啊,三个杯子中都可以看到酒的痕迹。”
“可是,三个杯子中只有一个有酒的残渣,你发现了吗?这又要怎么解释?”
“很简单,那个杯子应该是最后才倒的酒,所以会有残渣留在杯子上面。”
“你说得不对,他们喝的是同一瓶酒并且还是刚打开的,为什么单单只有第三杯是浑浊的,而其他两杯却是清的?这完全不合乎情理啊。如果说第三杯酒是浑浊的话,那就只有两种可能。第一种可能是:在倒了两杯酒之后,使劲地晃动瓶中的酒,导致酒瓶中的酒产生了沉淀,所以第三杯才会出现残渣。不过这种可能性几乎可以忽略不计,更确切地说是根本就不会发生。”
“那你怎么解释三个杯子都被用过?”
“他们只用了两个杯子,然后把两个杯子中的渣滓倒在另一个杯子中,故意把现场伪造成是三个人在一起喝酒。这样就可以解释得通为什么只有第三杯有渣滓了。是的,事实应该就是我想的这样。如果这个假设成立的话,那么爵士夫人和她的女仆便是在联合起来欺骗我们,这样一来,她们所说的便都是谎言。如此说来,这件案子远不是强盗入室抢劫而致人死亡那么简单了。她们撒了这么大的谎来袒护凶手,想必一定有什么隐情。所以我们不能听她们的,我们必须凭自己的力量来查清案发的经过。这就是我现在想要去做的。华生,火车来了,我们走吧。”
格兰其庄园的人们感到十分奇怪,估计他们在想:“这两个人怎么又回来了,难道他们已经抓到那些强盗了吗?”我们到了之后,斯坦莱·霍普金已经离开了,他已经去向上级汇报案情去了。我们走进餐厅,然后把门反锁。我们在餐厅里进行了一次地毯式的检查,窗户、窗帘、地毯、椅子、绳子,每一个细节我们都没有放过。用了整整两个小时,才把整个餐厅检查了一遍。然后他静静地坐在角落里,扫视着屋内的一切,认真地在思考着什么东西。爵士的尸体已经被运走了,屋里的其他东西都还保持着原来的样子。我一不留神,福尔摩斯已经爬上了壁炉架。在他头上,是一根红色的绳头,这个绳子被弄断了之后,便只有几英寸长了,不过依然顽强地挂在旁边的一根铁丝上。他抬起头盯着绳头看了好长时间。为了看得更清楚,他便单腿跪在了墙上的一个木托座上。这样一来,他和绳头的距离便只有几英寸。不过他好像对绳头并没有多大的兴致,反倒是他身下的木托座才是他要观察的对象。在上面待了一会儿,他便下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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