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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8章 文学织梦(从维熙文集?)(52)

作品: 从维熙文集 |作者:从维熙 |分类:其他类型 |更新:06-29 1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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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山的《花市》,用短短三四千字,给我们画了一幅农村生活淡雅的水墨画,并用简练的笔墨,写了一个卖花姑娘、一个买花老汉,以及一个钻营拍马、以上压下、想以“令箭荷花”去取悦领导的年轻干部。画面是美丽的,人物是干净的,小说没有冗长的描写,作者处处惜墨如金,这是大山勤于磨炼艺术功力的一个见证。几年前,曾饱含喜悦之情,读了大山的小说《取经》,从这篇作品中,我已经发觉作者苦心研究写作技巧,尽量使自己作品的构思不同一般。读了《花市》之后,觉得作者在艺术追求上,百尺竿头更进一步,作品中不仅仅流露着泥土清香,生活之花的芳香也扑面而来。紫竹、刺梅、石榴、绣球、倒挂金钟、四季海棠……而花团锦簇之中,站着那位细眉细眼、薄薄嘴唇的姑娘。她嘴巧但不失于油滑,尖刻而又不失忠厚,最后以低于老汉自愿出的价钱——十元,把令箭荷花卖给了老汉。

大山在作品中善于用形象发言,细节情趣横生。当我读到“胡萝卜素”的字眼时,不禁哑然失笑!读过全篇掩卷沉思时,“胡萝卜素”却又使我肃然。这个小小的细节,不仅仅是为了增加小说的情趣,而且有着它的分量。因为在“那个年月”,老汉村里的口粮,只能够吃七八个月的,不足部分,用胡萝卜接替。所以,小说中“胡萝卜素”在这儿出现,既起到了活跃情趣的作用,又是小说的一根潜在的脊梁——真可谓一箭双雕。

记得是1980年盛夏的一天夜晚,我去作协文学讲习所看望属于我辅导的几个学员。大山同志和我不属一个组,但我离开讲习所时,大山一块送我出来,他剃着大光葫芦头,和韩石山等几个同志一直送到公共汽车站。行间,他曾诙谐而又不失严肃地问我,对他作品有什么意见。我回答说:“创作态度严肃,作品像干打垒的房子,结结实实。”话脱口之后,我仍觉词不达意,但一时也没能找到更好的说法。我恍惚感到大山的创作道路中,应当有一个开阔生活视野的问题!但因为和大山不够熟悉,唯恐提法有失准确,因而未能全盘托出。今天,躺在病榻上,读罢《花市》之后,我感到大山的创作思路,正在向生活的广阔领域奔驰,他不单单写干得掉了渣儿的土疙瘩,也写土疙瘩上生长的花花草草,字里行间浓溢着土地的芳香,使他在自己的文苑中,又多了一个新的品种,我觉得这尤其是可喜的。

大山这一两年内作品不够多,根本原因在于严格律己,但他从创作上探索,继续开阔创作思路,仍不失为大山的一个课题。《花市》这篇小说,应当成为大山另一个飞跃的起跑线。我们尊敬的孙犁同志,他的创作态度是十分严谨的,但是孙犁同志的作品所涉及的生活领域十分广阔,《光荣》《山地纪事》《荷花淀》《铁木前传》直到《风云初记》,作家驰骋的生活舞台,作家奔腾不息的创作思路,又是那么开阔,他笔下的人物是那么多,这一点值得我们借鉴和深思。

一个作家,特别是青年作家,最怕的是在某种意念中自我窒息。他应该是从生活中博采营养,以适合于表现它的艺术形式,铸成文字。就像大山写了“干打垒”的《取经》,又写了极富生活情趣的《花市》一样。高山上倾泻下来的水,是瀑布;安闲得如同镜子一样的溪水,是河湾。在描写这样互异的生活内容时,当然要忌讳用单一的形式,这似乎也是生活决定艺术的一条规律。

我很喜欢大山的《取经》,也很喜欢他这篇《花市》。如果从我个人的偏爱上讲,我更喜欢后者,因为文学是人们精神的升华,它应当是真、善、美最和谐的统一。在这一点上,大山汗水凝成的珍珠——《花市》,是熠熠放光的。

假如硬要寻找一点碧玉之瑕,我觉得那个卖花姑娘不必在收尾自报名姓,告诉那个干部,她叫蒋小玉。因为卖花姑娘这一形象,从头到尾是个巧嘴、厉害而诙谐的姑娘形象!最后,她只说他们支书叫蒋大河就够了,而通报姓名,有点破坏姑娘形象的完整和统一,也有损于全篇格调的一致。全篇小说没有名姓,将更富有魅力和色彩。这个意见,不知能否为大山同志所接纳。

病中胡言乱语一通,实为心情激动之所致,望继续读到大山更多的好作品,为家乡的刊物增色增光。

1981年11月25日病中

[寓浓情于淡雅——喜读短篇《白头翁》]

偶然翻阅1981年9月号《长春》文学月刊,我被该刊以头条位置发表的黄献国同志的短篇小说《白头翁》所吸引。

乍读起来,觉得小说的内容十分平凡。它不过是写了一个退休的老干部——瘦老头,和在市中心广场绿色草坪上练拳舞剑的平民百姓——白胡子老头,结识并成为朋友的故事。但是,略加分析,就会发现作者用近乎白描的手法,淡出淡入地展现了一幅情趣盎然的水墨画似的生活图卷,而且把深刻的主题寓于淡雅的文字之中,余味无穷。

小说的笔墨到处,像是一条潺潺而流的小溪,文笔简练,剪裁得体。作者没有把与人物无关的声、光、色、味,以及与情节发展游离的各种零乱线条,都塞进字里行间。

作者以其敏锐的观察力,透视了一个并不被人注意的生活角落,而这个角落随着现实生活的发展和自然规律的新陈代谢,形成了不容忽视的社会一隅。“文化大革命”前,在新中国,老干部退休是不多的。而今天,随着岁月的推移,当年参加南征北战,为祖国立下了不朽功勋的革命老一代,按照自然规律,步步临近了暮年。小说《白头翁》为我们描绘了一幅“何愁吾辈白头”的生动画面,在平凡的日常生活描写的背后,蕴藏着深邃的主题——革命老干部离休后如何度过有意义的晚年,这不但使小说开拓了新题材,充满了时代色彩,而且赋予了小说以鲜明的社会意义。

作者笔下的白头老翁,没有等待生命的枯萎,而是走进了生机勃勃的大自然,对生活充满了希望和追求。作者着力刻画的那个瘦老头——离休老干部,形象是逼真而丰满的。他不是一种概念和符号的代表,而是一个有血有肉的人物。这个“瘦老头”,过去坐着“伏尔加”曾千百次从广场周围行驶过,当他因年老多病离休后,第一次步行来到这绿色世界——市中心广场来,跟随着那个白胡子老头学打太极拳时,那个白胡子老头,亲热地拍打了他肩头一下,小说细致入微地描写了那个瘦老头的心理活动:“这许多年来,还没有哪个群众这样拍打着他的肩膀跟他讲话哩……”之后,白胡子老头一边逗着鸟儿,一边用嘲笑的口吻,说瘦老头儿一定是个“爱睡懒觉的家伙”时,作者用刀子一样的笔锋,进一步剖析了瘦老头的内心世界。小说落墨真实而又准确:“痩老头尴尬极了。这许多年来,他何曾被人戏弄或数落过呀!在那逝去的岁月里,他走上主席台,伴随他的,是热烈的、潮水一样的掌声;他走进政府机关大厦,迎接他的,是哨兵端正、威严的军礼……一夜之间,他竟不知不觉地走入了另一个天地……一种莫名其妙的委屈之感,使他喉咙滚过了一股酸涩。是啊,在这芳草萋萋、绿茵满地的广场上,只有年轻的敬重年长的习惯,没有官卑、贵贱之分。因而他想:白胡子老头之所以这样随便地嘲弄他,不正是把他当成了普通百姓了吗?当老百姓有什么不好?共产党人不是能官能民吗?而这‘能民’,又谈何容易!于是,他惭愧地垂下了头……”这里,作者准确地捕捉到瘦老头离休之后,初到平民百姓中时瞬息之间变化的心情。尤其可贵的是,作者在表达自己的立意时,没有抽象的议论,而是用形象思维发言。“白头翁”是弄拳舞剑的白胡子老头笼子里的一只鸟儿,但在小说中,它不但是情节延续发展的媒介,而且成了小说主题的形象内涵。之后,小说发展充满生活气氛,细节充满了情趣。白胡子老头对瘦老头说,多少老干部跟他来练太极拳,没有一个能坚持到一百天的,假如瘦老头能坚持到一百天,他情愿把这只“白头翁”相赠。瘦老头坚持练拳一百天之后,神采奕奕,得意得像小孩子一般抿嘴偷着乐。他和白胡子老头在市中心广场上相遇一节,写得十分传神。

一滴水还原到大海当中去了。作者绘声绘色地描写了不同经历的两个老头,内心深处升腾起的暮年的友谊。虽然平淡无奇,却动人肺腑。瘦老头不愿夺人之美,自己跑到自由市场买了个鸟笼;结果买到的却是个捕鼠用的铁笼子。正好白胡子老头家里有老鼠,瘦老头把捕鼠笼子留给了他,同时接受了白胡子老头的馈赠——那只鸟笼和那只白头翁。如果小说到此戛然而止,虽也动人,但显然不足以表达作者的匠心。作者在这里深入一层,妙笔生花,他用挂在白胡子老头家里的一幅《不老翁》的国画,含蓄地揭示了“白头翁”不老的主题。画角题诗曰:“青山巍巍常在,碧水涓涓常流。翠竹葱葱常绿,何愁吾辈白头!”瘦老头是个老干部,毕竟不是提着鸟笼消磨晚年的普通市民。他提起鸟笼,走出住宅,打开了禁锢着白头翁的笼门,让那只鸟儿抖翅飞上蓝天,而人间的白头老翁则回到了人民的中间,安度充满生气和友谊的晚年。

这神来之笔,既写出瘦老头的精神世界,又含蓄地表示虽然人已白头,但对生活仍充满喜悦和向往。寥寥几笔,使瘦老头这个人物大放异彩,从而在我们面前立起一尊“白头翁”不老的雕像。

这是一篇颇具艺术功力的短篇,不但使人们从思想上受到启示,而且如同喝了一杯生活中醇香的浓酒。这和当前某些脱离生活土壤、无孕硬要分娩之作,形成鲜明的对比。据了解,作者是刚刚发表几篇作品的新作者,年仅三十一岁。我祝愿他像小说中那只鸟儿那样,在文学的长空展翅高飞。

[“五老峰”下荡轻舟——且看莫言文海竞渡]

也算巧合。

刚刚给《文汇月刊》写罢系列短篇《酒魂西行》,抽烟喘息之际,顺手翻开第三期《人民文学》,又见一片血浸的红高粱,便读下去,并一口气读完。

常听人言道:革命战争和抗日战争的文学题材,已成为百花中的残荷,难以再写出新鲜东西云云。似乎在新时期文苑的大海里,它是属于埋葬文学舵手的百慕大三角,作者望而生难,读者望而生厌。但就是在这片困海中忽而荡出一叶小舟,它逍遥自在,洒脱自如,这个驾舟人就是莫言。

读罢小说,给一个文友拨通电话,请他钻进高粱地去领略一下泥土的挚情,去嗅一下北方青纱帐血腥气息搅拌着湿冷晨露的芳香。当然,更为重要的是,观赏一下高粱米喂大、在高粱地旁生存并为保卫遍地红高粱地而拼老命的人。

掩卷深思,一个属于“五老峰”之一的老题材,何以能使我萌生激情?是作者的才情显圣?似不尽然;因为莫言在中篇小说《透明的红萝卜》中,已显示出他是个艺术功力上的“满月儿”。使我思考的倒是作者究竟用的何等解数,把这类题材从困海中拖出来,并给予盎然的生机呢?

想来想去,仿佛悟出来一点道理。那就是莫言并不是泼墨于战争,使走马灯似的人物,扮演着不同的角色。他用重彩描绘的是战争中的活人——人是主宰,人是上帝,人是文学圣殿中至高无上的皇后。近几年来,也断续地读到过一些这类题材的作品,其中的部分作品还停留在醉心于描写战争的过程(包括发动群众,瓦解敌人;内外配合,攻下碉堡),仿佛这些东西已潜入作者血液,成为无法挣脱的羁绊。诚然,在国内革命战争和抗日战争年代,这些都是我军克敌制胜的法宝;但是这些东西一次次地被写进书中,一次次地被搬上银幕,久而久之使读者观众感到如嚼木屑般乏味。特别是有的人已把这些“法宝”视若自己的神经和血肉,从精神上和感情上都难以割舍。使这种属于绝对正确的东西,形成了一种牢固的樊篱,而无法自我解脱,无法自我超越。

纵观苏联描写卫国战争的作家与作品与我国描写国内革命战争和抗日战争的作家与作品,在文学轨迹上,不难找到衔接点。但是苏联到了描写卫国战争的第三代、第四代作家身上,则和我们的作家与作品明显地拉开了距离。他们已把描写战争的胜负得失推到了次要地位,而把战争中的严酷事实,特别是战争中人的全景图像,推到了第一位置。因而,当我们读到这些作品时,感到灵魂的震撼。飞跃的时代赋予人以更高的关注,作为社会神经的文学,主体趋向也越来越贴近人学,这是很自然的。

从社会学的角度去透视,莫言无疑是在把人当作描写的第一偶像。也许他熟知那些“法宝”,但由于他的年龄和经历,这些东西对他来说并不难于割舍,他无牵无挂地信笔写来,反而更接近了生活的底色。我想,这或许是莫言在老题材中开拓出新意来的思想基因吧。但愿不仅仅是一叶扁舟驶离困海,如果那些大小船只,都能避免在百慕大三角倾舟,我们描写国内革命战争和抗日战争生活的作品,将要出现返老还童的勃勃生气,那就把文学和时代、文学和人民,拉近了距离,并成为历史新时期文苑中的一枝奇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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