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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是一场无休止的剔留,我们一手抱着金丝楠木箱,一手抓着扫帚,我们边扫去那些不重要的人与事,边将值得珍藏的人与事悉心保管,我们风尘仆仆,饱经风霜,所有的负隅顽抗,都是在剔去和留取。到老后,陪伴我们至生命最后一刻的,是那些金丝楠木箱里的人与回忆。
夜里有春雷阵阵,那些钻到泥土里过冬的小虫儿会苏醒过来,桃花将红。
此时,正是艾草生长的季节。
所有的香气中,我偏爱艾草香和檀香。
从乡下摘了些艾草带回来,喜欢艾草的香气,像是可以驱除所有的疲劳与霉气。
睡前,点一盏香薰灯,滴上三五滴檀香精油,加入清水,倘若蜡烛烧干了灯上的水,便会听到静夜里传来油噼里啪啦炸开的细微响声。
翻出四年前的一双牛皮短靴,绣有红花绿叶的图案。那时的我,穿着白衬衣,披着黑色羊毛披肩,路过破落的庭院,蹲在地上,看蚂蚁搬家。那些蚂蚁,搬着树叶,像扛着大旗,从我的鞋面上耀武扬威地走过。
我走在人群之中,遇见那些陌生的面孔,我朝他们微笑,以为我这样就可以不孤单。上了出租车,我忽然不知该往哪里走,低下头哭。
人生中写的第一封情书,我说:我是一个像紫薇一样的姑娘。那大概是十年前的事了,时间一晃,如今各自安身立命。是谁说过我会一生都在这里陪着你,又是谁把谁,忘在了江湖,散落天涯。
时日无边无野,只恐忘了不该忘的人,记住了不该记住的事。
春雷萌动,却想到一首古诗《上邪》:我欲与君相知,长命无绝衰。山无棱,江水为竭,冬雷震震夏雨雪,天地合,乃敢与君绝。
与你执手走过二十四节气,看季节更替,冬去春来,如此这般,也好。
宴席尾声,匆匆走出酒店,持续的阴雨天气,街面上人烟稀少,一路走来,很难遇到的士。顺着路,一直走,远处是不见尽头的路。
路边不知名的花树打着骨朵,绿芽新枝,在这雨季的初春,喊着:“春来了呀。”白玉兰似乎依旧沉睡着,依稀记得去年经过此地时,大朵大朵的白玉兰花绽放,空气里都是清新的洁白花香。
有车驶过,在离我很近的地方减缓速度,避免道路上的积水会溅到行人的身上。
被这样子的一个细微举动所打动。
广场附近有一排排小象的石雕,墨绿色窗帘的咖啡小屋旁,停着因多日在雨中跋涉而灰尘扑扑的汽车,风中飘来烤紫薯的香气。
有多久没有这样一个人静静走这么远的路了呢?
喜欢这样的步行,不像逛街,不像赶行程,就只需随心地走着。在这世间行走,竟总忽略了沿途的景观。
走到河边,有个十六七岁模样的女孩跳进了河里,一个似乎是她男朋友的男孩站在河岸边,头也不回地走了。
我听到女孩在水中喊着“救命”。
水并不深,只到膝盖的位置,但那女孩的一声声“救命”喊得那么凄凉,她想挽救的,是一段爱情。
她以为男孩会回头,哪怕是看她一眼,也许她和他之间还会有回旋的余地。
我站在岸边,看到女孩自己爬上了岸,蹲在马路边嘤嘤地哭,湿冷的天气,她连寒冷都忘记了。
我什么也帮不了她,只是冷眼旁观,心有些疼了。
爱情,绝望起来,它的面目会可怕得狰狞。
每天早起,走到院前那株已成为一棵树的栀子下,剪下三两枝,玻璃杯盛清水,将栀子插在杯中,满室芬芳。一朵洁白素净的花可以带来一整日的心静怡然。
手抄《金刚经》,有佛偈云: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持诵佛偈,万物空而静,幻离无边。
好妙。
世人常用玫瑰、百合、康乃馨等赠人,鲜少赠栀子,倒偶尔会见到有妇人提篮卖栀子。它的花瓣是最纯净的白色,果可以入药,它是那样寂静无争,暗香送来,它不沾情缘,却入木三分。
在寺庙的中庭别院,一尊石雕旁,一株栀子,孤然立着,花香与香火气息混合,竟那般不食人间烟火。
案上堆着杂志、书籍、钢笔、香炉、砚台、凤梨酥、音响、刺绣、口红,大有凌乱风情,却因玻璃杯中的那一枝栀子,显得格外宁静素雅。
在清香中,读元曲、汉乐府诗。
读《牡丹亭》,被那样以惊梦开始的情爱而打动,她唤他柳生。“姐姐,小生那一处不寻得,却在这里。”多像爱玲写的“于万千人中,时光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没有晚一步,正好遇上了”,也似宝玉初见黛玉“这个妹妹我好像见过”。
初见的那一幕,好动人,所以有纳兰性德的诗:人生若只如初见。
而读汉乐府《子夜歌》,知那一句被口耳相传的安慰话语:天不绝人愿,故使侬见郎。
若不如此根本就辜负了那种美境。
看惯了喧嚣,不妨从一枝栀子、一本书开始,让心灵静一静。
《诗经》里曰:有女若茶。
“北方有佳人,绝世而独立。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宁不知倾城与倾国,佳人难再得。”
美好的女子定义是:她若走进人群之中,突兀的存在会让他人立刻感觉空气都发生了变化。
这是无关容貌是否出众的,是一种清净与悲悯,她不会给人高高在上之感,却能令人远观而敬佩。
慈悲女子。
这个世间不争大小,只讲慈悲。
慈悲女子,可直立决然,可扬眉热烈,可垂首温润,渡己与人,力所能及去日行己善。少入闲语人群,不与他人为伍成派。遗世而独立,慈悲为怀,以悲悯之心度人,坚强独立不失美好。
即使是面向陌生人,也能有最澄澈的笑容。
在烟火尘世中,不卑不亢。
沉默时候,寂静姣好。
十多天的淅沥小雨,今天终于放晴,与久违的太阳重逢。
门前的栀子花树长得过于繁盛,挡住了窗户,那些小虫儿会从叶间钻进房间里,家人商量之后决定将栀子花移栽到后院。
这株栀子花从种在盆栽里的一棵小苗长成了一株亭亭玉立的花树,大约有十来年的光景了。
那时它很矮小,开的花都是羞涩的、漫不经心的小小花苞和骨朵。
怕移栽会伤了根系,我最后还是放弃了,就让这棵洁白芬芳的栀子花树盛开在我的窗前吧。待到夏天,将会花香袭人。
猫爬上了后院里的香樟树,我蹲在地上,唤着猫,在仰头注视着香樟树的那一刻,忽然发现,原来这两棵树竟长得这么粗壮了,想起很多年前,一场大风刮过,两棵香樟树都枝桠尽折,险些被连根拔起。现在的它们,彼此隔着不到两米的距离,笔直地生长着,树干和枝叶在空中会合到一起。
你无法分辨哪片叶是属于哪棵树的,仔细看,树叶在空中隐约摆成了心形的形状。
它们坚强地生长,即使是到了夏天,狂风暴雨袭过,也不会对它们有任何威胁。
阳光从叶片间的细缝中落在地上,成了一个个光影和光斑,像是所有都被诠释成了生命的柔软与坚韧。猫静静地趴在树上打盹,岁月静好,从一棵树、一只猫、一个庭院就可见得。晾晒在阳台上的衣服,在阳光的照耀下,好像是苍白女子扑了层胭脂,明晃晃的,光彩动人。
世间的清决女子,皆离群索居,临水照花人,却又是陌上观花,亦不落情缘。从容不迫,不动声色,纯净无染,怡然自得。
这样的午后,燃一根檀香在香炉之后,听缱绻的昆曲,斜靠在榻上,微眯着眼,或翻看书,或读宋词,便是清闲。
了悟光阴。
深夜,车急速行驶在空无一人的盘山公路上。我靠在后座上,陷入困顿,一言不发,只是望着窗外那轮明月,蓦地,一行泪落。
心生生地疼。
我像傻了一样,那光,照见了我的渺小,我只是这世间微渺的闯入者。公路两旁的森林啊,寂寂葱绿,偶尔有飞鸟惊起。
后来才知,那晚是超级月亮的天文现象。
我会对一切发光体突生敬仰,比如人间的一盏灯、一秉烛、一丛篝火,又比如天上的日月繁星。
在飘雨的夏夜,与一只萤火虫相遇。
它落在地上,我拾起它放在我的掌心,明灭间好似星星,多么神奇的生命光芒。
当它飞向黑暗的空中,尾部那点点的光芒,让相对它如同巨人的我落泪,我又何曾像它这样光亮过。
这个雨夜,为一只被雨打之后仍燃着光飞行的萤火虫感动,我站在它身后,看到了缩略的万象之美。
我仿佛,有了那晚夜游深山,遇见超级月亮的震撼。
世间美好男子的模样——
高大挺拔的身姿,英俊的面庞,犹如一道光,那么耀眼。
“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这句诗可以形容美好男子出现时让人涌起的心动和心惊不已。
他会有温暖清朗的声音,极标准的发音,从不会说出脏话,颔首微笑,与人谦谦有礼,你无法挑出他有任何地方的不好。
他哪里都好。
修长洁净的手指,指甲修理得整齐,没有烟灼的痕迹,掌心的温度适当。
孝顺长辈,护爱孩子,可以与父母促膝长谈,也会与孩童玩积木做算术题。
谦谦君子,温润如玉。
他不广交朋友,只有一两个至交,不喜欢饭局,极少喝酒。
他将青菜洗净放在白瓷盘里。
他不需要任何女性朋友,他认为他的女友就足够充当他生命里的唯一,不需要红颜知己,更不需要床上伴侣。专一深情,宠溺女友。
他有轻微的洁癖。
他哪里都好,就是不爱你。
二十六岁。
如果记忆退到很久以前,我从一个干枯的井边,捡到一块漂亮的鹅卵石。幼小的我,视如珍宝。母亲不记得这件事,但她回忆,我们曾生活在有井的地方,只有一年。那时,我两岁。
夜里,我将母亲抱住,对她说:“妈妈,不要怕,老鼠来了,咬我,不咬你。”那时,我三岁。
被邻居家的鹅啄得拼命跑,鹅真是太大了,真希望有一天,我能比它高一点儿。那时,我四岁。
上幼儿园,坐在父亲自行车的后座,我手里拿着一朵大红花和两颗牛皮糖。“爸,糖给你吃。”“爸爸不吃,你吃。”于是,我没忍住,把糖吃了。那时,我五岁。
拥有了一个弟弟。我在水池边洗尿布,有人开玩笑:“有弟弟你的地位低了吧?”我说:“是啊,这不就在洗尿布了吗。”那时,我六岁。
第一篇日记,写的是堂姐出嫁。被六年级老师拿到班上去读。因那点小骄傲,从此,我爱上了写日记。其实那篇日记是母亲教我写的。那时,我九岁。
“六一”儿童节,只要父母来学校交五十元钱,就可以得到奖状和一个暖水瓶。我盼了很久,他们没来。失去最后一个“六一”得奖状的机会,我绝望地悄悄哭了。那种在“六一”拿奖状的幸福,永远缺失。那时,我十二岁。
第一次开始写长篇小说,女主名字叫白槿湖。那时,我十三岁。
语文成绩,138分,作文满分,语文成绩基本都是年级第一。其他班批卷的老师说,两百多份试卷里,只看作文就知道哪张卷子是我的。但物理很差。那时我十五岁。
上课写小说,迟到早退,被父母领回家反思。我决定不读书,生平第一次被母亲打。于是,半个月后,再度回到学校,老师问:“你怎么又跑来了?”如今,理解当年老师对我的失望。如果时光重返,我一定听老师的话。那时,我十七岁。
和他认识的第四年。那时,我十九岁。
人生的第一本书《不悔》签约出版。那时,我二十岁。
嫁给他。那时,我二十三岁。
小栀出生。那时,我二十四岁。
完成《如果巴黎不快乐》系列。拥有的一部分读者,她们有个名字,叫湖水。每当有人喊我一声“湖”时,我都觉得很温柔。那时,我二十五岁。
和他谈了十多年没分过手的恋爱,和七微做了四年没红过脸的好朋友。现在,我二十六岁。
人生似乎越往后,记忆中的事件越大,描述反而精简。
向过去致歉,也向过去道谢。
快乐的定义也许是:得到的伤害已能原谅,造成的伤害已被宽恕。
我就是个写字的。
谢谢每一份尊重、厚爱、理解,也祝每一个人,都在这世间快意,潇洒。
今日春分。
等待桃花红,梨花白。
听了一首歌,歌里唱着:“惟愿在剩余光线面前,留下两眼为见你一面。”
张爱玲《留情》里毛先生描述潆珠:他站在她跟前,就像他这个人是透明的,她笔直地看通了他,一望无际,几千里地没有人烟。
——她眼睛里有这样的一种荒漠的神气。
你是不是也会像潆珠这样,处在人群之中,却通透得如只身一人。
潆珠是孤独的。
读者的电邮,经编辑转告我,她在邮件中说:每次读到白槿湖的文章时,我总觉得我和她有几分相像,对什么都看得很淡,没有兴趣,心里平静到不行。我是个很孤独的人。
我是个很孤独的人。我不想再这样孤独下去。
曾写给自己,来生不要做这么孤独的人。
来生要做个真正快乐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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