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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5章 文学织梦(从维熙文集?)(49)

作品: 从维熙文集 |作者:从维熙 |分类:其他类型 |更新:06-29 1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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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主人公亚珂是个私生子,在中国历史的错综复杂的大背景中,他像一颗棋子,在方格格里跳来跳去。他不断与命运抗争,但始终没有能摆脱历史这张大棋盘对他的羁绊。他先后与混血儿尼娜(右派之女)、农村姑娘青草儿(地主之孙女)以及戈壁沙漠的女警察倩芬、矿山女性红菱产生过火一般的恋情,但这些都被历史的葛藤缠住手足终而成了泡影。在作者笔下,亚珂所经历的人生艰辛旅程(尽管也给读者留下灼热的爱和醉人的温馨),是悲剧性历史的缩影,是对真、善、美毁灭而唱的一首挽歌。

无可置疑,作者是把“人学”视若创作中的最高信条的。私生子亚珂被雪城一个公安处长收养后,与该地公安局长儿子的那场格斗,笔墨精彩纷呈;更为重要的则是要表现亚珂桀骜不驯的个性,他与社会的第一次撞击,回声之大,响彻了小说的全部篇章。亚珂自视为一个独立的人,走着他自己的路,到处的路标上都写着:此路不通。“文革”时他的路倒是通了,结果是女友尼娜因之送命,他沦为大墙之囚。作者以哲理思辨的诗韵之光,照亮小说中的人物。作品中的主人公亚珂自不必说,就连环绕“恒星”运转的那些“行星”,大都有其自己的光彩和运行轨道(其中红菱这个人物略嫌差些),因而作者呈现给读者的又是一部对“人学”的剖析。作者以其悲痛、嘶哑的颤音,呼吁着人的尊严、人的权利全部复归。

我之所以把《红月亮》喻为凝血的诗碑,是由于作品不仅具有丰厚的社会内容,小说艺术还具有诗的含蓄和凝练。小说中的对话(包括人物对话、人物与自己灵魂的对话、生者和死者的对话)都写得极富有意境。作者文字飘逸俊秀,笔落处草木生辉,作者的审美情致,显然没有仅仅局限于社会功能,因而使作品具有诗一般浓烈的浪漫主义色彩和激情。

我非常欣赏作者描写腾格里大漠月色的那些章节,特别是神话中的白驼的穿插,使读者如痴如醉。大漠沙暴也写得十分逼真。和朦胧的月色交织,使画面连续在读者面前叠起;这就冲淡了这一章节中流露出模仿苏联作家拉夫列尼约夫《第四十一》框架的痕迹。

我想,作者能写出这样的处女作。绝非偶然。除了作者磨砺出来的艺术功力之外,生活积累的丰厚是个根本问题。否则,只靠面壁虚构,是难以驾驭这个题材,并把它写出光彩来的。作者的自白,也充分证明了这点。他说:

我是孤儿,不曾得到过母爱(九岁那年,来到大西北),便把冰山、戈壁、关塞、流沙认作母亲——严苛的但却给予我巨大生命能量的永恒的母爱。

坎坷的生活,锻造才能出众的作家,使其处女作《红月亮》一鸣惊人。当然,赵玄的第一部作品,也并非完美无缺。我不知道是编辑室把关的疏忽,还是赵玄同志“矫枉过正”(砍去的太多了)?小说的后两章比起前三章来,要逊色一些。特别是小说的收尾部分,中国古典戏曲大团圆的程式,在小说中留下投影。它不但是对小说和谐、完整的某种割裂,也在一定程度上损伤了作品的真实性,这是“欲求其圆而必失其圆”的败笔,给读者留下了遗憾。尽管如此,从整体上去看,《红月亮》还不失为一部优秀作品,作家出版社将它纳入“当代小说文库丛书”出版,以激励后来人的奋进。同时,我们已致函作者,希望他在《红月亮》再版时,对后两章重作修订。以剔除璞玉之瑕,使血凝的诗碑浑然一体,矗然而立。

1986年夏于北京

[春兰待谢,秋菊已黄——序刘恒《东西南北风》]

在80年代尾声崛起的作家群中,刘恒属于那种不显山、不露水,却接连拿出一篇篇硬货,并撂出一声声绝响的角色。

蔫人出豹子。真人不露相。这是老祖宗洞察“万物之灵”留下的二句真经。刘恒外貌毫无锋芒,在言谈话语中有时还流露出一点点痴相。但你仔细观察一下他那双眼睛,就会发现那两个小小窗口里,蕴藏着的是一座并不安分的活火山,时不时地跳跃出一星岩浆的火舌。哪个是真正的刘恒呢?

几年前,我在北京作协搞专业创作,他在《北京文学》当编辑,我们在一层楼里为邻,竟然没能发现心里埋着一团文学圣火的刘恒。恍惚的记忆中,有个身材精瘦精瘦、肤色黑不溜秋,头发有些自然弯曲的青年,常缄默无言地坐在编辑部。就是这个刘恒,在80年代之尾,以虎虎生气,闯进了文坛,并迅速成为文学星空一颗璀璨明星。古人留下“大智若愚”这句话,在刘恒身上又是一句真经。

出版社的房树民同志告诉我,70年代末,刘恒曾在青年报文艺部工作过一段时间。当时,他刚从基层调上来,连一封退稿信也写不周全。“十年树木”,待他刻苦自学,积足了精料之后,心中那把文学圣火,点燃了火山的狂烈喷发,那炽热的浆流,点着了文坛,也燃着了读者。在一段时间内,读者曾掀起了一股刘恒热。

收在这本集子里的作品,是刘恒自选的几篇代表作。由于审美主体和审美客体永恒地存在着差异,读者或编者也许对他自选的篇目会持有不同的见解。但就这本集子的整体而言,是一本沉甸甸的有深度、有力度的满弓之作。

首先,像出国热那般——一些青年作者,纷纷去附庸风雅到“新潮”下列队的时候,刘恒以其结实而恢宏的作品,宣布了与“玩文学”者或“鬼画符”者无缘。收在这本集子的六篇作品,还不能说都属于同一等量,但每篇作品的字里行间,都鲜明地流露出刘恒对中国这块黑土地的苦恋之情。从《狗日的粮食》和《伏羲伏羲》中,二百斤谷换来的曹杏花,到杨金山用二十亩地掳来的王菊豆;从《东西南北风》中赌博成嗜的赵洪生,到《杀》中的大保和王立秋……他们都是地地道道中国各个历史时期负荷沉重的农民。刘恒以极其沉重的笔锋,描写他们在人性的重扼和财魔的诱惑下,极其苍凉的悲剧性命运。刘恒有着偏爱编织悲剧的心理基因,但读者为他书中人物心颤之后,会很快发现他在人性的探寻与曝光中,常常带着对历史和文化的反思。这是思想深邃并对这块土地一往情深的作家,才能跨过的高度。能不能这么说,刘恒找到了属于他开掘的领地(他的近作,有向城市转移的趋向),这如同贾平凹魂系商州、李锐情怀吕梁;刘恒把文学情结,拴系在他涉猎的山乡村镇,以及在那村镇上繁衍生息的一代代农民身上。

试看《伏羲伏羲》中光棍杨天青和婶母王菊豆之间复杂的纠葛:他和她分明是最合适的一对伴侣,但吃人伦理之帏虽温文尔雅却高芒冰峰,致使杨天青和王菊豆无论如何也攀越不过去这座“珠蜂”;不,他们甚至没有攀登之勇,于是只有在不断的野合中去寻求心灵的平衡。那种既甜又苦,既淋漓又干涩,既疯狂又木然的性爱描写,使读者心沉如铁。特别是在杨天青的叔叔杨金山,已然是一具活尸的情况下,杨天青依然一副孝子面孔,在伦理面前不敢越雷池半步;更为可悲的是,他和她不敢直言杨天白是他和她的结晶,直到他和她在菜窖里又一次野合,被杨天白发现。杨天青一头淹死在水缸里,他带着对人世间的一串问号,去叩问阴间的酆都城……《狗日的粮食》一篇,字字饱含酸楚,笔锋老到练达,如软乎乎的刀壳里,包藏着犀利的三尺青锋。这篇小说的情节十分简单,饥汉杨天宽用粮食换来了脖子上长着瘿袋的曹杏花。这两个苦命人搭起的苦窝窝里,虽不乏高亢的人性之乐,但曹杏花到底还是死在了断粮的饥饿中,刘恒没有写明这凄迷故事发生的年代,但读者掩卷后答案自出。粮食!粮食!狗日的粮食!刘恒不但再次用泼墨的写意手法,道出了自古农民“以食为天”的生存之本,还积蓄了对历史和现实怨而不怒的质询,小说篇幅虽短容量却很深厚。

无疑,刘恒是具有鲜明时代意识的作家。他的作品冒着一股土腥气味,在创作立意上的求索却是现代的,他的几篇名作,主题都含有多意性,绝非用简单社会学就可以囊括的。在这方面,评论文章很多,无须笔者饶舌。刘恒用作品显示自己的才情横溢,他小说构造的氛围独特,语言凝成的韵味,常使我惊愕感叹,自惭汗颜。春兰将谢,秋菊正黄,刘恒和他这一代作家,展示了文苑的前景和希望。

直率地说,读罢作品我觉得也有不无遗憾之处。集子中《杀》和《东南西北风》两篇,写得累赘而苍白。这两篇东西题材本身就有雷同,刘恒又没能开掘出各自的新意,尽管小说中那几个赌博人生的低层人物,显得不乏声势,但读者掩卷后,仍有生嚼瘪谷之感。何故?

匆匆命笔。不妥之处,望能得到刘恒和读者的斧正。

1989年9月22日

[土地与文学永生——《新乡土小说选》序]

什么是新乡土小说的概念?单纯从社会学的角度容易说得清楚,从文学的角度去阐述,怕是难以说出个方圆来了。为此,当《新乡土小说选》责编约我作序时,我应答时有了几分犹豫。

好在被纳入其选集之内的多数作家的作品,我都读过。其中的叶蔚林自不必说,他的《五个女子和一根绳子》,是我主持一家出版社工作时,为他出过的集子的书题;其他如张炜、李佩甫、周大新、阎连科、刘醒龙、何申……以及近两年杀出来的文学奇秀傅太平、谭文峰,我不仅翻阅过他们的作品,还与其中的张炜与傅太平有所交往。从一个作家的角度来感悟他们作品的文学追求,也许比评论家们会更贴切一些。就在笔者为他们写此序文的前一个月,我还与张炜在黄山有过几次关于人文精神的长谈。

我是这般感知这些作家的作品的:首先他们对自己的那方水土,都爱得刻骨铭心。我不能把这些作家,都笼而统之地纳入一种单一的文学类型。比如周大新、阎连科的小说,他们似乎始终如一地恪守着生养他们的那方水土,给予他们灵肉上的感知,经过咀嚼、沉淀、升华,再用笔饱蘸着乡土露珠为墨,回赠给那片土地。他们写乡土上繁衍生息的农民——包括穿起了军装的农民,从作品中的人生百相中,折射出作家本人(也是文学主体)与乡土的筋骨血肉关系。我不记得是哪位大作家讲过类似的话了,他说作家的步履无论如何匆忙,形体在人世间如鱼儿在水中穿梭,但是那颗灵魂,却无法割舍乡土上的那个十字架。这是昔日我读周大新和阎连科的作品,留给我的一个鲜明印象。他们作品的艺术表达能力很强,时不时还穿插一点富有泥土味道的幽默,让读者在欲笑时感到几分悲怆酸楚,这种艺术境界表现了营造艺术者即作家本人良好的文学天赋。

刘醒龙比周大新、阎连科在文坛上要迟到一些时候。但他的一曲《凤凰琴》以及为庶民百姓而歌的《白菜萝卜》等篇章,更是毫无遮挡地表现了一个作家对民族、对乡土苦难的良知。我虽然没有在任何报刊上,看到这位湖北作家的文学宣言,但是他用他的文学实践,已然宣布了他与时尚中流行的“调侃”“玩弄”文学,泾渭分明,南辕北辙。他与阎连科、周大新一样,笔锋下倾吐着对乡土的真情实感,赤诚地表现了这些作家对乡土难以割舍的依恋。

可以这么说,选编进新乡土小说集中的作品,不一定是作家本人最好的作品;但作家本人的艺术资质却在文坛中属于一流——或正在走向一流。从艺术表现手段上去管窥,编入这部文集的,大都是以写实主义为旗帜的乡土作家。这和时尚风靡的肤浅的商业文学,形成了一条“楚河汉界”的坐标。

俄国大批评家别林斯基曾经说过:没有偏爱,也就没了艺术。可能是出于我自己的文学实践,在力求深化、完善写实主义之故,因而和入选到新乡土小说集中的作家灵犀相通。我觉得从人文精神上去解析这些作家,他们除去痴醉于乡土情愫之外,在现实生活中都非“闲人”“贵族”,两只眼睛时刻关注着黄土地上的芸芸众生。他们与民同悲,与民同醉,在今日,这种精气神儿尤为可贵。从这些作家的才情和禀赋上去探索,读者不难发现,这些才子才女,各有各的神奇和灵秀。仅以张炜而言,从他几年前写出《秋天的愤怒》,直到近期推出的《九月寓言》,在艺术与精神的并轨与融合上,达到了十分完美的地步。我常常想,一个作家没有了自我更迭、自我超越,在阅读自己中不断抛弃自己,就永远是“老牛破车疙瘩鞍”。然而,在这种自我审视之后的艺术嬗变中,又不能舍其自身优势或跪拜顶礼于西方文化面前,这是个高难度的课题,在张炜的作品中,答案是十分明晰的。

从宏观而言,文艺有娱人和自悦的功能,但是就文艺中文学这块圣土而言,它的主旨绝不仅仅是为了一笑。如果把它视为人学、社会学、人性学和灵魂学的综合门类学科,其中包容着人类的博大而深邃的对真善美的精神追求。否则文学就成了“八旗子弟”手提着的笼中之鸟,或变形的文字玩偶。这岂不悲哉?!

新乡土小说集中入选的作品,非文学玩偶,亦非笼中之鸟。它是飞鸣在中国天空中的一只只翠鸟,以其不同的姿容和色泽,歌唱着文学自身的圣洁并展现出中国这块土地的美丽以及斑斑杂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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