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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9章 东南互保

作品: 帝国往事:国史经典选读 |作者:朱学勤 |分类:其他类型 |更新:10-10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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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本文选自《愚斋存稿初刊》卷三六。

戊戌政变后,光绪皇帝与西太后、帝党与后党之间的冲突告一段落。皇帝被囚禁在瀛台,帝党和接近帝党的维新党被放逐。维新党鲁莽的政变计划未能拯救皇帝的事业,却激怒了太后。太后盛怒之下,幽禁自己一手选定、抚养的皇帝。除此之外,太后还担心年轻的光绪帝在自己去世后复辟,那时自己将难逃政治清算。这种担心更使太后下定了让皇帝退位的决心,以便一劳永逸地解决政治翻案的隐患。

但是列强对皇帝在维新期间的开明举措颇有好感,并认为皇帝开明统治下的帝国更符合列强的利益。因此在北京的外国公使、政治活动家拒绝接受让皇帝退位的暗示,甚至敦促太后归政于皇帝。在晚清政局中举足轻重的地方督抚愿意默认戊戌政变的结果,但是现在局势已经完全不同,因为在退位问题上支持太后就意味着与有希望复辟的皇帝结仇。在尘埃落定前,督抚们更愿意保持现状,而不是将自己的政治前途完全押给年迈的太后。督抚们的消极在维新期间帮助了太后,但现在同样的消极其实是在无形地支持远比太后年轻的皇帝。

地方督抚、外国公使、帝党残余、流亡的维新党不约而同地反对太后的计划。这个庞大的联盟遍及朝野上下、海内海外,执政近四十年的太后对此也徒唤奈何。让皇帝继续保持名义上的地位,和将来复辟的希望,不言而喻是要求太后接受自己的政治命运,向幽禁之中的皇帝妥协。素以坚强、决断著称的太后拒绝妥协,她开始尝试各种改变命运的途径。与她祸福相依的宗室、近臣建议借反洋教的义和团之力,向外国开战,迫使外国放弃干涉中国内政。太后不一定相信义和团的力量,但她认为尝试将义和团引入北京,不失为一种对列强的政治示威,或许有望促使列强重新考虑自己的态度。事实上,在废立问题上太后已经失去了所有有影响的政治同盟者,不得不考虑这种前所未有的冒险举动。

义和团进京后,很快就发展成无政府的骚乱。列强要求清政府恢复法律和秩序,并准备派遣海陆军来中国。面临内外政治压力,太后决定将自己的政治冒险坚持到底。在太后的独断下,朝廷下诏向列强宣战,进行最后的冒险。远离北京的督抚无意卷入皇室的政治纠葛,更无心与列强开战。南方最有权势的几位总督拒绝了朝廷的宣战诏书。经过斡旋与列强签订了和平协议。越来越多的督抚加入协议,最后囊括了帝国的大部分地区。在接下来的几个月里,帝国的太后、皇帝艰难地跋涉在流亡途中,颜面丧尽。而在加入协议的南方,庶民们却享受着一如既往的和平。

和平协议不过是这个多事之秋的冰山一角。晚清的政治格局在这一年中格外醒目。太后与皇帝、中枢与地方、清朝与列强都在不断地思考、试探、行动。在这一年里,握有实权的地方官员奔走最为积极。他们曾经试图阻止太后的政治赌博,曾经计划将朝廷迎往南方,曾经考虑支持皇帝复辟,以恢复秩序、和平。他们甚至思考过这样的前景:在帝国崩溃后,在共和名义下组织督抚们的寡头政府。上述的奔走、密议、斡旋、谅解,为十余年之后的辛亥革命完成了政治预演。

寄粤宁苏鄂皖各帅[粤宁苏鄂皖各帅:指两广总督李鸿章、两江总督刘坤一、江苏巡抚鹿传霖、湖广总督张之洞、安徽巡抚王之春。](《东南保护约款》)

(近代)盛宣怀[盛宣怀:时为督办全国铁路事务大臣]

光绪二十六年五月三十日(1900年6月26日)自上海电发

(阴历五月)三十(6月26日)会议章程呈核:

一、上海道台余现奉南洋大臣刘、两湖督宪张电示[余:上海道台余联沅],与各国驻沪领事官会商办法,上海租界归各国公同保护,长江及苏杭内地,均归各督抚保护,两不相扰,以保全中外商民人命产业为主。

上海租界公同保护章程,已另列条款。

三、长江及苏杭内地各国商民教士产业,均归南洋大臣刘、两湖督宪张允认切实保护,并移知各省督抚,及严饬各该文武官员一体认真保护,现已出示禁止谣言,严拿匪徒。

四、长江内地中国兵力已足使地方安静,各口岸已有各国兵轮者仍照常停泊,惟须约束水手人等不可登岸。

五、各国以后如不待中国督抚商允,竟自多派兵轮驶入长江等处,以致百姓怀疑,藉端启衅,毁坏洋商教士人命产业,事后中国不认赔偿。

六、吴淞及长江各炮台,各国兵轮切不可近台停泊及紧对炮台之处,兵轮水手亦不可在炮台附近地方操练,彼此免致误犯。

七、上海制造局火药局一带,各国允兵轮勿往游弋驻泊及派洋兵巡捕前往,以期各不相扰。此局军火专为防剿长江内地土匪保护中外商民之用,设有督抚提用,各国毋庸惊疑。

八、内地如有各国洋教士及游历各洋人,遇偏僻未经设防地方,切勿冒险前往。

九、凡租界内一切设法防护之事,均须安静办理,切勿张皇,以摇人心云。所议万难更动,余由余道请示遵行。

【延伸阅读】

中西官议定保护上海租界城厢内外章程

租界内华人以及产业,应由各国巡防保护,租界外洋人教堂教民,应由中国官妥为巡防保护。遇有警急之事,互相知照妥办。

地方流氓土棍,遇有聚众滋事或抢劫伤人,无论华洋地界,均须一体严拿,交地方官从重严办。

现因各处商货停滞,各项小工佣趁较难,拟请租界工程局添办新扩各界路工程,城内则令疏通河道,并由道台挑选精壮充当勇丁,务使闻民有事,可致消息无形。

添办各项工程及添募勇丁口粮,中外官商公议捐助章程。

五、沪市以钱业为大宗,而钱业须赖银行零拆转输,若银行不照常零拆,或到期收银迫促,钱市一有挤倒,各行生意必皆窒碍,市面一坏,人心即震动不安。应请中外各银行东及钱业董事,互相通融缓急,务使钱行可以支持。

六、钞票应照旧行用,只须道台会同各领事出示晓谕,声明各行票未收银搭几成钞票,由各钱业照付。

七、租界内大小各戏馆,应令照常,不可停歇,以惑人听。

八、租界内救火章程甚备,租界外浦东亦应仿照,多备救火器具。若有火警,附近居民不可乱动,一面由火会分驰往救,一面分派巡捕兵丁分班巡护,认真弹压,应请先行出示晓谕。

九、租界巡捕应请添募,昼夜轮流梭巡,大小街路均有巡捕,城厢内外以及浦东南市,亦应添募巡捕,多派员弁,分班轮流巡查。

十、查明租界四至出入总散路径,租界内边地,则由工部局于各要路多派巡捕,每处若干人,建造捕房常川驻守,了望界外,倘有远处成群来界乱人,即鸣警知会局中派捕抵拦;租界外边地,则由华官派兵搭盖棚帐常川驻守,勿令成群乱人闯入租界以内。

———《中外日报》,第668号,光绪二十六年六月初三日(19000629),第1版,紧要新闻栏。

《东南保护约款》和《中西官议定保护上海租界城厢内外章程》并非正式的外交条约文件。不难发现,两份文件中的很多条款与先前清政府与列强之间签订的条约是相违背的。如列强原本享有的内河航行权、传教权都暂时失效,却要额外承担稳定金融、提供就业机会的义务。

各国政府对“东南互保”采取积极合作的态度,两份文件经过驻上海各国领事、东南督抚代表签字后,成为紧急时期实际发生效力的政治谅解。但是各国政府拒绝将两份文件订为条约。因为其中的部分条款限制了列强已经获得的条约权利,还将中国政府自身的义务委之于各国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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