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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从医院开车回到家已经凌晨三点。
陶琪心中忐忑不安,脑袋也昏沉沉的,这一夜发生的事,简直像在做梦。
沈肃知道陶琪平日和邵旬之颇谈得来,甚至在听过音乐会后,还有些仰慕老头子。此刻那阴暗的秘密似乎就要戳破,她心中必然十分难过。
于是,这一路他都拉着陶琪的手,放在自己的膝盖上紧握着。他从未见过她这样胆大妄为却又胆小如鼠的女人,她处处表现得只顾自己、睚眦必报却又偏偏心肠柔软。她像颗充满矛盾的钻石,无数切割面令人眼花缭乱。
风势不减,雨更加猖狂,雨刮器已经来回抽动得像癫痫发作,挡风玻璃上还是水雾弥漫视野不清。好在沈肃的越野车底盘深,不然好些积水的地方都淌不过去。
车进了小区,才发现又一棵香樟树倒地,把车道给挡住了,两人只得把车停在路边,下车步行。
伞刚撑开就被吹翻了,无奈两人只得抱成一团,淋着雨一路狂奔。
直到漫天风雨被关在屋外,陶琪才喘过气。
想到邵旬之对她的种种殷勤小意,那些或别致或贵重的贴心礼物,还有他日常表现出来的风度翩翩、幽默得体,她就不寒而栗。
她甚至毫不设防地在他家里喝得不省人事。若不是沈肃及时将她拖了出来,也许她现在已经躺在垃圾堆里,变成另一个汪洁或冯莹。
沈肃本要回家洗澡换衣服,但是陶琪不肯,明知道邵旬之不可能出现,她还是觉得背脊发凉,像魂魄遭到重创。
沈肃无奈,只得裹了条浴巾,坐在浴室门口,守着陶琪沐浴。
温热的水从莲蓬头里喷出来,包裹住她的身体。沈肃沉稳的说话声就在门外,她稍稍安心,心里盘算着等一下要怎么到邵旬之家搜找罪证。
待她换了干净衣服走出浴室,屋子里已经飘荡着一股浓郁的咖啡香。沈肃递给她一杯加了很多奶的淡咖啡道:“你先喝杯热咖啡,等一下打起精神,我们去邵教授家收拾东西。”
他说的收拾东西,两人在路上已经讨论过很多次。连环案的凶手谨慎缜密,作案时不留任何痕迹。如果邵旬之就是凶手,那么他家里一定留有蛛丝马迹。
陶琪想过找周允帮忙,沈肃却说,周允是警察,如果他贸然进入邵旬之家,反而成了私闯民宅,只有他们俩可以借着陈阿姨的委托,以收拾东西为由一探究竟。
陶琪端着咖啡去了沈肃家,躺在他的双人沙发上整理思绪。沈肃草草洗了澡,换了白T恤牛仔裤,头发湿漉漉的,整个人清爽得像夏日的柠檬树。
外面凄风苦雨,室内却突然春光乍现。
陶琪不由得色心大动,跳下沙发,往沈肃身上一扑。而沈肃下意识将她拦腰一抱,按倒在沙发上。
她嘴里有淡淡的奶香,沈肃突然喉头发干,一低头,便含住了她红润的唇瓣。
陶琪呼吸一窒,随即整个人都蒙了。
自从那日泳池里两人确定了关系,或许因为做朋友太久,这个吻就迟迟没有落下。这也使得两人的相处模式像老友胜过情侣。
但此刻,沈肃的这个吻一下就打破了僵局。
他常常紧抿的唇,出乎她意料地柔软,带着刚刚洗漱后牙膏淡淡的薄荷味。
陶琪的唇长得极具诱惑力,并非大多数女孩子那般菲薄小巧,而是有些丰厚,轮廓像花瓣似的圆润,嘴角微微内陷,即便什么动作都不做,那唇本身也像极了一个诱惑的吻。
这是非常适合接吻的两张唇,此刻一触碰到彼此,便如天雷勾动地火,一发不可收拾。
当双唇刚刚触碰时,沈肃的吻极浅,轻碾慢啄,带着几分小心翼翼的珍惜。
可是很快,他就无法自制地加深了这个吻,重重吮吸她的唇瓣,温柔地舔舐她的舌尖,与之勾缠。两个人的呼吸越来越重,像两头幼兽的急喘,渐渐盖过窗外的风雨声。
这一刻,最原始的欲望取代了理智,两人都是最好的年华,肉体最丰美的时刻,从灵魂深处泛滥而出的渴望,几乎将他们淹没。
陶琪的身体软成了一汪水,沈肃的身体则硬得像河床,她顺着他的身体流淌,他则迎合她的每一寸战栗。
两个人的身体严丝合缝地重叠在一起,陶琪能清楚地感觉到沈肃蓬勃的欲望和急切。
然而,沈肃一贯的矜持,令他并没有进一步动作,他在那个缠绵到近乎让两人窒息的薄荷味的热吻之后,慢慢将脸抬起来,拉开了一点距离,与她对视。
他的头发湿漉漉的,眼睛也湿漉漉的,那双始终凝着光的狭长的眸子,此刻亮得像有火在烧。
陶琪被他炽热的目光盯得面颊发烫,整个人像陷入了一场神志不清的高热中。
他含笑看着她,看她用一种慵懒的半梦半醒似的眼神回望着他。
他被这个眼神醉倒了,像喝了一整瓶单麦威士忌,终于还是忍不住又低头,轻轻吻了吻她挺翘的鼻尖,又吻了吻她微垂的睫毛。她的睫毛茸茸的,扫在他的唇上有些痒。
他的心便像大太阳下的雪糕,甜甜绵绵的,一点点融化开。
沈肃第一次发现,原来有张好的双人沙发是这么重要。他几乎可以想象,以后他们能在这张沙发上,做更多美妙又不可思议的事情。
他撑起身子,用尽全身意志,对眼神迷离、缩在他怀里的女人说:“该去探险了。”
一直到出了门廊,被夜风一吹,又挨了一回冷雨,陶琪才彻底从浑身瘫软、心跳加速、大脑充血的状态中清醒过来。
沈肃用身体护着她,一直到进了邵旬之的家门。
钥匙打开门锁的那一瞬间,陶琪不由得屏住呼吸,唯恐从门口蹿出一头狰狞怪兽。
好在,什么也没发生。
黑暗中,扑面而来的黄金李和玫瑰太妃糖的甜香里,夹着淡淡的血腥气,令陶琪觉得心惊胆战。
沈肃打开灯,洛可可风格的水晶吊灯将房间照得纤毫毕现,明亮得像从来不曾藏过任何阴霾。陶琪提到嗓子眼的心,稍稍放下。
两人从客厅开始,每间屋找东西,给陈阿姨带水杯、饭盒、换洗衣服、毛巾、洗漱用品……他们一间接着一间收拾过去,很快就到了邵旬之的书房。
书房还是陶琪之前看见的样子,整洁、宽敞,胡桃木的书架上摆放着各种装帧精美的书籍,和从不同国家收集来的手工艺品。
他们不敢翻动太过,只能浮光掠影地简单搜查一下,寄希望于能用眼睛发现蛛丝马迹。书房里的杂物太多,陶琪便把这个艰巨的任务扔给沈肃,自己径直去了邵旬之的卧室。
邵旬之的卧室与陶琪的只隔了一堵墙,甚至可以说,两个人的床与床之间,也只隔了一堵墙。
陶琪忽然觉得毛骨悚然。
她压抑着心里的不适,开始观察邵旬之的房间。
若说客厅和书房都看不出老人的痕迹,那么这间卧室,无疑属于一个风烛残年的老者。因为房间里弥漫着一股淡淡的老人味。那种即便是沐浴、熏香也掩盖不了的老人身上特有的味道,肉体逐渐迈向死亡的衰败气息。
按照陈阿姨的要求,陶琪率先从床上取下了邵旬之沉甸甸的羽绒枕头,想要搁到客厅去带走。谁知,枕头一拿起来,就露出一个黑色烫金软羊皮封面的笔记本。
陶琪心中一动,立即扔掉枕头,将本子拿了起来。
被压在枕头下的笔记本里,会记录着怎样的秘密呢?
就着卧室昏暗的灯光,陶琪微微颤抖着手翻开了它。
只看了一页,陶琪就明白,这是老人的日记本,上面记录的是他的生活随笔和每日待办事项。心怦怦跳起来,陶琪草草翻阅起来。
忽然,她在那些老人乏味而琐碎的生活记录里,看见了自己的名字。
她的名字跳跃在老人灰暗细碎的生活细节里,像绿珠跳跃在浩瀚乏味的黄色沙漠中,像信天翁白色的翅膀,划过单调沉郁的暗蓝海域。
她的心脏猛地一缩,眼睛被黏在那一页页日记上——
“在花园里锻炼,突然就看见了她,当她微笑着看向我的时候,我这个本在黑暗里走投无路的人,像是被爱神召唤,又重新沐浴到了光。她叫陶琪。爱神的新名字。”
“隔壁的花园一天天有了规模,不知道是植物的香味太撩人,还是她太有吸引力,我总是忍不住到花园里去小坐。”
“她太爱开派对了,就像我年轻那会儿,总是忙不迭地呼朋引伴,喜怒哀乐都迫不及待与人分享。殊不知这样的友情最不可靠,等不到死亡来离间,便都散了。但能在失眠的夜晚,听见觥筹交错的美妙响动,长夜也就不那么难挨了,逝去的日子又回了魂。”
“隔壁的年轻律师太板正,居然报警。听见她愤怒地与对方对骂,声音脆亮,像夜莺在唱歌,真是元气充沛。真想再年轻哪怕十岁呢!我是连抱怨保姆没洗干净碗的力气都没有。羡慕。”
“辗转得知,她是名调香师,做香薰蜡烛的。多点几支蜡烛能不能引起她的注意?”
“露趾的鱼嘴拖鞋,她穿最好看。脚指头小巧粉嫩,像刚出炉的小点心,想一口吃掉。她对花草特别有耐性,也许送花给她,她不会拒绝。”
“找了一整天,才在网上搜到Lana Del Rey的资料,这就是她常听的女歌手。我也听了一个下午,竟渐渐喜欢上这种香槟泡沫般充满幻灭感的嗓音了,要是能和她一起听,肯定会很美妙。”
“这么晚,她还出去赴约。我跟着她走了一段,羡慕她的精力旺盛。”
“又一次跟着她出门。但今天上帝站在我这边,她被人袭击了,我正好出现。远远看见她坐在地上,我吓一跳,幸亏随时带了香水和香口胶,不然还没搭讪,这身腐朽的老人味就能把她熏跑。她吓坏了,我扶起她的时候,浑身都在颤抖,心脏有些承受不了,激动得差点脑溢血,下次要保持冷静——终于迈出了第一步,她认识我了。而且印象很好。”
“保姆说有人找我的时候,我没想到会是她,如果知道,我一定再打扮得体一些。刚睡了午觉,眼睛有点肿,膝盖痛,头发凌乱,哦——不只是女人,原来男人不管到了哪个年纪,只要心头火不熄灭,也得打扮妥当,时刻准备好迎接一场艳遇。尽管这几天血糖有些高,我还是吃光了整块红丝绒蛋糕。哦,我的爱神,我生命中最后的甜点。”
“今天,她收了我送的花。看得出她很喜欢。我已经过了送花满足女人虚荣心的年龄了。这束花纯是为了赞美她,只有这样芬芳素雅而不失活力的花球,才衬得起她的笑容。”
“第二次送了她花。活了七十四年,我从未如此虔诚、如此心思纯粹地送出一束花,只为了对方能收下,而不为了其他。”
“又有人要给我介绍老伴,我拒绝了。人们给我贴上痴情的标签,但事实上,我不过是再也找不到另一个像老妻那样知情识趣,能和我酣畅地谈论音乐、绘画的女人罢了。那些想要再婚的老女人,都是冲着我的房子、存款和退休金来的,没有一个是出于对我的爱和尊重。那些身材臃肿、连风琴和钢琴都分不清的女人,统统是柴米油盐里泡出来的。我可以陪着妻子从一粒珍珠变成泛黄的鱼眼睛,却绝不能爱上一粒陌生的鱼眼珠子。只有陶琪,一想到她,我的心就能像少年时一样跳动,血液就能顺畅地流遍全身,哪怕我已经跨进了棺材,只要她召唤,我就能从棺材里爬出来,奔向她。”
陶琪看到这里,不由得讶然!原来并非所有的老人,都愿意和老人一起过日子,不过是没的选罢了。
她以为他的那些殷勤不过是出于老人的孤独,从没想过那是因为爱慕。
“爱神即将拜访,我得准备好,每个细节都不能出错。花要摆在最恰当的地方,让她一看见,就想起夏日的爱情。蜡烛不能点,会冲淡花的香味。纱窗要提前洗干净。还有什么?老了,记忆整天与我捉迷藏,哦对了,还有食物。好的食物和美酒,是情欲的开胃菜。音乐,放她喜欢的,还是我喜欢的?最好,我亲自表演一段。无数姑娘曾经迷醉于我演奏时的风采,不知如今垂垂老矣的我,还能不能用这一招讨她欢心?曲子要先练起来。穿什么是个问题。太刻意,会一下就暴露我低到尘埃里的渴望……穿什么呢?”
“今天她出现在新闻上,尽管她并不是青春美少女,却整个人都在发光。只有没经历过情爱的小年轻和没品位的暴发户才会喜欢那些十八岁、粗鲁青涩、脑袋空荡荡徒有一具皮囊的小姑娘。陶琪这种成熟得恰到好处的女人,才是上帝煞费苦心的杰作。”
“那个该死的小律师,在最关键的时候打断了我。差一点,我就能触碰到她的面颊,她酡红的、比染了胭脂还要美的面颊,她一定不会拒绝。太久没有与这样年轻芬芳的人儿一起跳舞了,春天在我的身体里舒展,膝盖上了润滑剂般轻盈。我模糊了年龄,眩晕着坠入爱河。哦,那个该死的律师。他乏味无趣浅薄粗鲁,连穿衣打扮都没学会,更别说怜香惜玉了。如果我再年轻二十岁,他根本不是我的对手。可现在,他只要站在那里什么都不做,连他的一根头发丝,我也比不上了……”
陶琪惊讶地看着这些隐秘的日记。她一直以为邵旬之对她好,是在她身上寄托了对孙女的思念,没想到,他对她的关注,是一个男人对一个女人的恋慕。可她给他贴的标签,从来只是老人,而不是男人。
她以为,男人和女人过了六七十岁,就没有性别了,他们的性特征都萎缩了,爱和情欲都不再是他们的困扰。
她没想到,在一墙之隔的地方,有个老男人,像对待缪斯、对待爱神、对待春天刚冒芽的绿意那样,小心翼翼而又充满渴求地对待她。
不知道为什么,看着这些赤裸裸的语句,她除了有轻微的不适,倒并不觉得猥琐肮脏,反而对他生出一种莫名其妙的怜悯。
看着这些荒唐炙热的文字,她仿佛看见一个男人敏感而多情的灵魂,被困在日渐衰败、散发着烂苹果气味的肉身里,却又逃脱不得。
不是不悲哀的!作为一个人,也许一生都会恋慕青春美好的肉体。
与其说这是爱意,不如说是一个人在迈向死亡前,对生命最后的留恋。
原来所有的年轻人,都对老人有偏见。
人老了,心并不会老,对爱的渴望、对自由的向往、对青春的眷恋并不会老。
沈肃良久不见陶琪,便走到卧室找她。见她怔怔地站在床边,垂头翻阅一本笔记本,神情间居然有淡淡的哀伤,他不由得从身后环住她,低头含住她的耳垂,轻声问:“在看什么?”
“邵教授的日记……”陶琪的思绪被他湿润的呼吸打乱,她侧头回应,“我觉得他应该不是凶手。”
沈肃低头,接过陶琪递给他的日记本也看了起来,看了一会儿,他的脸色就从戏谑变成尴尬,还有点恼羞成怒。
陶琪有些想笑,她在老教授的日记里,是美与爱的象征,简直是女神一样的存在,而沈肃只是个粗鲁无礼、浅薄无知的绊脚石。
“这完全是一本被爱情冲昏了头脑的年轻人才能写出来的初恋日记。”沈肃合上日记本,并没有兴趣继续窥探,“他应该不是凶手——只是你的爱慕者。”
陶琪有些脸红了:“你是不是觉得,是我行为不妥,才会……”
“这和你无关,不过是一个老头的单相思。与其说他是爱慕你,不如说他是爱慕芳华。”沈肃非常客观地说,“爱情令人年轻,他贪恋的不过是令人心跳加速的思春情绪。
“我早觉得他对你的态度很暧昧,不像是老人对晚辈的关怀。你低估了男人的欲望,哦不,应该说我们低估了老人的欲望。大概等到我们的肉体开始衰亡,灵魂却依然活跃时,才会知道内心深处对青春、爱、希望和健康有多么渴望。”
“我想这种渴望,不亚于沙漠里的旅人对水的渴望,垂死之人对生的渴望。”陶琪叹道。
“所以我要每天跑步,最大限度地让我的肉体保持年轻。尽管最终会输给时间,但我努力让年老的生命更有质量,而不是像邵教授那样百病缠身。”沈肃耸耸肩,既然邵旬之不是凶手,他就没必要那么紧张了。
“我也会努力保持最佳状态。我希望能活到一百二十岁,然后因为男人们争风吃醋,被人从后面一枪打死!”陶琪歪着头,笑意盈盈地看着沈肃。
“你真以为你是爱神啊!”沈肃忍不住捏住她的鼻子,趁她张嘴呼吸时,用唇堵住她的嘴。
又是一个薄荷味的吻。
沈肃的心跳渐渐与陶琪的心跳重合。两个人用同样的心率感受着彼此的呼吸间炽热的爱意。陶琪搂住沈肃的脖子,努力踮起脚,让这个吻交融得更深更烫。
年轻真好啊!
年轻可以肆无忌惮地爱,像从没受过伤一样爱与被爱,不问过去,不畏将来,只求这一刻彼此坦诚相待,用欲望把对方湮灭。
第二天一早,雨停了,风依然刮着,但威力不如昨日。
如此雄劲威猛、摧枯拉朽的风,也有势颓的一天,何况人。
陶琪和沈肃一早就去医院送东西。她的心情很复杂,成天被个老头子惦记着,难免有些尴尬。可她偏偏又能体谅他的落寞,明知不可为,明知得不到,却还是要孤注一掷,不是不可悲的。
她无法把邵旬之看作一个猥琐的老人,毕竟他并没有对她做任何出格的举动,但想到他在脑中意淫自己的一举一动,又觉有些嫌恶。
她知道,这是她惯常给老人贴的标签在作祟。老人肖想年轻女孩,总是和“恶心”“不知廉耻”“为老不尊”的标签联系在一起。
他的这些行为,如果由一个英俊的年轻人做出来,她说不定还会心动。
邵旬之已经醒了,但他宁肯自己永远不再醒来。
他做了两年的春梦终于碎了,狼狈地散落一地,再也拼不起来了。
他知道,在年轻人心里,老人是一种可怕的生物。
比老人更可怕的,是生病的老人。
比生病的老人更可怕的,是痔疮破裂肛门脱垂的老人。
糖尿病、心脏病、关节炎、痔疮、高血压……这些都是他年轻时挥霍健康换来的惩罚。那些坐在钢琴凳上、半天不挪一下姿势的日子,终究换来如今的狼狈。
为了不压迫到伤口,他不得不趴在床上,看着窗外被风摇得癫狂的树枝和阴沉沉的天空发呆。
这样毫无生机的天幕,唯一会飞过的是死神的翅膀。
他苦心经营的一切,好不容易建立起的光鲜形象,毁于一旦。
在她心里,他一定像条阴险的、腐烂的、散发着恶臭的毒蛇,而且是为了吞食红色禁果、丑态毕露的贪吃蛇。
当陶琪迈着轻盈的脚步走进病房时,邵旬之觉得,光线晦暗的病房瞬时一亮。
可是,他同时也看见了陶琪身后的沈肃。
他的目光黯淡下来,他低垂着头,半天才艰难地挤出锈迹斑斑的几个字:“昨天晚上,谢谢你们了。”
陶琪的目光正停在邵旬之插着针头的枯瘦手背上,就是这双长满老人斑的手,曾弹奏出那么动人的钢琴曲,还能把小提琴拉得风流自如,赢得如雷掌声。
她正出神,突然就被他喑哑得像灰烬一般的嗓音给吓了一跳。
他的声音里,分明有着生无可恋的颓败。
下意识地,陶琪就想要安慰他。
可随即,她就想到了那本日记里赤裸裸的窥视与妄念,喉头便涌起一点微腥。
她板着脸,尽量不露端倪。
沈肃接过话头,让邵旬之好好养伤,然后把带来的东西都交给了陈阿姨。陈阿姨高兴地把羽绒枕头塞到邵旬之的胸口垫着。
邵旬之看着枕头,像被电击了一般,猛地抬头与沈肃对视。
沈肃却一脸平静,仿佛什么都没察觉一般,唇边还挂着略带关切的笑意。
他这副若无其事的样子,却让邵旬之的心直坠向无望的深渊。
陶琪不想在医院久待,很快便告辞离去。
两人刚走到停车场,突然——沈肃大叫一声,甩开她的手,像被狗追咬一样向前狂奔。
陶琪凝眸看过去,只见一个戴着帽子、口罩的男人,正从沈肃越野车的底盘下飞快地钻出来,飞似的跑了。
沈肃才追出几步,那人已经骑上路边一辆电瓶车,快速逃走了。陶琪吓了一跳,连忙跑过去,沈肃却一把将她推开,自己趴到地上往车底下看。只看了一眼,他就爬起来,拉着陶琪远远地避开了。
他掏出手机,立即给周允打了个电话,他的车底盘上好像被人装了个炸弹。
十几分钟后,周允带着市局的拆弹专家赶来。
整个停车场都被封锁了,所有人都不能入内,警戒线外一下就围拢一大圈看热闹的人。
风大得人都站不稳,却一点也吹不散唯恐不乱的好奇心。
穿着白色防爆服的拆弹专家钻到了车底盘下。陶琪远远看着,心如擂鼓,紧张得胸腔几乎要裂开。在她看来,这是电视剧里才会出现的场面。她脑袋晕晕的,有些搞不清到底出了什么状况。
很快拆弹专家就从车底盘下爬了出来,他取下头套,走到周允跟前道:“小玩意儿,就是个自制土炸弹,死不了人。但车速快的话,真要爆炸了,估计车上的人也得丢半条命。”
“那你觉得,是对方不想要他的命,还是技术不行?”周允半调侃地问拆弹专家。
拆弹专家是个清瘦的中年人,笑眯眯地对周允道:“这手艺,一看就是学艺不精。不过,找这种人下手,应该也只是想要他半条命吧。”
周允放了心,当下便解除封锁,让围了一大圈的看客都散了。他这才有空和陶琪、沈肃说话。
“你们俩怎么又搞到一起了?”周允看着并肩而立的两个人皱眉问。
不知为何,沈肃有些心虚,不想这么早告诉他自己和陶琪的关系。他故作轻松地解释,老邻居半夜发病,他们把人送到医院来的。周允顾不上琢磨他们俩的事,立即吩咐人查看监控。
沈肃拍拍他的肩膀:“估计查不到。这人谨慎,戴了帽子和口罩。”
“会不会还是黄寄雄的手下?”周允略一思索便道,“只有他们这伙人,才干得出这种事。”
“说了血债血偿,那绝对会动真格的。他们应该一直盯着我。台风天,没人会留意路边停的车,也没人愿意管闲事,正是下手的好机会。但他们没想到我去医院探病,居然会那么快出来,所以才会失手吧。”沈肃神情微暗。
“如果找不到证据是黄寄雄做的,我们也只有干瞪眼。你得小心,他们可能还会下手。”周允叮嘱道。
陶琪听得一颗心七上八下,沈肃到底做了什么,事隔八年还让人想要废了他?
“周允,周致理的嫌疑洗清了吗?”她突然插嘴。
“还在调查中。他的很多同事都反应,他车祸后变得性格阴郁,对女学生很不友善,确实有点心理扭曲的倾向。放心吧,没有实证,我们绝不轻易拘留人,冤枉不了他。”周允道。
“我现在知道,那天晚上我在凶手身上闻到的味道是什么了,那是糖尿病人特有的味道,医生说是胰岛素分泌不足,丙酮酸扩散到血液里产生的。”陶琪一脸严肃地看着周允,“凶手一定有糖尿病,人的嗅觉记忆是所有记忆中保留最长的一种。经过严格训练的鼻子,比眼睛还要灵敏。日后你们排查凶手,可以看他是不是有这个病。”
周允立即精神一振,眼睛亮亮地看着陶琪,激动地伸手在她肩膀上拍了一下:“行啊!真比警犬还厉害!”
沈肃默默看着周允的手在陶琪的肩膀上留恋地一碰,又用力拍了拍。他转过头去,假装没看见。他知道,陶琪在法国待了近十年,根本不在乎男女间这点纯洁的触碰。
第二天一早,周致理正在实验室带着学生做化学试验,警察就来了。他们没有进实验室,也没有打扰他教课,只是安静地在门口等着。
可学生们一见穿着制服的警察,顿时心都野了,谁还耐烦做实验啊,眼睛都往门外瞄。
周致理一背过身,就能听见学生们的窃窃私语。
“喂,你说冯莹是不是周老师强奸的?”
“不知道啊,如果警方没有证据,不会三天两头来学校调查他吧?”
“哟,以后要是被人知道我老师是连环强奸案的凶手,那可丢人丢大了。”
“又不是你被强奸,你有什么好丢人的?”
“我觉得周老师不是凶手,我喜欢上他的课,他对学生多好啊。”
“哈?等他剥掉你的指甲的时候,你就知道他对你有多好了。”
“知人知面不知心,学校那么多老师,警察怎么单找他?”
周致理咳嗽一声,实验室立即安静了。可是没过多久,那些细碎的悄悄话又“嗡嗡”地响起来。
周致理心如死灰,只觉这盆脏水着实已洗不清了。
自从警方开始调查他,学校里的老师、同学见到他就跟见到瘟疫似的,都会争相躲避,甚至有邻居向校方提出,要把他赶出宿舍楼。
越演越烈的流言蜚语,几乎已经将他定罪。
现在学生居然在课堂上毫不避讳地当着他的面就议论起来,尤其是男生们,强奸——最令人鄙夷的一种犯罪,他们打量他的眼神像在看一只猥琐的老鼠。他忍无可忍,但自尊和一贯的修养,让他没法发火,只能硬咬着牙,耗到下课。
沈肃接到了周致理的电话,警察要求周致理去医院接受抽血化验,他嫌丢人,不肯去,与刑警在实验室门口僵持着。
沈肃立即赶了过去。
实验室外面围了很多学生,周致理赶了几次人,都赶不走,只阴着脸站在实验室门口。原本温文尔雅的书生,浑身散发着倔强的抵触情绪。
白成一道闪电的曲剑,在一群人中最显眼,经过一个夏天的暴晒,居然还能白得照亮他人。
专案组的人都认识沈肃,一见他来了,脸色都有些不好看。因为沈肃,专案组很是丢过一次脸。
曲剑知道他和陶琪是邻居,便笑嘻嘻上来套近乎:“这不多亏了小琪姐提供的线索,周队让我们带他去医院化验,看他是不是有糖尿病。如果没有,那嫌疑不是一下就小了吗?我们也不会总盯着他了。”
沈肃点点头,把周致理拉到一边,轻声跟他说了原委。
周致理立即狂松口气:“我肯定没这毛病,赶紧去吧,以后别总来学校找我。”
沈肃便跟着几名刑警,陪着周致理上了警车,一路往医院赶去。学生们见老师被警车带走,立即围拢,眉飞色舞地讨论起来。
晚上吃饭的时候,沈肃跟陶琪汇报了带周致理去医院检查的事。陶琪心里一紧,塞在嘴里的四喜烤麸都咽不下去了。
沈肃伸手刮了一下她的翘鼻子:“放心,你的小周老师什么毛病都没有。”
陶琪顿时如释重负,拍着胸口道:“吓死我了,要是小周老师是凶手,我的人生观都要被颠覆了。”
她认真想了想,又问沈肃:“你说,凶手到底会是个什么样的人呢?他想要从我们身上得到什么?”
“我学过一些犯罪心理,大概能猜测这个人肯定在漂亮女人面前受过挫。作为男性,只有当他的男性尊严受到挑战,才会想要用这种性虐待的方式来报复女性,证明自己。”沈肃说。
“那么,那个想要炸飞你的人,又是为什么要报复你呢?”陶琪毫不犹豫地问出心中所想。
沈肃愣了一下,原来陶琪给他挖的陷阱在这里。
“不方便说?”
“不是。”沈肃垂头,“吃完饭告诉你,我怕影响你的胃口。”
陶琪一听,立即把餐盘一推,表示自己吃饱了。沈肃却不依不饶,直到陶琪把饭菜都吃光,又洗了碗,沏了一壶小青柑普洱茶,两个人都舒舒服服坐进了沙发里,他才语气平静地说起往事。
八年前,沈肃还是名不见经传的小律师,一心想要出人头地。
彼时,公安机关破获了一起贩卖冰毒的特大案件。案件主犯是黄寄雄,他经营一家大型中药材厂,身家不菲,表面上看就是一个成功的生意人,可是这起案件暴露了他涉毒、涉黑的真实面目。
黄寄雄被捕后,案子震惊了全国,一审就被判处了无期徒刑。他不服,继续上诉,一时竟没有律师愿意当他的辩护人。
沈肃当时太想一“战”成名,便在黄寄雄的妻子赵蕊找到他们律所的时候,自告奋勇当了黄寄雄的辩护人。
他走访和调查了很多和这起案件有关的当事人,由于他是黄寄雄的辩护律师,黄寄雄的跟班便都下意识地把他当作自己人,没对他严加设防,竟然被他发现了一个秘密。
在黄寄雄被捕后,为了搞到更多的钱替丈夫活动关系,他庞大的生意就被赵蕊接管了。赵蕊救夫心切,利用黄寄雄之前的关系网络,不光贩卖冰毒,还自己大量生产,生意规模更大。
尽管拿不到赵蕊制毒、贩毒的证据,但他知道黄寄雄在看守所也一直和赵蕊有书信往来,一定对妻子的动向了如指掌,夫妻之间总有一些暗语是外人掌握不了的。
沈肃便给黄寄雄做思想工作,让黄寄雄主动检举、揭发赵蕊,以此来换取立功减刑。
一开始黄寄雄并不同意。由于黄寄雄被捕前,赵蕊已有四个月身孕,沈肃就以此为切入点,以赵蕊是孕妇不会被判重型,甚至有可能只是监视居住,不会入狱为理由劝服了他。
法律总是对孕妇网开一面的,这大概也是赵蕊想要大胆捞一笔的原因。
想到等待自己的漫长刑期,黄寄雄终于在二审的时候举报了自己的妻子。
警方根据他举报的线索,严密监控,在关键时刻一举抓获了正在交易的赵蕊,并在她租下的仓库里,缴获了冰毒半成品一千多公斤,成品二百公斤,比黄寄雄犯的案子大多了。
黄寄雄因为重大立功,成功从无期徒刑减刑为十三年,沈肃一“战”成名,代价是赵蕊锒铛入狱。
原本按照沈肃的计划,怀有身孕的犯罪嫌疑人不仅不会被拘留,更不会被判处死刑甚至死缓。但是在抓捕赵蕊的过程中,她因为激烈抵抗,从仓库二楼跳下妄图逃跑,结果当场流产,怀了六个月的孩子没了。
经过法院审判,已无身孕护身的赵蕊被判处死刑。
赵蕊在最后的日子里,给黄寄雄写信,表示永远不会原谅他的背叛。
黄寄雄非常消沉,在狱中自杀过一次,没有成功。
从那以后,他就表现良好,一直为减刑做准备。
“他是把妻儿的死都记在我头上了。只想废我半条命,大概也是因为他觉得赵蕊的死,我和他各负一半的责任吧。”沈肃长叹口气,“换了现在,我还是会这样选择,但会做得更稳妥一些。”
“为什么你要这样帮他?”陶琪好奇。
“在外人看来,他是个罪大恶极的人,但法律确实赋予了他重大立功减刑的权利。而且,通过他的举报,可以阻止更罪恶的事情发生,一千多公斤的冰毒如果流入社会,会造成更可怕的结果。这在当时本是双赢的局面。只可惜,我没有料到赵蕊那个看起来柔弱的女人,个性那么激烈极端。我们都先入为主地以为孕妇不可能拼死反抗,所以……”
陶琪有些心疼地说:“当辩护律师真是里外不是人啊!赢了,被受害者和家属视为恶人;输了,被当事人视为仇人。”
“可是没有我们,司法的公正、人的基本权利就无从谈起。”沈肃淡淡一笑。
“现在我们俩头上都悬了把大铡刀,算不算同病相怜了?”陶琪往他身上一靠,叹口气。
“是同命相连吧!”沈肃反手抱住她,两个人靠在沙发上,相视而笑。
这一刻,这一对被黑暗中的眼睛狩猎的男女,竟然都没有惶恐。
也许,陪伴的意义就在于此。
这世间那些我们无力抵抗的风霜、歹意、厄运和凶险,即便有人陪伴,也可能改变不了。但是这份陪伴,能让你心无惧意,安于当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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